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夫球场建设该叫停了
admin
2003-12-10
来源:景观中国网
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在我国开始的高尔夫球场建设,对于开展高尔夫运动,绿化美化环境,改善城市形象与投资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近年来,“高尔夫投资热”在各地急剧蔓延,高尔夫球场
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在我国开始的高尔夫球场建设,对于开展高尔夫运动,绿化美化环境,改善城市形象与投资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近年来,“高尔夫投资热”在各地急剧蔓延,高尔夫球场越建越大;有的以建高尔夫球场名义变相进行高档房地产开发,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总量基本满足,投资趋之若鹜
目前,全国已经建成的高尔夫球场数量达181个,分布在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球场数量较多的是广东(53个)、北京(28个,1985年至1999年间建成7个,2000年至2001年的两年里建成了8个,2002年以来的一年多时间里建成了13个)、上海(13个)、海南(11个)、山东(10个)、河北(9个)、福建(8个)、江苏(7个)、天津(6个)。据广东省对46家球场经营情况的调查,34家连续亏损,亏损面达73%;据北京市高尔夫球协会测算,北京已建成的球场已基本满足市场需要。但一些地方和投资者看好了高尔夫球运动的发展前景,投资热情高涨,球场建设呈加速发展的态势。据对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计,目前拟建设的高尔夫球场有72个。北京拟建的还有11个;广东省目前在建的有11个;云南拟建10个、湖南拟建10个。
用地没有标准,占地越来越大
已建成的球场总占地面积达33.54万亩,平均每个球场占地1990亩,占地超过3000亩的球场数量占已建球场总数的18%%,最大的占地达9000亩;拟建设的球场计划总占地15.5万亩,平均占地2152亩。大多数球场选择山地、坡地、荒滩地进行建设,但有一些球场建在公路、城市道路边、城市饮用水源地,大片占用耕地、城市绿化用地,影响城市供水安全。
投资高尔夫,借机搞房地产
高尔夫球场一般配套建设了会所、酒店等必要的配套设施。但有一些地方利用建设高尔夫球场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北京某球场配套设施的建筑面积达11万平方米,多为高级别墅和公寓。广东清远某高尔夫球俱乐部以出售会员金卡赠送别墅的方式进行房地产开发,出售别墅23栋,出租17栋。佛山某乡村俱乐部利用建设高尔夫球场,开发建设了3个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达5万平方米。
环保措施缺乏,地下水体污染
高尔夫球场绿草茵茵,树木茂盛,维持这种优美环境,日均用水量在北方地区约1000吨,还需长期使用杀虫剂、肥料和农药,由于绝大多数球场没有相配套的环保设施,富集的硝酸氨和有机磷随自然降雨和灌溉水渗入地下,毒化土壤,污染地下水体。据北京环保部门监测,高尔夫球场周围30米以上的地下水大多受到污染。据广东省的调查,能按要求做好环境保护的仅占31%。“贵族”俱乐部,高消费运动
高尔夫球运动在国外是一种较为普及的体育运动,在我国已成为一种“贵族”的高消费运动。高尔夫球场实行的是会员制经营模式,一张终身会员证一般在3到9万美元,打球不再另行收费,且有些球场仅对会员开放。非会员打一场18洞的高尔夫球平日在400至800元,节假日在1000至1400元。据北京市高尔夫球场协会估计,经常光顾高尔夫球场的人月收入一般在1万元以上,一般工薪阶层无力问津。
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土地资源相对不足。高尔夫球场建设占用大量土地,目前仅为少数人服务。针对当前高尔夫球场建设不断高涨的投资热情,建议政府有关部门采取适当措施,加以引导。
总量控制,科学规划布局。高尔夫球场建设由各省根据本省(区、市)高尔夫球场建设现状和发展需求编制发展建设规划,提出球场布局原则、总量控制目标、用地控制标准等,并将规划建设的高尔夫球场纳入当地城乡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予批准建设。在各省(区、市)高尔夫球场建设规划未编制批准前,暂停新建高尔夫球场项目的审批。
严格球场选址要求,控制占用耕地和城市建设用地。高尔夫球场不得在城市水源保护区、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绿化用地内进行建设,球场选址要远离水库、城市饮用水地下水源地、农田、牧场。对于不符合选址要求和占用耕地、城市建设用地建设高尔夫球场的不予批准。
严格控制利用高尔夫球场建设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严格审批高尔夫球场配套设施的建设,对于除必备的配套设施外,其它项目的开发建设应当严格控制与监管,防止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
加强高尔夫球场环境监督管理。新建高尔夫球场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主管部门审批;配套的环保设施必须同时与球场建设同步进行并投入使用。维护草坪、树木使用的农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
严肃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行为。建设高尔夫球场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审批。发展计划、城乡规划、土地、环保、林业、体育等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管,对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要依法查处。
发表评论
您好,登录后才可以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