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效益优先 广东要建9000万亩生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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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7
来源:景观中国网
广东省林业局局长邓惠珍日前表示,根据生态优先原则,“十五”期间广东要建9000万亩生态公益林和5000万亩商品林,形成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协调发展的生态安全体系。 据介绍 ,从
广东省林业局局长邓惠珍日前表示,根据生态优先原则,“十五”期间广东要建9000万亩生态公益林和5000万亩商品林,形成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协调发展的生态安全体系。
据介绍 ,从2000年开始,广东省开始实施9000万亩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重点实施江河流域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沿海防护林、红树林、绿色通道、农田林网、城市林业和治理水土流失等8大生态工程建设。目前,该项生态工程进展顺利,全省已建成省级生态公益林5174万亩,逐步形成了“点、线、面”相结合的绿色生态屏障。
邓惠珍表示,以生态公益林建设为主体,广东将逐步调整和优化林种树种结构,提高森林生态功能等级,大力推进以环城林带、城区绿地建设为重点的城乡绿化一体化,实现“森林围城、森林进城”。
广东省积极引导山区发展商品林建设,加快山区脱贫奔康步伐。据了解,广东计划“十五”期间建设5000万亩商品林基地,包括建成1000万亩速生丰产林、1000万亩竹林、1500万亩工业原料林和1500万亩经济林4大商品林基地,逐步形成木浆造纸业、人造板业、松香深加工业、家具制造业、林果竹药加工业5大林业支柱产业,到“十五”期末实现林业总产值翻一番,形成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齐头发展的良性循环。
为了保障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稳步发展,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实施了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据介绍,1999年,广东省按每亩公益林2.5元的标准作为山区农户和企业发展生态公益林的损失性补偿。2000年至2002年,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4元。据统计,1999年至2002年,广东省财政共核拨补偿金7.4亿元,受惠山区群众1590万人,大大激发山区发展公益生态林的积极性。最近,广东省再次提出,从2003年至2007年,对省级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提高至每亩8元,再次掀起生态公益建设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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