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新规定 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穿“灰衣”
admin
2004-04-27
来源:景观中国网
《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风貌修缮标准》出台,更新修缮禁用石棉瓦 记者昨天获悉,刚出台《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风貌修缮标准》规定:本市历史文化保护区一般的
《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风貌修缮标准》出台,更新修缮禁用石棉瓦
记者昨天获悉,刚出台《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风貌修缮标准》规定:本市历史文化保护区一般的房屋屋面都应采用灰色调,重点房屋修缮要突出地方民俗和风貌特色。
标准要求,旧城房屋的屋面一般应采用灰色调,砖混、钢筋混凝土等现代建筑机构形式的平屋面突变法改为坡屋顶,更新修缮时不得采用水泥瓦、石棉瓦、瓦垄铁等与保护区风貌协调的屋面材料,现有石棉瓦、瓦垄铁等屋面应予拆除。外露墙面应以青砖色调为主,临街门、窗宜采用中式门、窗的传统形式。
标准强调,一般房屋外露部位每5到10年应重新进行涂饰,院落修缮后应达到格局整齐,院内无违法建筑;院门、门楼整修、油饰见新,色调协调;院墙以青砖色调为主,无明显风化、酥碱、脱落、剥落等疵病,胡同修缮后应达到标志明显、脉络清晰;两侧无违章建筑;地面平整、坚固,排水流畅;整条胡同两侧建筑的色调基本一致,与周围的建筑、环境和谐统一。
“重点房屋(保护院落、中式楼、西洋楼、临街景观建筑等)修缮在达到一般修缮要求基础上,应当更突出地方民俗和风貌特色。”修缮标准特别对重点房屋修缮作出了规定,要求屋顶应采用传统形式,如合瓦、筒瓦、仰瓦灰梗等,灰平台宜恢复挂檐板或瓦檐口的传统形式,外露墙面应采用传统砌筑形式,临街门、窗应按原有形制恢复,油漆彩画的颜色应以传统色调为主,垂花门等重要部分应做彩画,石活宜尽量保留。
该标准还对保护院落和景观建筑修缮提出了明确要求。
该标准还规定,空调室外机、太阳能热水器、电视天线等设施设备应放在隐蔽部位,避免安装在坡屋面及临街外立面上,影响保护区风貌的标牌、广告、灯箱等附属设施、设备应全部拆除。
北京新增15片历史文保区目前北京历史文化保护区共有40片
本报讯(记者谢炜)记者前天从市规划委获悉,本市第二批历史文化区保护规划编制基本完成,即将召开专家论证会。规划明确,新增1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将受到全面保护。
这15片地区是本市划定的第二批历史文化保护区,其中旧城内有5片,分别为皇城、北锣鼓巷、张自忠路北、张自忠路南、法源寺;旧城外有10片,分别为海淀区西郊清代皇家园林、丰台区卢沟桥宛平城、石景山区模式口、门头沟区三家店、爨底下村、延庆县岔道城、榆林堡、密云县古北口老城、遥桥峪和小口城堡、顺义区焦庄户。
加上1999年公布的第一批历史文保区,目前北京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合计有40片,其中30片在旧城区,总占地面积约1278公顷,占旧城总面积的21%。
发表评论
您好,登录后才可以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