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做强中心城市城镇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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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01
来源:景观中国网
以做大做强中心城市为重点,积极推进城市化进程,是江西省委、省政府的既定战略。省建设厅厅长胡柏龄在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为推动城镇化进程,要遵循城市发展规律和经济发展规
以做大做强中心城市为重点,积极推进城市化进程,是江西省委、省政府的既定战略。省建设厅厅长胡柏龄在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为推动城镇化进程,要遵循城市发展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继续抓好南昌、赣州、九江等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力、影响力、辐射力的中心城市建设。各地也要突出重点,抓好区域内重要的中心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大中小城市相互呼应、相互促进、分工协作、优势互补、有机结合的城市经济圈,形成全省多极经济增长板块。
一是做强中心城市产业。充分发挥规划的调控作用,积极引导高新技术产业和大工业向中心城市工业园区集中,拉长产业链,形成效益高、竞争力强的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使园区快速壮大,产业真正做强,成为城市经济新的增长极。二是做大中心城市规模。围绕产业发展来建设城市,坚持“整体规划、科学布局、滚动发展、分步建设”的方针,高标准、高质量地建设好城市新区,支持工业园区快速发展壮大。根据城市化发展进程,适时地调整行政区划,统筹中心城市与周边县(市)、乡(镇)的发展。落实已经出台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促进人口向中心城市聚集。三是做优中心城市功能。加大经营城市的力度,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对土地市场的调控功能,深化市政公用行业改革,积极推行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多渠道筹措城市建设资金。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基础性、功能性、生态性项目上。特别要高度重视城市道路和地下管网的规划建设,加强市内交通系统建设,完善城镇道路网,保证道路畅通。建立完善的城市排污系统,中心城市要逐步实行雨污分流制。四是做美中心城市环境。深入开展创建园林城市活动,各城市要明确创建目标、责任部门,落实创建措施,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严格实行绿线管制,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争取早日进入省级、国家级园林城市行列。要统筹安排、精心设计、好中选优,把各类标志性建筑、公园广场、道路节点及其它体现城市形象的设施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内涵丰富并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能够经受历史检验的精品力作。
在做大做强中心城市的同时,该省建设厅还提出,以加快重点镇、示范镇建设为先导,全面贯彻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方针。
必需把小城镇建设同壮大县域经济、发展乡镇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移民搬迁结合起来,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切入点,采取有效措施,从体制和政策上打破城乡分割,引导更多的农民进入小城镇,逐步形成产业发展、人口聚集、市场扩大的良性互动机制,增强小城镇吸纳农村人口、带动农村发展的能力。一是下大力气抓好村镇规划工作。在基本完成重点镇总体规划修编的基础上,积极引导重点镇及有条件的镇编制详细规划,完成其他小城镇总体规划的修编及近期建设规划的续编。加快村庄规划编制步伐,力争在年内全省有20%%以上的村庄有建设规划。认真贯彻《城市规划法》和《江西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和“一书一证”制度,确保村镇各项建设严格按规划实施。二是突出抓好重点镇、示范镇建设工作。大力促进200个重点镇的规划建设,落实中央和省确定的加快重点镇建设的政策措施,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特别要加强对6个示范镇的培育,有关市、县、乡政府和各级建设部门实行联动,落实具体的帮扶措施,加大检查督导的力度,使示范镇建设每年都有新亮点和看得见的变化,在全省小城镇起到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三是加强小城镇建设和管理工作。树立经营小城镇理念,创新投融资体制,在争取加大各级财政对小城镇建设投入的同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重点加强道路、给排水、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县级建设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强化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把好规划设计审批关。要借鉴南昌、宜春的做法,督导乡镇建立健全村镇建设管理机构,配备村镇建设助理员,确保有人管事。重视村容村貌的整治工作,开展创建文明村镇和卫生镇活动。继续抓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申报和保护工作。全面完成移民建镇扫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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