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总布胡同27号——李鸿章祠堂
【故居介绍】
西总布胡同属东城区建国门地区,是东单北大街路东从南往北数的第四条胡同。胡同自西向东沟通东单北大街和朝阳门南小街,长700 多米。明代此地设有总捕衙署,称“总铺胡同”,清乾隆时称“总部胡同”,宣统时将胡同一分为二,以朝阳门南小街为界分为东、西总布胡同。
西总布胡同27号,旧时门牌15号,在胡同中段北侧,坐北朝南,大门在西总布胡同北侧,后墙在外交部街南侧。此宅原为李鸿章祠堂,名“表忠祠”,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由李鸿章生前寓所改建而成。由大门、前殿、享堂、配殿等构成的二进四合院;大门、碑亭、前殿、享堂及东西配殿等主要建筑顶部均覆黑琉璃瓦;享堂三楹,为歇山顶斗拱建筑,前有月台三出陛;院墙砖砌,外抹红垩土,顶部覆灰色筒瓦。
1949年9月,李鸿章祠堂被辟为北平市第一人民教育馆分馆,后改为北京市第一人民文化馆分馆、东单区文化馆、东城区文化馆。1978年拆除前院建筑及大门,建成两层的东城区文化办公室的办公楼;现为北京东方文化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办公用房,门牌仍为“西总布胡同27号”。1991年拆除后院享堂、配殿及剩余的院墙,建成四层楼房,东城区档案局和档案馆迁入至今,大门朝北,门牌为“外交部街甲28号”。
【人物介绍】
李鸿章(1823-1901),字少荃,安徽合肥人。清道光时进士,历经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四朝,是著名的洋务派首领,为朝廷所倚重,死后谥“文忠”。有《李文忠公全集》存世。
咸丰三年(1853年),李鸿章在家乡办团练,继而充当曾国藩幕僚。因平息太平天国和捻军有功和倡导洋务运动而官运亨通,历任江苏巡抚、两江总督、钦差大臣、两广总督、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掌握外交、军事、经济大权。
李鸿章位高权重,对外又一贯妥协。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俄国沙皇加冕,清政府派驻俄公使王之春为贺使,竟招致俄国政府的抗议。俄国驻华公使提出的所谓理由是“加冕为敝国重大礼典,非得贵国位望最高之人,为列国所称许者,不足当贺使之任。王之春非其选,能胜任者当数李中堂”。清政府只好改派李鸿章为贺使。李鸿章到莫斯科后,接受俄国贿赂,签订了出卖中国主权的《中俄密约》。
李鸿章晚年从事外交期间,代表清政府与列强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约,与英国签订《烟台条约》,与法国订立《中法新约》,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等。其生前签订的最后一个条约是《辛丑条约》,《辛丑条约》从政治、经济、军事各方面都扩大和加深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统治并表明清政府已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因此,《辞海》(1979年版)称李鸿章“是中国近代史上媚外卖国的典型人物”。
甲午战争后,李鸿章奉旨到日本议和时已年逾七旬,又遭日本浪人小山丰太郎枪击,险些命丧东瀛。《马关条约》签订后,李鸿章自然是被抨击的中心。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李鸿章因“擅入圆明园禁地游览”被“罚俸一年”。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光绪帝下旨:“李鸿章、敬信均着毋庸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李鸿章被罢官。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李鸿章重新起用,任两广总督。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义和团运动爆发,八国联军进攻北京。在战事不利的情况下,朝廷急调李鸿章从广东火速来京,“调补直隶总督,兼充北洋大臣”;之后,又命李鸿章为全权大臣,“与各国议结一切事宜”。此时的李鸿章已届耄耋之年,又染有腹疾,在“请赏假”未准的情况下,扶病入京。《辛丑条约》签订后不久,李鸿章便一命归天了。可以说,李鸿章签订了《辛丑条约》,也搭上了自己的一条性命。《清鉴》中说:“鸿章晚年,手办国际交涉事尤多。甲午之战,鸿章独主和,当时物议颇非之。然兵不夙练,不如主和为佳。事后思之,未可蔽罪鸿章一人也。”《清鉴》之论虽非至论,或有为李鸿章开脱之嫌,然犹可为“弱国无外交”之佐证;国弱如斯,固“未可蔽罪鸿章一人”,然李鸿章官居要职,身处庙堂之上,“兵不夙练”,亦难逃其咎。李鸿章死后,追赠太傅,晋封一等侯爵,入贤良祠,在京师建专祠。
清代,在京师为汉人官吏建专祠唯李鸿章一人。专祠建成后,光绪皇帝赐匾,亲书“功昭翌赞”四字,春秋两季,朝廷派员专门祭祀。
为什么专门为李鸿章建祠堂呢?合乎逻辑的解释应该是朝廷认为李鸿章功勋卓著。不过,《异辞录》中认为,朝廷本来想让李鸿章死后配享太庙,让鹿传霖的一句话给搅黄了。原文如下:定兴鹿文端,拙于言论。内调枢廷,耳已重听,尤不能有所建白;然有时一语隽永,为福不足,为害有余。李文忠薨,闻于西安行在,两宫震悼,诏加优恤,已将侑食太庙,枢臣出拟懿旨。定兴突问曰:“祀于何处?”时议:配享文宗,则咸丰朝文忠方仕,未立功勋;配享穆宗,中兴勋业,不乏其人,未可显分厚薄;配享德宗,其时,上正年富,则懿旨之中不易措词。因而搁置。
关于李鸿章,多有争论,且观点不一,此文暂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