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环境)功能区划》正式批复
admin
2004-02-25
来源:景观中国网
日前,福建省政府正式批复了《福建省水(环境)功能区划》。这是福建第一部以流域为单元系统的水资源功能区划。根据这一区划,福建将城镇集中饮用水源地、江河源头、国家自然保护区
日前,福建省政府正式批复了《福建省水(环境)功能区划》。这是福建第一部以流域为单元系统的水资源功能区划。根据这一区划,福建将城镇集中饮用水源地、江河源头、国家自然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列为优先保护目标。
这一由福建省水利厅和省环保局联合制定的水资源功能区划,覆盖了全省集水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主要河流和200平方公里以下的重要河流,以及重要的水源水库和湖泊、城市内河和引水渠道、需要特殊保护的水域等。功能区划采用两级体系。设立保护区、保留区、开发利用区、缓冲区四类一级水功能区共371个,旨在从流域层面上对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总体控制,从宏观上解决该省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与保护的问题,协调地区间用水关系。在全省36个重要开发利用区中,设立二级水功能区114个,在一级区划的控制下,根据多种用途和保护目标,对开发利用区水域细分为饮用水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排污控制区等7类,着重协调部门之间的用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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