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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开发区三驾齐驱推进城市化

admin 2003-06-14 来源:景观中国网
青岛开发区是1984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胶州湾西岸,南临黄海,与青岛市区隔海相望,是一个囊括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旅游度假
青岛开发区是1984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胶州湾西岸,南临黄海,与青岛市区隔海相望,是一个囊括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旅游度假区四位一体的新兴经济区域。近20年的开发建设,使这个拥有30万人口、220平方公里的新城区日趋繁荣,尤其是近年来青岛市政府作出“挺进西海岸,构建青岛经济发展重心”的战略决策,让这个位于青岛西海岸的新城区拥有了无限商机,住宅与房地产业也呈现出异常繁荣的局面。 开发区的建设是在一片空地上起步的,没有老城区的基础,一切从零开始。一张白纸,本该可以描绘出最美的画卷,可是十几年来开发区的城市规划和建设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面对区位优势和青岛经济重心战略西移的大好机遇,新一代开发者把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满足城镇居民的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并结合全区“六大项目”和“十大工程”的全貌实施,加快对村庄改造、经济适用房、商品房整合步伐,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资源供应体系,平抑急剧增长的房地产价格,满足不同层次的购房需求,将住宅产业化与村庄改造相结合,以村庄改造促进城市化建设。 三个示范区浮出水面 今年,青岛开发区圈定3个区域作为村庄改造、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三合一的示范区,并成立了以城建局局长邓林为主任的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城建局选派得力人员、规划局和国土资源局各派一名熟悉业务的专业人员组成。 3个示范居住区(长江路、薛家岛、黄岛)今年同时启动,按各自工作进度,成熟一个,开工一个。建设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前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前期宏观政策、方案制定,办事处专门机构负责基础性工作。第二阶段是建设实施,由各办事处及开发商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宏观管理和指导。 长江路示范居住区 该区总占地面积1.5平方公里,规划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涉及的村庄有薛辛庄、两埠岸、王家港和戴戈庄四个村。规划范围内,四个村共占地2248亩,经分析计算,安置用地需585亩,收益归村庄的可拍卖地883亩,收归政府用于建设经济适用房(含廉租房)的用地为677亩。若按拍卖收益达到每亩80万元,安置房成本为每平方米1000元计算,则在完成安置房建设的同时,四个村将节余27,950万元。 薛家岛示范居住区 该区包括薛家岛一村、薛家岛三村、薛家岛四村、薛家岛五村和薛家岛六村等5个村庄,总占地面积约1.1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共占地1650亩,按建筑容积率1.0计算,可建设建筑面积110万平方米,经分析计算,村民安置用地需386亩,可拍卖用地1264亩(村庄获638亩土地拍卖收益,政府获626亩土地拍卖收益)。安置成本若按每平方米1000元考虑,在现状建筑密度最大的村可保本安置(节余为零)的情况下,每亩土地拍卖收益需达到102万元,5个村尚有29,214万元的结余。 黄岛示范居住区 该区总占地面积1200亩,规划建筑面积约80万平方米,拟将附近的6个村庄异地搬迁至此。安置房成本若按每平方米1000元考虑,在现状建筑密度最大的村,在可保本安置(节余为零)的情况下,每亩土地拍卖收益需达到54万元,6个村尚有41,520万元节余。 示范区的示范作用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局副局长、总工程师薛仁龙告诉记者,示范居住区的示范作用有两个:一是住宅产业化的示范作用,即技术方面的示范作用;二是村庄改造的示范作用,即探索一条村庄改造的新路子。示范居住区包含3个部分,即村庄改造村民安置住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配套、统一拍卖、统一管理的原则,将3个部分有机整合,以有效推动城市化进程。 村庄改造的安置住房全部按照经济适用房的方式进行建设,用于安置村庄的搬迁居民,剩余土地通过公开拍卖用于建设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村庄土地拍卖收益用于村庄安置房的建设,对于安置房建设后有结余的,结余款的一定比例征为政府收益,用于全区村庄改造统筹,示范居住区内政府土地部分用于经济适用房建设,部分拍卖,收益归政府,该收益用于示范区配套设施建设。示范区将采取政府政策调控,市场化运作手段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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