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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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15
来源:景观中国网
经过3天的复查,国家建设部组织的专家组一致认为,深圳市园林建设各方面情况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标准。前天上午,专家组在五洲宾馆正式通报了这一结果。 专家组认
经过3天的复查,国家建设部组织的专家组一致认为,深圳市园林建设各方面情况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标准。前天上午,专家组在五洲宾馆正式通报了这一结果。
专家组认为,深圳市委、市政府始终将城市建设作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投资环
境、人居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并提出建设自然化、生态化的园林,建设文化园林,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这些思路对深圳和全国各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具有指导意义。
专家组在通报中指出,深圳从1994年至今,总计投入82亿多元建设园林绿化,对城市绿地系统进行了3次修编和调整,至今全市共有1355个单位达标,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为39.3%、45.06%、14.9平方米,增长幅度稳定,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此外,还积极落实古树名木保护措施,为古树名木建立档案,安排保护经费;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市每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或交纳绿化费者占适龄公民人数的80%以上。
专家组还建议,深圳应进一步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进一步提高绿地率,并研究具有深圳特色文化内涵的景观塑造,进一步增扩绿地面积,对大环境绿化、滨河绿化、备用地绿化等加大投资力度。此外,要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科研工作,增加城市绿地景观的多样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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