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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城主义(二)

admin 2012-06-04 来源:景观中国网
慢城的标准:1.慢城市的人口总数应该不超过5万人。2.慢城市必须在所有的公共设施和尽可能多的私人设施上张贴“蜗牛”标识,以直观形式主义倡导“慢生活”理念。
  慢城的标准: 

  1.慢城市的人口总数应该不超过5万人。

  2.慢城市必须在所有的公共设施和尽可能多的私人设施上张贴“蜗牛”标识,以直观形式主义倡导“慢生活”理念。

  3.慢城市必须限制汽车的使用,汽车在城市街道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km/h。

  4.慢城市必须有一个噪声管理系统,广告牌和霓虹灯要尽可能得少。

  5.慢城市必须有一套环保的城市污水生态处理系统。

  6.慢城市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必须保证城市的个性,特别是保护具有地区象征性意义的产品。

  7.慢城市必须定期接受“慢城市国际协会”的检查,以保证上述指标被严格执行。

  慢城的四大前提:    

  1.体现对小镇、居民与客人的关心呵护

  2.保持小镇独一无二的个性、特点与自然状态

  3.在不丧失传统遗产的前提下,融入工艺技术

  4.承诺为所有人提供纯净的环境,公平的交易与健康的食品,并且为子孙后代着想,一直保持高品质的生活

  慢城的八条公约:

  1.人口不超过5万

  2.深切地致力于保护与维持纯净的自然环境

  3.大力倡导与推行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技术

  4.培育本地文化,保护当地风俗习惯与文化遗产

  5.推行健康的饮食方式与生活方式

  6.支持当地手工艺人与本地商业的发展

  7.热情接待外来客人

  8. 鼓励积极参与公共活动

  慢城的五大行动准则:

  1.推行以可持续发展与生活品质的项目

  2.启用小镇范围内一切资源与力量

  3.带领当地居民齐心协力为提升小镇建设而努力工作

  4.为实现慢城的具体目标与标准而努力奋斗

  5.愿意与慢城网络中的其他小镇成员交流思想与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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