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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小城镇规划实行“一书一证”

admin 2003-11-12 来源:景观中国网
《塑造小城镇特色,严禁丢“土”搞“洋”》一文(见昨日本报3版)介绍了在建设小城镇时应先拿出规划。记者进而了解到,今年的规划与往年不同,要实行“一书一证”。 据悉,小城镇
《塑造小城镇特色,严禁丢“土”搞“洋”》一文(见昨日本报3版)介绍了在建设小城镇时应先拿出规划。记者进而了解到,今年的规划与往年不同,要实行“一书一证”。 据悉,小城镇的规划现在起要实行统一的规划许可制度。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和《村镇建设许可证》。未经许可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用地和进行建设。重点小城镇和中心小城镇,制定了城镇特色专项规划后,对不符合城镇总体景观控制要求的,无建筑艺术特色的民用建筑、构筑工程,原则上不予核发“一书一证”。有条件的小城镇要开展镇容镇貌、自然生态的综合治理。实行“一书一证”,原来的准建证等不再使用,各乡镇不得在统一规定外另搞一套。 省、市、县3级建设主管部门将首先核查承担规划编制的单位是否取得了《资质证书》,是否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担规划编制任务。乡镇委托编制规划,必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重点小城镇和中心小城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原则上要求由具有乙级以上资质的单位承担。全省镇域人口在3万人以上或镇区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乡镇,要设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专管人员按不少于乡镇域人口万分之一的比例配置。重点小城镇和中心小城镇必须设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其他一般小城镇要配专职管理人员,有条件的也要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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