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市广场的理解与思考
摘 要:城市广场作为一种重要的空间形式,在城市建设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本文通过对城市广场发展的历史沿革和城市广场的空间特性的研究与解读,从空间与社会关系的角度对广场这一概念进行了深入的理解与剖析。通过分析我国城市广场建设现存问题,强调批判后的反思与探索,并指出具有特色的城市广场才是好的景观,广场的精神内涵和内在价值更能体现广场的特色。
关键字:城市广场;公共空间;历史;社会;特色;精神内涵
城市作为物质的巨大载体,为人们提供生存的空间环境,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在精神上影响着生活在这个环境中的每一个人。城市广场,作为城市重要的公共开放空间,是现代城市空间环境中最具公共性、最富艺术魅力,也是最能反映现代都市文明和气氛的开放空间,它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一个城市的风貌,是展现城市特色的舞合,甚至可以成为城市的标志与象征[1]。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建设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人们对生活方式、城市形态和生存空间有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城市广场作为当前城市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热点,在城市空间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是由于建设者对于广场这种空间形式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误解,使得国际性城市的狂热曾经让不少的城市广场建设迷失了发展方向[2]。如何正确的理解和看待城市广场?如何理性地、科学地发展城市广场?这是本论文研究的目的和重点。本文旨在从城市广场的起源和发展历史出发,探讨这一概念背后深层次的社会意义,从而对城市广场建立全面深刻的理解,结合当前广场建设的突出问题,寻找适合广场发展的道路和方向。
1.城市广场发展的历史沿革
1.1欧洲城市广场发展史
城市广场,作为一种传统的城市开放空间,是起源于欧洲的,最早的广场可以追溯到古希腊[3]。古代希腊文明是工商业发达的城邦文明,那个时期的广场是作为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集会性场所而自发形成的,且多为自由的形式。作为早期希腊城市广场典型代表的雅典中心广场,是群众聚集中心,兼具司法、行政、商业、工业、宗教、文娱交往等社会功能。广场的形式和功能可以与古希腊的一系列社会性质相联系起来,包括其发达的商业以及公民政治生活与社会生活相融的状况。在古希腊社会,国家与市民社会、公民政治生活与社会生活是复合的,那个时候的广场就犹如一个大家庭,是公民的日常生活中心。
作为古希腊文明传承者的古罗马,在共和初中期,民主政治较雅典更为健全,市民社会与城邦政治生活密切相联。罗马共和时期的广场与希腊晚期相仿,布局比较自由、开敞,是市民集会和交易的场所,也是城市的政治活动中心,其典型代表如罗马城中心的罗曼努姆广场。而随着共和末期向帝国的转化,对外征服和疆域的不断扩展,民主政体不可避免地被专制体制所替代。广场的功能随着社会性质的改变而改变,如相继建立的恺撒、奥古斯都和图拉真广场。皇帝的雕像、巨大的庙宇、华丽的柱廊无不显示出浓重的皇权色彩,广场成为统治者歌功颂德的工具,广场形式也由开敞转为封闭,由自由转为严整。“从罗曼努姆广场到图拉真广场,形制的演变,清晰地反映着皇权一步步加强的过程”[4]。
而进入中世纪后,经历了漫长的“黑暗时期”,欧洲一些新型城市开始发展,出于非政治的目的,市场广场出现,刺激了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随着近现代史序幕的拉开,传统的社会等级制度秩序发生改变,城市社会逐渐摆脱王权和封建政治掌控,城市发展更加自由,市民社会生活日益拓展,城市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逐步分离。广场也不再是城市中心,而是演化出各种不同的类型与功能,公共性和市民性进一步加强,成为人们节日欢庆、集市的公关活动场所,空间形式也更加开放多元。
1.2中国城市广场发展史
中国城市的发展与欧洲截然不同。中国的传统公共空间是街市[5],广场只是一种外来的空间形式。因此,中国广场的大规模兴起几乎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受到了欧洲文化的影响才开始的。虽然中国城市广场发展史没有欧洲那样渊源和复杂,但是中国城市开放空间也随着复杂的社会转型而经历了不同的历史演变。探索其背后的社会动因,发掘广场与公民和社会的关系,有助于对广场这个概念内涵的更深刻的理解。
在中国,国家自产生起就凌驾于社会之上,兼并和同化了市民社会。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过程中,强大的皇权、严格的政治等级制度、高度集中统一的政治统治,使得中国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未曾有西方国家那种曲折多变的发展经历,而是个人、家庭、社会与国家浑然一体,社会群体和个人的自由和权利湮没于皇权之中,形成马克思所称“普遍奴隶制”。中国城市的空间布局主要基于体现封建等级制度、为皇权服务和对市民的统治要求,进一步导致了中国城市空间结构和布局的封闭、内向的特点,像西方那样作为市民社会交往和活动的开放的公共空间几乎是不存在的[6]。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特定的历史条件和传统文化意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无比强大的国家行政力量在社会生活各领域仍居于支配地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令社会结构简单化、一致化,导致城市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仅仅是一种空间存在,而真正的开放式的城市公共空间的发展受到了束缚和限制。我国城市规划在苏联专家指导下,建成的城市广场也多是为政治集会服务的,如典型的天安门广场,以其宏大和壮阔向世人展示新中国成立后的面貌。但是这种广场不具有服务性,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能容纳多种功能和社会生活的市民广场。它们也缺乏“公民”、“城市市民”的概念。
在中国社会发展的历程和结构体制中,无论是封建社会,还是计划经济时代,几乎从来没有把广大公民作为主体。我国的城市广场功能多为政治生活服务,往往追求表面,追求形象,而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多功能的市民广场。茶馆、会馆这种传统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空间形式,最初的功能和意义也都不复存在,而更多的倾向于私密空间,服务于特定人群。从这个角度来讲,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的城市公共空间总的说来是在减少、萎缩和退化[7],我国的城市公共空间发展是畸形的,不健全的。随着中国日益走向民主政治和平民化时代,城市广场作为人与人之间交流的场所,应该更多的面向广大民众,广场的人性和公民性应该得到更多的尊重和体现。
对于中国和欧洲城市广场发展历程的回顾,可以看出城市公共空间的发展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走向是息息相关的。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广场的形式与功能是当时社会价值主体和价值观的缩影。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变,广场这种公共开放空间形式的定位值得我们重新思考。了解广场的发展历史,掌握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与公共空间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发展的一般规律,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把握城市空间演变和发展的深层社会动因,发掘城市广场的本质,认清当今景观设计师面临的重要任务和使命,那就是如何把普通市民作为主体,尊重人性,尊重场地,寻回广场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