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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紫线”是文保工作社会化的重大成就

admin 2004-04-26 来源:景观中国网
由建设部颁布施行的《城市紫线管理办法》,是我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方面的第一部专门法规,虽然其执法主体是建设规划部门,但对文物保护而言,意义重大,因而,笔者认为文物部门
由建设部颁布施行的《城市紫线管理办法》,是我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方面的第一部专门法规,虽然其执法主体是建设规划部门,但对文物保护而言,意义重大,因而,笔者认为文物部门应积极介入“紫线”的划定,充分发挥文物部门的积极作用。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一直是困扰文物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某些地方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难点。如“四有”的提出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可落到实处的并不很多,究其原因,恐怕与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没有划定有很大关系。   文物保护的“四有”包括了四个方面的工作内容,其中树立标志说明牌、建立记录档案、建立健全保护机构三个方面的工作可以通过文物部门自身解决,而“划定保护范围”却需要建设规划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不容否认,长期以来文物部门要么不做保护规划,要么做了规划也得不到建设规划部门的认可;一些建设规划部门长期以来只注重建设中的规划和建筑形式,并不十分注重历史遗产的保护,甚至把历史文化名城的管理看成是文物部门的事情。如此一来,文物保护的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就成了老大难问题,自然,“控制地带”也就得不到控制,文物及其存在的环境风貌就难以保持。   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日千里,城市规模迅速扩大。城市建设发展了,但文化遗产却深受其害,一大批历史街区或文化遗产一夜之间消失了。这种情况不仅引起了文物部门、建设部门和社会有识之士的重视,也往往成为百姓谈论的话题。笔者以为,《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的颁布对文物部门来说是一个机遇:第一,进一步唤醒人们的文物保护意识。保护文物,过去有人仅仅认为是文物部门的事,而此《办法》的颁布,则是将文物保护的内涵向其他部门延伸引起社会的关注,为文物保护找到新的结合点。第二,提高文物工作者的地位,划定“紫线”离不开文物部门,文物工作者应积极参与其中,显示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以提高自己的地位。第三,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文物。由于“紫线”是第一次对历史文化遗产划定保护范围,规划部门情况不熟,缺乏第一手资料,因而必须借助文物部门来制定规划方案,文物部门正好“借机行事”,将文物的保护范围划定,从源头上扼制破坏文物事件的发生。   我们不指望划一次“紫线”就能解决问题,但“紫线”概念的提出与划定,对文物部门来说,确是一个机遇,为了文物保护,也为了自身工作的需要,文物部门不应因为部门的隔阂而袖手旁观。“有为才有位”,也许,介入了这项工作,很多涉及规划、保护、开发、勘探方面的问题便不再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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