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亡的城市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生态学的命题本身具有矛盾性,因为城市本身不是天然的生态系统而是人工创造物,城市,如同其他人工产品例如工业品和文化出版产品一样,是非天然的,非生态的。如何能够把一个非生态系统的产物作为生态系统来研究呢?
这里涉及一个基本哲学问题:人本身和人的一切创造是否是生态系统的一个部分?即人和人造物(包括城市)是否是自然意志的一部分?如果是,那么人的命运本身就是生态循环的一个环节,人的一切行为就是自然生态的结果而不是原因,人不可能通过干涉生态体系的变化改变自己的命运,这好比自己的嘴不可能吃掉自己。亦或人的意志是相对于自然独立的存在,人和人的创造并非自然体系的部分,如果是,那么企图用自然生态的方法研究城市系统就是错误的。
所谓城市,在形态上是物质,能量的高度密集(相对自然生态环境可以叫变态密集),在过程上是生产,消费,排泄的快速集中(相对自然循环可以叫变态循环)。比起自然生态环境缓慢,低密度,可持续性的特点,城市快节奏,高密度,不连续的特征本身不是生态的,不是自然的。城市病,不是生态不生态,绿色不绿色的问题,是城市本身属性的必然结果。就是说,彻底解决城市病,必须彻底消灭城市本身。
城市不是从来就有的,城市这种形态也是一个历史阶段,有产生,发展,消亡的过程。早期人类文明没有城市,城市的产生是因为社会生产集中在一起更加高效。人们为了克服空间和交通的障碍,生活,工作在一个密集的有限空间里,这就是城市。这样,无论是各个行业的协作还是物资的供应和分配,还是社会管理,城市都是一个高节约,高效率的形态。尤其近代,大型电网,通讯网,交通网,更是城市体系的伴生物,也是推动超级城市形成的原因。这是宇宙一切事物遵循最简单构造,最直接途径的原理。
既然如此,城市就有消亡的一天,当大型空间密集型的社会形态不再适合生产和生活,不再是一个高效率高节约的形式,当城市形态违背最简单构造,最直接途径原理时,城市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伴随物流技术,通讯技术,交通技术的发展,伴随社会、社会制度的演变,城市的消失是可能的。到那时,真正的生态社会,可持续社会才能实现。今天的SOHO模式已经是一个开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