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北京一个真实的历史:文物保护是否应景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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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2
来源:景观中国网
奥运总会过去,而文物长存。中国是个文物大国但决不是文物强国,我们已经没有后悔的本钱,在“修缮”这个直面历史的过程中,怎么慎重都不为过 [B]复建之争 [/B] 复建,是个在
奥运总会过去,而文物长存。中国是个文物大国但决不是文物强国,我们已经没有后悔的本钱,在“修缮”这个直面历史的过程中,怎么慎重都不为过
[B]复建之争 [/B]
复建,是个在文物保护界使用十分谨慎的词,因为历史遗存具有不可再生性,重建、新建的仿古建筑并非历史建筑。中国有关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律也明确规定,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等文物全部毁坏的不得重新修建。
1964年在威尼斯通过的《国际古迹与修复宪章》,是世界各国进行遗产保护的多年经验的总结性准则,它反对任何复建,要求缺失部分的修补必须与整体保持和谐。在历史文化沉淀很深的欧洲是看不到重建、新建的仿古建筑的,欧洲人保存下的古建筑都是原汁原味的历史原貌。
遗憾的是,复建这个词在北京的古建大修中却时有耳闻。以3月的《北京日报》为例,提及复建的事就有四起:香山要复建于1860年被帝国主义侵略军焚毁现在只留部分台基的香雾窟;位于景山前街,隔着筒子河与紫禁城西北角楼相望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高玄殿将复建南牌楼;作为南中轴起点的永定门复建工程启动;曹雪芹故居拆除2年后又要复建。
一些文物专家由此分析,我们目前选择性地重建一批古建筑,仅仅把它看作是整治北京城市中轴线景观工程、实施人文奥运规划的一种手段。这种思维模式对中国的文物保护的前景而言,仍然是充满危险性的。它意味着,保护文物仍然只是一时的应景之作,只要它所服务的目的不存在了,对文物的保护也就失去支持。
《文物保护法》虽然明文规定了“不改变文物原状”的修缮原则,但专家们对“原状“的理解显然是各成一家。
[B]“保护性破坏”之忧 [/B]
缺少正确的理念,完善的制度和法规又跟不上,在有些地区,甚至可以说是建设越快破坏也越大,专家称之为“保护性破坏”。
“钱多不一定是好事,给一个文物项目投数个亿,不说别的,工程队为了骗钱就会去做许多事。明明只是小修补,他们为了挣钱可能就要求换柱子,为了换柱子就会去拆房子。我国对古建保护虽然有一套制度,但很不完善,金钱诱惑大了,往往防不胜防。”中国建筑设计院历史研究所所长陈同滨不无忧虑地说。
另一个让专家们难以接受的修缮方式是“风貌工程”。以“有机更新论”为支撑的“南池子改造”——折除了四合院建起了四合楼,成了争议最大的一个“试点”。
陈同滨看来,这个理论只能用在旧城改造上,对历史文化街区而言,只有“保存”而没有“更新”可言。“急于求成”肯定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作为2003年市政府的实事工程之一,一个需要相当长时期才能实现的规划,被当作一个短时期实现的工程来做了。
让人担心的是,在2004年北京56件实事中,天坛祈年殿开工修缮;完成永定门城楼复建主体、圆明园西部环境整治、十三陵庆陵明楼修缮等10余项工程榜上有名;修复并对社会开放历代帝王庙、团城演武厅也赫然在列。
“文物保护有特有的程序和方法,意大利保护一个罗马柱可能就要好几年,离2008还有4年,我们文物保护难道就不能从容点吗?”韩扬谨慎地提出了质疑,而清华的老专家则直言,文物保护本身不是手段而是目的,“我们是为了未来,而不是为了奥运;我们是为了保护自己的遗产,而不是用来取悦别人。”
奥运总会过去,而文物长存,这6亿元花完之后又当如何?一名文物保护专家说,如果不改变这种对待文物短视的态度,文物保护工作就难走上正轨。
林语堂笔下那个“辉煌的北京”拥有一页一页层叠起来的历史,明天的“新北京”是什么样?它的旧貌新颜如何交相辉映,本次大修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一环。
“中国是个文物大国但决不是文物强国,我们已没有后悔的本钱,在修缮这个直面历史的过程中,怎么慎重都不为过。”陈同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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