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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相关知识(概述)

admin 2015-04-13 来源:景观中国网
  中国湿地
  中国湿地

  指中国境内的湿地。中国拥有湿地面积6600多万公顷,约占世界湿地面积的10%,居亚洲第一位,世界第四位。到2005年2月2日,青海湖的鸟岛、湖南省洞庭湖、香港米埔、黑龙江兴凯湖等30处湿地已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

  中国是世界上湿地类型齐全、数量丰富的国家之一。但由于20世纪中後期的不合理利用和破坏,湿地的面积急剧缩减。到1990年代中期,已有50%的滨海滩涂不复存在,近1000个天然湖泊消亡,黑龙江三江平原78%的天然沼泽湿地丧失,七大水系63.1%的河段水质因污染失去了饮用水的功能。

  1992年中国加入湿地公约後,积极开展湿地保护工作。中国国家林业局专门成立了“湿地公约履约办公室”,负责推动湿地保护的规划和执行工作。

  一、湿地的概念

  关于湿地的最早论述要追溯到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在1956年,美国联邦政府在开展湿地调查时最早使用了“湿地”一词。1971年2月,由苏联、加拿大、澳大利亚等36个国家在伊朗小镇拉姆萨尔签署了《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也就是《湿地公约》),《湿地公约》把湿地定义为:“湿地是指天然或人工的/永久性或暂时性的沼泽地、泥炭地和水域,蓄有静止或流动、淡水或闲水水体,包括低潮时水深浅于6米的海水区”。按照这个定义,湿地包括沼泽、泥炭地、湿草甸、湖泊、河流、滞蓄洪区、河口三角洲、滩涂、水库、池塘、水稻田以及低潮时水深浅于6米的海域地带等。

  湿地是具有独立特殊功能的生态系统,因此,它同森林和海洋被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同时又是陆地上干旱半干旱、森林、湿地和山地四大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湿地的生态功能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同时湿地还是我国可持续发展、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战略资源,是中华民族文化的源头和载体。湿地因为具有巨大的水文和元素的循环功能,是人类和万物生命的水源,是江河湖泊的水库,因此被人们誉为“地球之肾”。

  二、我国湿地的类型

  我国幅员辽阔,地理环境复杂,气候多样,自然也就形成了丰富多样的湿地类型。

  (1)沼泽湿地:我国的沼泽湿地面积约1197万公顷,主要分布在东北的三江平原、大小兴安岭、若尔盖高原及海滨、湖滨、河流沿岸等。

  (2)湖泊湿地:我国的湖泊具有多种多样的类型并显示出不同的区域特点。据统计,全国大约有1平方公里的天然湖泊2711个,总面积约90864平方公里,根据自然条件差异和资源利用、生态治理的区域特点,我国湖泊划分为五个自然区域:东部平原地区湖泊、蒙新高原地区湖泊、云贵高原地区湖泊、青藏高原地区湖泊、东北平原地区与山区湖泊。

  (3)河流湿地:我国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50000多条,流域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约1500条。因受地形、气候影响,河流在地域上的分不很不均匀。绝大多数河流分布在东部气候湿润多雨的季风区,西北内陆气候干旱少雨,河流较少,并有大面积的无流区。

  (4)滨海、滩涂湿地:我国滨海湿地主要分布于沿海省区和港奥台地区,海域沿岸约有1500多条打中河流入海,形成浅海滩涂生态系统、河口湾生态系统、海岸湿地生态系统、红树林湿地系统、珊瑚礁生态系统、海岛生态系统等六大类、30多个类型。

  (5)人工湿地:在我国,人工湿地主要指稻田、水库。淮河以南的稻田区域约占全国稻田总面积的90%,另外,人工湿地还包括渠道、塘堰、精养鱼池等。

  三、湿地的价值

  1.保护生物和遗传多样性:自然湿地生态系统结构的复杂性和稳定性较高,是生物演替的温床和遗传基因的仓库。许多自然湿地不但为水生动物、水生植物提供了优良的生存场所,也为多种珍惜濒危野生动物,特别是为水禽提供了必须的栖息、迁徙、越冬和繁殖场所。同时自然湿地为许多物种保存了基因特性,使得许多野生生物能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生存和繁衍。因此,湿地当之无愧地被称为“生物超市”和“物种基因库”。

