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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敲定

admin 2003-06-20 来源:景观中国网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近日下达了2003年及2004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根据该计划公布的数字,2003年年内,全国计划经济适用住房施工面积为20023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近日下达了2003年及2004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根据该计划公布的数字,2003年年内,全国计划经济适用住房施工面积为20023万平方米。其中续建面积6959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13064万平方米;年度投资规模1578亿元。2004年预安排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新开工面积规模将为12720万平方米。2003年在建项目未竣工面积将自动结转为2004年续建面积规模,其年度投资规模为1663亿元。      三部委强调,经济适用住房是具有保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是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的重要途径,也是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政策之一,各地要继续抓好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组织建设、销售管理和配套政策的落实。各级政府划拨用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应采取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具备相应资质资信的开发企业负责进行开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户型面积标准应严格限定为中小套型,要明确界定购买对象,建立申请、审批、公示制度。对弄虚作假,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当事人,要严肃处理。对工程质量要全程跟踪监督并建立项目监理制,保证建设质量和功能质量,凡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质量标准的开发建设项目,不得交付使用。凡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的划拨用地,严禁转作其他用途。   三部委同时要求,各商业银行要加大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强对申请贷款项目的评估、审查,确保信贷资产的安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经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公布或审批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也不得在批准的房价外加收任何费用或强行推销及搭售商品。职工集资合作建房项目必须按照房改精神,面向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出售,不得搞变相实物分房,不得面向社会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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