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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草业制度亟须健全

admin 2003-06-24 来源:景观中国网
“草坪业发展已经快20 年了,但是一些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还很不健全、不完善,有一些问题值得思考。”北京林业大学草坪研究所所长、中国草原学会草坪学术委员会副理事长韩
“草坪业发展已经快20 年了,但是一些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还很不健全、不完善,有一些问题值得思考。”北京林业大学草坪研究所所长、中国草原学会草坪学术委员会副理事长韩烈保教授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韩烈保认为,草坪草对我国城市美化、绿化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然而,我国的草坪业却依然在夹缝中生存。首先,草坪行业的归属性问题待解决。韩烈保建议,草业可以由全国绿化委员会来主管,或者由多家部门分割来管。例如,运动场草坪和高尔夫球场草坪可以由国家体育总局来管,城市绿化可以由建设部来管,农村绿化可以由国家林业局来管。归属落到实处,科技攻关方可顺利展开。 其次,行业协会的问题。目前还没有专门的草坪专业协会,而草业协会现在是归属于中国畜牧协会下的二级协会。韩烈保认为草坪草以牧草的方式来管理并不合理。目前我国草坪草方面的公司、企业以及研究机构基本上各自为政,难以统一协调。他说,我国政府机构的经济管理职能正在淡化,行业协会的职能正在加强,成立专业的草坪协会,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变得更为迫切。 第三,草坪草种方面的法律法规应该尽快完善。我国的《草原法》、《种子法》对草坪草还没有比较具体的规定,对进口草坪种子的规定也不细致。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出草坪草品种测试体系,草坪草的品种测试、品种适应性评价、种子检疫等工作还基本处于无序状态。我国目前自己培育出的草坪草品种比较少,主要是引进国外优良品种。韩烈保谈到,对引进品种一定要进行测试、进行适应性评价,以确保不会对我国生态系统造成影响。世界上许多国家在这方面都有比较严格的制度,如英国,有关机构每年都要公布草坪草品种清单,指出哪些品种在当地比较好,适应性强,而不在清单上的草种,是不允许买卖和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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