  2.减缓径流和蓄洪防旱:许多湿地地区是地势低洼地带,与河流相连,所以是天然的调节洪水的理想场所;湿地被围困或淤积后,这些功能会大受损失。据科学家研究,1998年洪水的特点是“低洪量、高水位、大危害”,流量虽然没有1954年的洪水流量大,但造成的结果却远比1954年的大,其原因除森林资源遭到大量的破坏、水利工程设施不足外,湿地被大量围垦侵占和功能急剧退化是最直接的原因。

  3.固定二氧化碳和调节区域气候:导致全球气温变暖的主要原因是二氧化碳过多。据科学家研究,在过去100年的10个气温最高年份中,有9个集中在1990—2001年的这12年中,这期间正是人类活动对自然生态,包括湿地生态系统造成破坏最严重的时期。科学家研究,湿地固定了陆地生物圈35%的炭素,总量为770亿吨,是温带森林的5倍,单位面积的红树林沼泽湿地固定的炭是热带雨林的10倍。《湿地公约》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还特别强调了湿地对调节区域气候的重大作用,湿地的水分蒸发和植被叶面的水分蒸腾,使得湿地和大气之间不断进行能量和物质交换,对周边地区的气候调节具有明显作用。

  4.降解污染和净化水质:湿地具有很强的降解污染的功能,许多自然湿地生长的湿地植物、微生物通过物理过滤、生物吸收和化学合成与分解等把人类排入湖泊、河流等湿地的有毒有害物质转化为无毒无害甚至有益的物质,如某些可以导致人类致癌的重金属和化工原料等,能被湿地吸收和转化,使湿地水体得到净化。当然,湿地净化水质必须在其自然承载能力之内,一旦湿地遭到严重破坏,就会丧失自我修复能力。目前,我国许多自然湿地污染严重现象就是由于过量排放污染物造成的。

  5.提供丰富的动植物食品资源和丰富的工业原料及能量来源:湿地生态系统物种丰富、水源充沛、肥力和养分充足,有利于水生动植物和水禽等野生生物生长,使得湿地具有较高的生物生产力,且自然湿地的生态系统结构稳定,可持续提供直接使食用或用作加工原料的各种动植物产品,同时,湿地还可以为人类社会的工业经济发展提供包括食盐、天然碱、石膏等多种工业原料,以及磞等多种稀有金属矿藏。

  2000年,陈仲新、张新时参考Constanza等人的分类方法与经济参数,对中国生态系统效益与功能进行了价值估算,得出中国生态系统总价值为7.8万亿元人民币,其中陆地生态系统价值为5.6万亿元,海洋生态系统的年价值2.2万亿元,湿地生态系统的年价值2.7万亿元。

  6.为人类提供了聚集场所、娱乐场所、科研和教育场所:长期以来,由于湿地特有的资源优势和环境优势,一直是人类居住的理想场所,是人类社会文明和进步的发祥地。

  远古时代的人类在生存竞争中的过程中,由于淡水湿地生态系统是许多野生动物生理需水的主要来源,因此,人们很自然地选择了湿地作为生存和繁衍后代的地方,人类起源于森林和湿地,选择既有森林,又有湿地的地方生活,这样既方便取水,又方便利用森林和湿地进行狩猎、捕鱼等基本生存活动。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人类逐渐走出森林、走出草原,走向城市,但仍然继续依赖湿地。可以说,没有湿地的地方人类无法生存和发展下去。

  四、现存湿地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人口持续增长和经济快速发展,人口和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大量改变湿地功能、用途和盲目不合理的开发利用,致使湿地大面积持续减少,功能萎缩,水资源枯竭,调节气候功能下降,不仅直接影响到我国水资源供给安全,降低江河沿岸蓄洪防洪能力,水涝灾害发生的风险增加,而且破坏了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使许多物种陷于濒危境地。尤其是一些地方湿地退化后,水土流失和荒漠化加剧,有的江河断流,导致下游生态与环境恶化,对中华民族的生存与发展构成现实的威胁和未来难以估量的损失。

  近年来,虽然在社会舆论上对保护湿地有所加强,各级政府也采取了一些保护措施,破坏湿地的情况有一定收敛,但湿地资源的保护形式仍十分严峻,湿地受破坏的状况目前仍在继续加重。

