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城市规划建设与中国城市低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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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1
来源:景观中国网
人类住区的出现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人类住区发展史可以说就是一部人类住区的建设史。人类住区发展建设受自然、社会、经济、文化和科技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人类住区建设史上,主要有自发建设和规划建设两种发展、建设方式。这两种形式体现在人类住区形成和发展的全过程。从古至今,它对某一城乡聚居点而言,在空间和时间上都有可能是并存的,不同的时期经历不同的方式或兼而有之,绝对属于某一类型的城市和乡村几乎没有。这两种建设方式除受自然地理条件、社会经济技术条件等制约外,还受到当时当地人们的思想观念的深刻影响,即
一、人类聚居的生态失落与生态觉醒
人类住区的出现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人类住区发展史可以说就是一部人类住区的建设史。人类住区发展建设受自然、社会、经济、文化和科技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人类住区建设史上,主要有自发建设和规划建设两种发展、建设方式。这两种形式体现在人类住区形成和发展的全过程。从古至今,它对某一城乡聚居点而言,在空间和时间上都有可能是并存的,不同的时期经历不同的方式或兼而有之,绝对属于某一类型的城市和乡村几乎没有。这两种建设方式除受自然地理条件、社会经济技术条件等制约外,还受到当时当地人们的思想观念的深刻影响,即人类住区建设实践活动一定程度上体现其深层次的价值取向,反映人们对理想住区和美好生活环境的追求和认识。由于城市是人类建设活动最集中、最频繁的聚居形式,对于人类的生产活动、生活方式与思想观念的影响也最为深刻。因此,我们主要从城市这一角度来探讨人类聚居生态思想的历史演变。
在原始社会相当长的时间内,人类为谋取生存过着采集渔猎的生活,还没有形成固定的居民点。直到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出现了农业为主的固定居民点,使定居生活成为可能。可以说这是人类住区的最早雏形。随着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在手工业和商品交换发展的基础上,社会出现了不从事生产而只经营商品交换的商人,产生了第三次社会大分工,从而城市也就开始形成,人类住区从此分化为城、乡两种聚居地形式。由于当时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技术条件落后,城乡聚居点分布与规模强烈地受到自然条件的影响。这些城市大都是自然生态条件良好的地方,即靠近河川、土地肥沃、水源丰富等生态条件相对优越的地区,自发考虑了生态平衡的要求,体现了朴素的自发生态思想。历史上,古老的人类聚居点大都分布在沿海地区、大河流域及其三角洲地区,四大文明发源地均位于此类地区就是例证。
然而,资本主义大工业的迅速发展引起了城市的畸形发展,带来了城市建设的种种矛盾。如蒸汽机的使用使洁净的水变成污水,河道成为排污水沟,工业的盲目发展污染了城市环境,环境质量不断下降;城市在旧的躯体上迅速增长、盲目蔓延、无序扩展,功能布局混乱,工业与居住混杂,居住条件恶化;建筑拥挤、紊乱,缺乏整体环境的考虑,建筑艺术衰退,城市景观质量下降等,这些在工业革命初期表现尤为突出。工业文明引起近代城市本质的根本变化,自然环境被破坏,城乡之间旧的平衡被打破,建城实践活动表现为生态失落。工业革命结束了前工业社会时期城市那种田园诗式的时代。20世纪初,世界资本主义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因为资本的垄断、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使工业化带来的城市问题更加加剧,同时城市对乡村的剥削,使农业到了濒于破产的地步,城乡对立已达到很尖锐的程度,引起了为农业服务的中小城市的衰落,大城市工业畸形发展、人口极度集中使土地使用、城市环境等方面面临日益严重的困难。
面对工业革命、城市化对城市乃至人类社会产生的深刻影响和带来的症结,有识之士纷纷提出各自的设想、理论学说。英国生物学家盖迪斯(P.Geddes)在《进化中的城市》(1915)就开始把生态学的原理与方法应用于城市规划与建设,将卫生、环境、住宅、市政工程、城镇规划等综合起来研究,强调把自然地区作为规划的基本构架,还主张城市规划应为城市地区的规划,把城市和乡村的规划都纳入进来,即包括若干城镇和它们四周的影响范围,首创了区域规划的综合研究。1918年芬兰建筑师伊里尔·沙里(ElielSaarinen)从大自然中去寻找同城市建设相类似的变化过程,认为城市如同自然界活的有机体,与其内部秩序是一致的,不能听其自然地凝成一块,提出城市建设需遵循“表现的原则”、“相互协调的原则”、“有机秩序的原则”,为西方近代衰退的城市找出一种改造的方法,使城市逐步恢复合理的秩序。在城市规划与建设实践方面,1911年格里芬(Grififn)的堪培拉规划在积极引入和强化自然环境与景观方面进行了成功的实践。规划利用地形,把自然风貌同城市景观融为一体,把自然引入城市,以致堪培拉至今仍享有“田园城市”的盛誉。
欧洲工业革命后的相当一个时期,人们认识不到古城和古建筑的保护问题,20世纪20年代的现代建筑运动的历史虚无主义思想,也助长了对古城古建筑的破坏。二次大战后,面对被战争破坏的城市,城市的历史文化传统受到广泛重视,战后一些国家对于有历史意义的市区往往成片成区地保护起来,甚至整个城市,建设避开古城,另避新城。同时注重对乡土建筑的保护,也往往是整个村落、整个集镇地加以保护,而且还包括它们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文化特色的保护,使城市的文化特性、地方文化和历史文脉的延续性得到保持。聚居生态环境意识的觉醒,从单纯的自然生态开始向历史文化生态拓展。
