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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事件敲响设计方案知识产权保护警钟

admin 2003-08-22 来源:景观中国网
  编者按:保护知识产权是全球经济活动中最基本的游戏规则。当前,全球知名的跨国公司不仅纷纷抢摊中国,而且非常重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都在中国注册了代表自身形象的各类商标
  编者按:保护知识产权是全球经济活动中最基本的游戏规则。当前,全球知名的跨国公司不仅纷纷抢摊中国,而且非常重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都在中国注册了代表自身形象的各类商标。而有关国内企业遭到国外企业知识产权投诉的事件则屡见不鲜,作为综合性很强的地产行业本来也应该注意这方面问题,但该行业一直未真正对国际企业放开。所以,国内开发商们的知识产权意识一直比较淡薄,甚至包括万科这样的全国知名的大地产公司。不久前内地与香港CEPA签订协议,该协议几乎涉及了内地的所有行业,这其中当然也包括房地产。也许有的开发商会这样想,以前从未听说房地产行业有知识产权纠纷,但这并不代表以前就没有此类事件发生。万科事件给还抱有这种想法的人敲响了警钟。   本报上期报道,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侵犯北京恒真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方案知识产权,最终被法院认定万科公司存在侵权行为,并责令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恒真公司经济损失2.9万人民币,引起业内及政府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高度重视,纷纷与本报联系发表自己的观点。   事实上,开发商们在为项目开发、广告宣传、销售楼盘忙得不亦乐乎之时,几乎没有人会去思考知识产权与自己有多大干系,“只要我把房子卖完,就一切OK了!”但是,我们在这里要提醒众开发商,你的项目包括建筑物本身的外观、形状、装饰以及地下车库、园林绿地等设计都是专业人员创造出来的,有的可能还是你花费价格不菲的设计费招标来的,这些都存在著作权的价值,这种权利是不能被侵犯的,如果谁想取而用之就必须支付报酬,否则有可能被告上法庭。这是法律赋予著作权人的权利。   [B]国家版权局:建筑及设计都应受到保护[/B]   日前,记者就建筑作品的著作权保护问题采访了国家版权局的有关人员。信息宣传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具备一定审美价值的建筑作品以及相关设计图纸和三维模型的都是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在有关审美价值的问题上,他解释道:“20世纪80年代曾经流行过一种四、五层的板楼,这种板楼就不被列入《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因其只有居住的功能而谈不上什么审美价值,这些建筑是不能与奥运会场馆、悉尼歌剧院相提并论的,而开发商开发的楼盘项目无疑都是经过精心设计并具有一定审美价值的,有的甚至能称得上是艺术品,这些都要当作作品来对待,理所当然会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另外,项目整体规划中的园林绿地的设计、具有特色的地下车库设计都是既实用又有审美价值的独创性的设计产品,也应被当作一种智力成果而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看来法律对于房地产相关方面的知识产权的保护还是比较明确的,但是开发商往往不够重视这些权利的保护问题,这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方面,开发商无精力顾及其他开发商是否会剽窃他的项目的某些设计,在运作完一个项目后就会投身于另一项目的开发;另一方面,我国《著作权法》采取的是著作权自动保护原则,即著作权的产生是以作品的完成为必要条件,而不需要像商标注册那样到指定部门申报登记,这可能会导致开发商保护自己著作权的意识还相对较弱。据了解,目前虽然也有部分建筑作品在版权局登记,但不过是凤毛麟角。这样一来,如果发生了著作权侵权纠纷,权利人是需要承担大部分举证责任的,那些侵权者正是钻了这个法律的空子。   [B]专家:国内开发商有被诉侵权危险[/B]   著名知识产权法专家王素娟教授对目前房地产行业淡漠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现象比较担心。她认为,目前房地产市场上普遍存在着抄袭国外成熟园林设计、建筑设计的行为,比如号称“整体克隆欧洲xx”的楼盘。这些是否构成侵权则要看这些被“克隆”的国外设计有没有申请外观保护专利,如果申请了类似的知识产权保护,而国内的这些行为又没有得到授权的话,就有可能被诉侵权。在这类案件的具体审判中,法官裁量的是这种“克隆”行为有没有直接使用被抄袭设计的实质性内容,如果实质性内容相同则构成侵权。   王教授认为,实质性内容的界定虽然有一些法律的规定,但更多是依赖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这也是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一个共同特点。由于知识产权案件的这种特点,使得诸如“西现代城”剽窃“现代城”文案设计这类行为若发生诉讼,在审理时就会存在很大变数。出于对实质性内容认定的不同,判决的结果往往也不一样。而对于万科被诉侵权一案,她认为首先应该确认恒真公司的设计方案是否具有独创性,如果有独创性,那么万科的行为应该是一种侵权行为;侵犯知识产权有几种表现形式,如果该设计方案是恒真公司采取保密手段保守的商业秘密,万科的行为可以看成是侵犯商业秘密;此案中万科得到这些设计方案是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似乎可以适用侵犯著作权或工业设计的知识产权法规范。   [B]设计师要珍惜自己的创造性劳动[/B]   就万科未经恒真公司同意,擅自采用其设计的地下车库的墙面、柱体及楼层标识方案的事件,记者采访了北大景观设计学研究院院长、哈佛大学设计学博士、我国著名的景观设计学专家俞孔坚教授。   俞教授认为:如果万科未经恒真公司同意,擅自采用其设计的地下车库的墙面、柱体及楼层标识方案,而未付与恒真任何劳动报酬,那么,万科的这种行为就是知识侵权行为,是对设计方案的一种剽窃。   谈到处理此事的方法时,俞教授提出三点建议:第一,万科要对恒真有一个设计费的赔偿,按照有关收费的规范来做赔偿;第二,因为万科的侵权行为造成恒真公司商业信用、名誉受到侵害,所以要对恒真公司的名誉损失做出赔偿;第三,万科要公开表示道歉。   俞教授认为就万科这次事件而言,双方都是有责任的。服务的前提条件就是确保服务的物有所值。设计师应从中吸取教训,在没有签订任何协议时不应该提前拿出自己的设计方案,要珍惜自己的设计。不能因为开发商的要求而忽略了对自己劳动成果的保护,因为这不仅仅是为了维护设计师自己的利益,还涉及到整个国内设计市场的规范问题。我国之所以没有出现大批优秀的设计师,设计精品也很少,就是因为设计师没有自己的尊严,漠视自己的职业义务,成为开发商随便滥用的工具,使设计行业得不到应有的尊重。这次事件同时也警告开发商不要因为计较区区的设计费而损失更长远的利益。   房地产本身就是一个综合性的产业,它涉及许多行业,房产项目的设计方案招标活动到最后会出现“集百家之长”的情况。这种现象是否属于对设计作品的侵权行为?俞教授表示了他的看法:大部分招标活动或方案征集都会在招标或征集文件中声明,对于提交的、不合乎条件的设计方案不予以采纳,对采用的设计方案会付与对方一定的征集费用。对设计作品的侵权行为,俞教授认为是被采用的设计作品必须是新颖的、具有原创性的,同时使用者没有付任何费用或在没有得到设计者同意的情况下采用设计的才能被视为侵权。反之,设计作品是日常所见或已存有相似的外观设计时,开发商采用而不付任何费用时不属于侵权行为。   他认为目前房产界的招标普遍存在的现象是知识产权意识淡漠,对设计作品的不尊重。开发商出于种种目的,往往不会让一家单位中标,也会导致房产项目出现“集百家之长”。其中的一些优秀的作品得不到开发商的认可,不经同意地被一而再地改动,改得面目全非。开发商的这种行为也是对设计作品的一种侵权行为,改变了设计作品的风格,影响了设计师的声誉。   开发商对征集方案只采用部分设计方案,付之低额的设计费,其行为是合法的,但缺少了对知识的尊重。同时设计师的主要设计思想往往得不到展示,失去了建筑的整体设计概念。长此以来,开发商自然看低了设计行业,认为那只是普通的画匠图,这也是设计行业的悲哀。设计本身是一种创造性劳动,设计师必须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具有对作品的设计激情,才能完成一件优秀的设计作品。低廉的招标费用妨碍了国内优秀设计师的发展,设计师劳动成果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这也是我国设计市场一直落后的原因之一。   [B]开发商:很愤怒但很无奈[/B]   北京富力集团总经理谢强对待此事的态度是,既很愤怒但又很无奈。谢强是文人出身,在进入房地产以前他就遇见过这样令人“闹心”的事情。据其介绍,他曾经写过一篇《船歌》,后来被一份报纸的记者整篇抄袭。当他写信给该报社说明情况时,当事人也赔礼道歉后就不了了之了。谢强觉得房地产行业这方面的侵权也依然很多,比如说营销策划方案、广告设计、园林规划、墙面外观、户型设计等等,但如都要追究的话,受害者根本耗不起这个精力。因为自己花了几百万购买的设计,被别人抄袭仿制后,打官司不仅要牵扯很大的精力,有的即使判了也只能拿回几万块钱,所以得不偿失。不过,谢总认为房地产是一项综合性的行业,其中所涉及到的各行各业的知识产权太多了,这就急需政府要有一个专门标准来规范,这样才能加强开发商的维权和尊重知识的意识。   其实,我国公民的知识产权保护观念是比较淡薄的,企业界也是这样。例如现在很多的建筑存在抄袭国外著名建筑设计的灵感或者干脆照搬的现象,这种行为一方面不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容易引起侵权纠纷;另一方面也使我们自己的建筑缺少个性,对城市建设没有好处。中国已经加入WTO,以后涉外的知识产权纠纷肯定会经常发生,房地产行业当然也不例外。房地产领域存在的这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也包括楼盘项目名称的相似问题。虽然在《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中,名称或词组是不在其列的,楼盘的项目名称不是一个独创性的“作品”,它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是照抄或利用别人成熟的项目名称的行为实很卑鄙。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一个项目打出很好的市场效果是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的,如广告宣传、营销策划、品牌推广等等,如果自己费了九牛二虎才闯出的名声却被一些“跟风者”便“慕名”而来分一杯羹,实在让人有点“烦”。这种不正当竞争的黑风如果再蔓延下去,将会对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造成灾难。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在专利、商标、出版发行等领域都已得到充分的体现,对于规范相关市场的竞争秩序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而房地产市场同样需要这种健康有序的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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