中国专家:世界遗产保护亟待加快法制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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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16
来源:景观中国网
乐山大佛旁修建公园,都江堰上拦河筑坝,故宫、秦俑馆超容量接待游客…… 近几年,中国的经济开发与遗产保护之间时有摩擦。专家指出,处理好两者关系,亟待加快遗产保护的立法进
乐山大佛旁修建公园,都江堰上拦河筑坝,故宫、秦俑馆超容量接待游客…… 近几年,中国的经济开发与遗产保护之间时有摩擦。专家指出,处理好两者关系,亟待加快遗产保护的立法进程。
全国人大代表张廷皓说,目前,破坏遗产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其根本原因在于专项法规的缺位。自1982年以来,中国先后公布了北京、上海、天津、南京、西安等99个“历史文化名城”。然而,这些古城已大多成为“现代化”包围中的“孤景”,散落在城市各个角落的历史遗迹、古文化街区更是面临随时被拆除的危险。
全国政协委员、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张新建指出,历史文化名城自颁布以来始终没有立法,保护参照城市规划法和文物保护法。“但这两部法律对名城相关问题涉及较少,对于老城区中的民居保护更是缺乏相应的条款。”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许传玺说,中国的遗产保护需要一个包括统一法律法规在内的明确、高效的管理体制。“在统一的遗产保护法的框架下,建立专业性强、具有国际眼光、熟悉相关国际公约和各国经验教训的遗产管理专门机构,这将是中国努力的方向。”
目前,遗产保护在中国仍然牵扯很多部门。国家文物局设有世界遗产处,建设部下设风景名胜处,教育部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管理执行中常常责任不清楚。“法律缺位,行政管理又存在部门分割,很多问题因程序繁琐复杂、信息回馈周期长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许传玺说。
近几年,国内法学界要求就遗产保护立法的呼声日益高涨,今年两会期间更是达到了沸点。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亦提到,要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搞好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这为世界遗产保护立法提供了参照。保护和发展的矛盾是全球遗产保护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如何使保护的具体形式、内容与遗产地的经济发展、城市规划相得益彰,实现‘科学发展观’,也是国内立法的主要难题,”许传玺说。
云南“三江并流”景观于2003年6月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然而其区域内13个梯级电站的开发仍在争议中进行。同是世界遗产的湖北武当山在去年1月的一场大火中失去了重要庙观之一的遇真宫。消防部门的调查结果表明,火灾原因是当地文管部门违规将遇真宫出租给一家私立的影视武术学校,员工用电不当所致。曾多次到武当山考察的华中科技大学建筑学专家张良皋教授认为,这表明中国在保护世界遗产方面的立法还比较落后,很多地方开发遗产时套用经济开发区政策,破坏性开发十分严重。
许传玺则指出,遗产保护立法滞后于资源开发行为,仅仅依靠行政约束,容易产生内部交易和暗箱操作,也就很难保障其执行效率。
“因此,当务之急是要吸取国外经验、结合中国国情制订出遗产保护法,将世界遗产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法立,则违法者将受到追究和制裁,起到震慑作用,中国的遗产保护才能真正长治久安,”许传玺说。不过,他也指出,中国遗产保护的立法工作尚未走入官方轨道。一部法律出台,通过论证、调查、借鉴经验教训,最快也要三、五年时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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