  五、对湿地保护的若干建议

  1.建立经济—社会—环境大系统思想:湿地面积减少,污染加重,生物多样性下降,水土流失加剧不仅仅是生态环境问题,也是人口、经济问题。湿地保护需要放在经济——社会——环境这个大系统中考虑。湿地退化有着深刻的社会经济根源。人口增长引起粮食需求上涨而土地资源有限,人们围垦湿地的面积和对湿地资源的开发强度就越来越大,鱼类资源越来越匮乏,森林砍伐越来越无序,水土流失越来越严重,湖泊、河流淤积越来越快,所以控制人口的适度增长,减轻湿地区域的人口压力是必要的。湿地污染与工业污染物的超标排放与农业生产的面源污染有关,因此需要控制污染源,最根本的方式是发展生态经济,采用“资源—生产—再生资源”的循环发展模式,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保护与利用并重:湿地问题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们急功近利,对湿地资源过度利用的后果。利用湿地是为了满足当代人的需要,保护湿地既是为了满足后代的需要,也是维护当代人利益的必要行为,因为当前湿地环境的恶化已经影响到了经济的发展。所以应及早转变重利用轻保护的思想,保护与利用并重,在湿地保护与湿地利用发生冲突时,坚持保护为先的原则。

  3.实施全流域生态管理:由于水的流动性和水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决定了湿地保护应以流域为单元进行统一管理。湿地是各种污染物的汇聚之地。某一湿地所面临的威胁与湿地流域的生态环境退化息息相关。流域湿地问题,只能放在流域内来解决,才是科学的、行之有效的。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流域中下游湿地利用面临的问题,实现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解决区内上下游用水的供需矛盾,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很有必要按照湿地的流域分布规律,运用流域生态学最新理论与实践成果,进行流域生态管理,才能从根本上协调好方方面面的关系,从而推动区域湿地保护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

  4.解决好科研支持与环境监测评估:湿地科学是研究湿地形成、发育、演化、生态功能与生态过程的科学,涉及湿地生物多样性,退化湿地的恢复与重建,湿地生态系统健康评价等等,因此需要运用新技术、新手段与新方法,为湿地保护提供科技支撑。

  我国湿地生态系统存在不同程度的退化与破坏。湿地保护的目标旨在保证现有生态系统健康状态不再恶化的前提下逐渐恢复原有的生态功能,发达国家在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了退化湿地恢复研究。我国的湿地恢复研究起步较晚,主要侧重于湖泊生态系统的恢复。进入新世纪,我国湿地生态恢复工作有了较大发展,在不同地区建立了湿地生态恢复示范区,应尽快将典型示范区的经验推广、应用。

  建立完善的全国湿地监测体系,全面掌握我国湿地的动态变化情况,为湿地的科学研究和合理利用提供及时完备准确的参考资料,对于保护湿地具有重要意义。充分利用“3S”技术以及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我国主要湿地网络数据库,以便于湿地科研资源共享。建立基于生态结构、功能和社会经济的预测模型和指标模型,通过模型来进行湿地的管护,科学指导湿地的持续开发利用,促进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5.湿地立法要提到议事日程:目前,我国已有多部法律法规涉及到与湿地有关的资源问题,比如《宪法》、《环境保护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渔业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细则》、《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等。但这些法律存在着概念不统一、不同法规的具体规定不协调、湿地保护区土地权属未理顺以及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不适应等问题。因此需要制定专门的湿地保护法,确定湿地土地所有权,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湿地生态补偿制度,以及法律责任制度等。

  6.推动公众参与湿地:保护湿地的资源性质和众多的生态功能使湿地为人类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做出了巨大贡献。无论是湿地所在地区还是我国甚至全球的公众的利益都与湿地有密切关系,所以公众参与保护湿地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公众的义务。我国的宪法与环境保护法里都有公众参与管理事务和环境保护的规定。但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湿地保护法规定公众参与湿地保护的制度,但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很有必要在制定湿地保护法时,将“公众参与”作为立法内容之一。

  目前我国公民参与湿地保护的能力不高,缺乏提出意见和做出决策的知识背景,因此现阶段公众的湿地教育很重要,需要加大对湿地保护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使公众能够掌握湿地常识,了解进行湿地保护的意义,以及自己在湿地保护方面拥有的权利义务和应该采取的行为。可以通过在湿地保护区建立湿地教育基地,在学校建立湿地生态教育网络,培训生态教育师资,进行全面的生态教育,向公众和基层政府宣传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理念、知识和技术。

