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工作室到事务所的上海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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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15
来源:景观中国网
2003年1月至4月,笔者通过现场走访、电话采访、参与讨论等形式接触了上海部分新兴建筑设计公司的经营管理者,试图对这些新兴建筑设计公司的经营现状进行了解并做出分析。笔
2003年1月至4月,笔者通过现场走访、电话采访、参与讨论等形式接触了上海部分新兴建筑设计公司的经营管理者,试图对这些新兴建筑设计公司的经营现状进行了解并做出分析。笔者从受访公司中选出了2002年人均完成设计合同额达到20万元以上的18家作为分析对象。按公司管理层人员背景分,管理层中有海归人士的5家,有大学教师的5家,其余的为其他背景;按设计资质分,具有综合设计资质的5家,具有建筑单项设计资质的6家,其余的无设计资质;按公司运作方式分,以企业方式运作的15家,以工作室方式运作的3家。尽管他们仅是诸多已取得一定成绩的建筑设计公司中的小部分,但从中看到的现象却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普遍性。
公司规模、运作方式与市场定位
现象1:由于创业者的身份、心态以及对建筑设计的理解不同,公司的运作方式、规模也不同。
工作室的规模小,经营者以教师身份居多,他们不追求项目的数量,看重项目本身的学术价值,以及业主能否接纳并实现他们的设计理念。而企业化运作的公司则注重市场,重视营销和管理,以规模经营取胜,有的会采用菜单式的设计方式,以此降低设计成本,缩短设计周期。
现象2:在被调查的公司中,有近90%的公司确立了自己的优势项目。
这些设计公司既要同诸多国有建筑设计院竞争,又要面对实力强劲的境外设计事务所的挑战,同时还要经受低层次设计单位的压价竞争等。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他们能结合自身的设计优势和知识结构特点,明确市场定位,做专做特形成竞争力。他们有的专攻商品住宅,从别墅到超高层住宅,从规划一直到每个单体细部的实现,他们摸透了市场的需求,熟悉规范标准的每个细节,让开发商获取最佳投资回报;有的则在文教类项目中获得成功;有的具有方案优势,高价聘请外国设计师加盟,与国外的优秀设计事务所频频交流,以其独到的设计专攻方案市场,其方案收费可占到总设计费的三分之一甚至一半;有的则将自身定位在某个特别的专业上,如城市设计、景观设计……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强者愈强弱者愈弱。
现象3:多数建筑设计事务所的人数在30人以上,个别的已达到60人。
尽管建设部规定3个一级注册建筑师合伙就可以成立建筑设计事务所,但在调查中还没有发现规模在20人以内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而在西方国家,不少明星建筑事务所在成名前也就几个人。也许目前市场需要的是SOM式的事务所,市场还没有给安藤式的事务所一片政策土壤?
设计资质与专业间合作
现象4:通过民营资本参与国有设计院改制,有3家公司获得了综合设计资质。
设计资质仍是那些仅有单项资质的建筑事务所必须面对的。一些建筑设计公司由于没有综合设计资质,多数项目需要同综合院合作完成,但有些综合院的体制陈旧,结构设备工种的服务水平达不到建筑师的要求,于是这些公司为了更积极地面对设计市场,选择了一条比较艰难的道路——以民营经济参与国企改制而获得综合设计资质。还有的建筑设计事务所已经拥有或正开始筹备自己的结构专业事务所。据统计,上海目前的44家事务所中只有8家是结构事务所,市场需要更多结构、设备等专业事务所进入。只有各专业间的良好合作,建筑设计事务所才可能面对更复杂的项目,提高设计水平,挑战中高端设计市场。
现象5:尚无资质的设计公司也完成了相当大的合同额,而且出了不少精品。
没有资质的公司处境更加“艰难”,在与综合院的合作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如责任人与设计人分离,设计人不能签字,而签字的不是设计人,却要承担责任,有时签字人会因设计人的某些大胆创意而不愿落笔,迫使设计人只得选择放弃,屈就平庸;设计人很难创建自己的品牌而获得持久的市场份额。
设计收费与服务
