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市规划标准将进行全面调整和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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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10
来源:景观中国网
市规划委员会日前召开2003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深圳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我市城市规划建设标准即将进行全面调整和升级。会议由省委常委、代市长、市规划委员
市规划委员会日前召开2003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深圳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我市城市规划建设标准即将进行全面调整和升级。会议由省委常委、代市长、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鸿忠主持。
《深圳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是指导我市城市规划编制、管理和建设的地方性技术规范。据了解,现行标准从1990年开始试行,1997年第一次修订,至今已实施13年,对全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更好地适应建设国际化城市的需要,从去年开始,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组织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深圳城市规划设计院等设计研究单位,对现行标准进行全面系统的修订。修订的重点是,统一特区内外规划建设标准,提高文化、卫生、教育、停车、社区管理等公共设施配套标准,控制住宅开发强度,增加城市地下空间利用规定。
在历时两年的修订中,先后开展了专题研究、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和公开展示等阶段的工作,组织了北京、上海等地相关领域专家参与,认真考虑了全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经过表决,市规划委员会同意经过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将《深圳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提交市政府审批并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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