  7.把湿地保护纳入国家“十一五”规划:2005年8月国务院批准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05~2010年),提出了到2010年通过加大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等措施,使我国50%的自然湿地,70%的重要湿地得到有效保护,基本形成自然湿地保护网络体系,使自然湿地面积萎缩和功能退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较大程度提高我国湿地资源监测、管理、科研、宣教和合理利用能力,这为我们展示了湿地保护的美好前景。为此我们必须开展四大工程建设,即湿地保护工程建设、恢复工程建设、可持续利用工程建设和管理能力工程建设,让湿地真正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六、湿地恢复的具体流程

  一个成功的湿地恢复项目,关键在于根据湿地恢复的流程,制定可行、合理的湿地恢复方案。

  1.对湿地退化状况的调查与评价:对湿地的退化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以明确造成该湿地退化的原因、恢复潜力等。

  2.确定湿地恢复区域:要选择恢复区域,首先要确定该恢复区属于地方、省级还是国家级优先恢复区域。要在一系列的恢复地点中选择最佳的恢复区域,同时还需要考虑一下四个方面的因素:水文条件、地理地貌条件、土壤条件和生物因素。

  3.湿地恢复区域的本底调查:在设计一个恢复项目之前,应该对恢复区域进行本底调查和评估,以便了解该区域过去和现在的状况,恢复区域在过去是否属于湿地范畴,如果属于湿地,确定是哪些因素导致了湿地的退化或者丧失,特别是恢复区域过去的水文要素、植被的分布格局、地形地貌、物种对栖息地的需求等?恢复区域现在的状况如何?

  4.确定湿地恢复的目标:就是对湿地恢复项目预期的结果进行陈述,它反映了开展湿地恢复项目的动机。根据不同的地域条件,不同的社会、经济、文化背景要求,湿地恢复的目标也会不同。有的目标是恢复到原来湿地的状态,有的目标是重新获得一个既包括原有特性,又包括对人类有益的新特性,还有的目标就是完全改变湿地状态。

  5.使用参照点:即在该区域中能代表恢复湿地类型的受干扰最小的湿地,以此来代替恢复区域退化之前的湿地状态。

  6.选择恢复方法:湿地恢复的最佳方法就是在尽可能的情况下选用最简单的恢复方法,因为越复杂的恢复方法,越容易在某个环节上出现偏差。采用破坏性最小、最为生态的方法最容易实现恢复目标。在实施更多的人为干预之前应考虑采用自然恢复方法。如果一些自然过程不能采用自然恢复方法,应更多的考虑采用生物工程,而不是传统的工程措施。

  7.实施湿地恢复工作:按照生态系统的恢复与重建原则,对湿地生态系统的功能设计、风险评价及恢复与重建指标体系等对策与方法进行全面的规划与研究。在湿地恢复方案实施过程中,要利用和发展新技术,把湿地的恢复范围从局部扩大到整个流域,最终实现景观水平上的恢复。

  8.湿地恢复的监测:在湿地保护和管理的各种方法策略中,特别在评价管理行为的成功行方面,监测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在湿地恢复规划制定之后,恢复的监测方案便应同时完成,包括监测方法,监测指标,实施路线,采用频率和强度等。通常情况下,湿地恢复前和监测后的监测都是必要的。

  9.湿地恢复的长期管理:湿地生态系统是一个不断与周边环境发生响应,并随时发生演变和变化的生态系统。湿地恢复措施完成后,仅仅是一个成功的湿地恢复项目的开始,还需要对恢复湿地进行长期管理,以便使其发挥预期的生态功能,并使人为影响达到最小化。长期管理通常需要维护现有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如水利设施、监测设施等,对生物群落和植被类型的长期管理,解决入侵物种或沉积物过量的问题,解决一些非预期的事件。

  10.湿地恢复的综合评价:湿地恢复不但包括生态要素的恢复,也包括生态系统的恢复。生态要素包括土壤、水体、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生态系统则包括不同层次、不同尺度规模、不同类型的生态系统。因此,需要对湿地恢复进行综合性评价,以确定其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被损害的湿地是否恢复到或接近于它退化前的自然状态。

  七、结语

  湿地,同其他任何大自然的恩赐一样,都不是人类所应独享的资源。人类在得益于湿地的无私奉献时,不能剥夺其他生物享用湿地的权利。否则,最后一个被剥夺权利的将是人类自身!

  附注:文中多处摘自赵学敏主编《湿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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