现象6:2002年人均完成合同额达到30万元的公司有11家,达到40万元的有3家。2002年完成合同额最高的是3300万元。
尽管这些公司的运作方式不同,市场定位不同,业绩不同,但他们同样都在为社会作贡献。优秀的设计作品既是社会的物质财富也是社会的精神财富,业主青睐的是高水准的设计,并愿意为此支付合理的设计费;这些经过磨砺的创业的建筑师,可能成为未来的设计专家甚至大师;合法经营的公司完成的合同额越多,纳税也越多,并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现象7:设计收费能参照2002年国家收费标准或更高的超过90%。
仍有相当多的业主还没有意识到应为创意付费,对品牌的重视仍处于形成阶段,设计市场中“价低者得”的现象很多。而业绩优良的公司凭籍的不是压价竞争,而是设计实力,提供专业服务的经营理念,加之能将这种品质延续到各个环节的科学管理方法,主要表现在设计的深度和广度上。公司一旦接手项目,就会尽可能将创造力发挥到建筑的每个局部,深入到设计的每个阶段。以施工图设计为例,他们的图纸深度与数量明显超过传统设计院的要求,不会像有些传统设计院那样套用现成的图集完事。其他的如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造价咨询及后期服务等,也是他们乐于为业主提供服务的内容。因此他们的设计收费通常能达到2002年国家标准甚至更高,这为优秀作品能不断出现提供了经济保障。相比之下,目前在很多设计公司中,既使创业者的初衷是要做精品,可由于诸多原因,只能在市场中随波逐流,更何况不少人开公司只为了赚钱,低价竞争,非法经营,严重威胁着设计质量。
项目来源及实施
现象8:公司的方案实施率达到50%的16家,达到85%至100%的8家。有半数公司的项目参加设计投标的数量比例低于20%,有3家不参与投标。
按照有关规定,一个项目的投标方案至少有3个,多的可以有十几个甚至更多,而且在项目实施前方案做上几轮也很普遍,可以说,设计招投标繁荣了设计市场,成千上万的“城市”与“建筑”诞生于图纸之上。但最终能够得以实施的只是小部分,大多数设计(精力、财力)被消耗在二维的图纸上。因此,为了避免陷入“泡沫”,一些建筑设计公司凭籍自身优势选择实施可能性较大的项目投入,只有维持较高的方案实施率,才能有效减少经营成本,将精力和财力用在出精品上,以此赢得回头客。在形成了固定的客户群与知名度后,公司通常只承接委托项目,进入良性运作。也许是有着一致的经营心态和对市场的理解,不少业主更愿意直接把项目委托给这些新兴设计公司或事务所。他们认为,并非所有项目都适合专家评审,同时全国各地专家的专业水准也参差不齐。这些现象多少暴露出设计招投标制度中的一些问题。
公司人员构成
现象9:有个别公司聘任专职经理人。
一种看法是,经理人虽然可以分担一部分建筑师与业主协调的工作,使建筑师能有更多时间搞创作,但由于建筑设计行业的特殊性,业主与建筑师更需要相互直接沟通。传统设计院专设经理人的做法不符合小型设计事务所的实际情况,因此在受访对象中只有个别公司聘用了专职经理人。多数情况是,公司经营虽有一定的内部分工,但建筑师仍需具备专业人与经理人的双重身份。
现象10:公司中接纳临时人员的只有一家。
西方国家的建筑师在从业前必须接受严格扎实的学校教育,若申请执业,还要经历相当长的在知名事务所里的实践。而时下我国却有一种不良现象,在学校接受系统全面教育的学生,还未毕业就匆匆进入市场,这不免会给设计质量及其自身发展带来负面影响。被访公司大多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为了保证公司设计质量和员工的出勤,他们基本不会让学生加入事务所从事设计工作,同时他们还特别注意对刚毕业新手的培养。
走向“中国设计”
一流企业提供的是“标准”,二流企业提供的是“技术”,三流企业提供的只是“产品”。“标准”要靠实验、靠设计才能产生,“产品”则只要加工、制造就能得到。也许是受大环境影响,目前业界不少做“设计”的,却是在行“加工”之实。在我国制造业的竞争力得到世界认可的同时,我们更寄希望于中国设计界也能提升竞争力;期待本土优势设计群出现;更期待建筑业界走向“中国设计”。自2002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外商可以参与投资我国建筑设计市场。试问未来的高端市场谁主沉浮?(本文摘编自《时代建筑》,有关调查数据和注释已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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