20世纪6o年代以来,随着世界经济的复苏和城市化的迅猛进程,随之而来的是严重的能源(主要是石油)危机和环境危机,出现了震惊世界的十大公害事件,面对严峻的环境资源问题和生存的迫切性,引起人们对原有生存空间、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反思,进一步激起了人类聚居生态意识的觉醒。卡森(Rachel Carson,1962)的《寂静的春天》、罗马俱乐部的《增长的极限》(Meadows,1972)警示人们世界城市化、工业化引起的全球性问题(人口、粮食、资源、环境等)将影响人类的生存和前景,在世界各地尤其在西方引起了强烈的反响。197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将城市生态系统列为人与生物圈(MAB)国际计划的第11项专题,报告建议将城市、近郊和农村作为一个复合系统,并与区域规划结合,研究大范围的城市分布格局及城市问题,同时将人的价值观、创造性、直觉等主观因素综合进城市生态系统研究中。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呼吁人们“决定在世界各地行动的时候,必须更加审慎地考虑它们对环境产生的后果”,“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是关系到全世界人民的幸福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也是全世界各国人民的迫切希望和各国政府的责任”④,以唤起人类对环境问题的重视。1976年联合国在加拿大温哥华召开的第一次人类住区大会(HabitatI)上成立了“联合国人居中心(uNCHS)”,开始关注包括从城镇到乡村的人类住区的发展,并认为“人类住区不仅仅是一群人、一群房屋和一批工作场所。必须尊重和鼓励反映文化和美学价值的人类住区的特征多样性,必须为子孙后代保存历史、宗教和考古地区以及具有特殊意义的自然区域”。1963年希腊学者道萨迪亚斯建立了人类聚居学学科,着重研究城市居民与其生态环境的复合关系,研究城市建设对自然条件、环境质量的作用与反作用,以求全面地合理地解决现代城市面临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问题,力图创造适合人类居住和工作的聚居环境。美国的麦克哈格(I.L.McHarg)教授不仅从生态学的外部因素去观察自然景观的多种变化,而且把自然环境与人类作为一个整体去观察研究,认为人与自然必须是伙伴关系,必须与大自然合作才能使两者共同繁荣。 随之,这一时期社会的价值观念也发生重大变化,城市先进的标准由“技术、工业和现代建筑”演变为“文化、绿野和传统建筑”,提出回到“自然界”。新时代所提出的环境、文化、游憩、生态等要求不同程度地在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新城建设、科学城、园林绿化、古城和古建筑保护等方面体现出来。以致古城和古建筑遗产的保护又逐步成为世界性的潮流;城市的园林绿化建设也受到了广泛重视。而随着环境概念的全面深化,城市规划设计和建设不再是停留在单纯强调视觉艺术上,忽视人性设计,而是开始转向注重“人、社会、历史、文化、环境”,注重对人的关怀和对社会的关注。城市规划建设采取社会目标的群众参与,体现在规划方向、政策和实施过程上的决策参与。聚居的生态思想进一步向社会生态、历史文化生态发展。而一些发达国家则开始步人“环境的时代”、“旅游的时代”、“文化的时代”,并向着“生态时代”迈进。聚居的生态意识由觉醒开始走向早期的自觉。
进入20世纪80、90年代以来,以追求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的生态化运动,已在世界范围内蓬勃展开,并正向各方面渗透。世界范围的环境保护运动方兴未艾,这已成为20世纪末最深人人心的全球性运动。这种思想在工业发达国家尤烈,并从环境保护主义、生态主义发展到政治的派别(如绿党),它的活动也超越了国家和洲界,全球性的生态环境观念逐步形成。在新的价值观指导下,很多国家和国际组织围绕着人类生存与发展这一主题,积极寻求一条人口、经济、资源和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发展道路,探求更加理想的人类住区模式,其中关于“生态城市”研究占有重要地位,各国相继走向行动。1990年在美国加利福尼亚洲的伯克利城召开了第一届国际生态城市会议,与会l2个国家代表介绍了生态城市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包括伯克利生态城计划、旧金山绿色城计划、丹麦生态村计划等,内容涉及城市社会、经济和自然系统的各个方面,并草拟了今后生态城市建设的十条计划;1992年又在澳大利亚的生态城市阿德雷德举办了第二届国际生态学术讨论会,大会就生态城市设计原理、方法、技术和政策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提供了大量的研究案例;同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也举办了未来生态城市全球高级论坛和生态城市设计展览;1996年在西非的塞内加尔举行了第三届国际生态城市会议,会议进一步探讨了“国际生态重建计划”,1997年在德国莱比锡召开的国际城市生态学术研讨会也将生态城市作为主要议题之一,2000年在巴西的库里蒂巴举行了第四届国际生态城市学术研讨会,进一步交流了生态城市规划建设研究的实例,2002年在中国深圳举行了第五届国际生态城市学术研讨会,等等。这些有关生态城市的会议不仅促进了生态城市理念的普及与传播,而且进一步推动了生态城市在全球范围内的建设实践。时至今日,人类聚居的生态价值取向已成为历史的必然,而且认识到“人类赖以生存的社会、经济、自然是一个复合大系统的整体,”“必须当成一个复合生态系统来考虑”⑨,从单纯的自然环境生态取向逐渐发展为更全面的广义生态观,包括社会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生态、自然生态等平衡、协调发展。人类聚居已走向生态自觉。
二、中国生态城市建设的诊断与评估
进入2l世纪以来,国人的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普遍高涨,居民的聚居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但总体来看,公众的环境意识呈“依赖政府型”,应用的仍是“末端治理”的方式,城乡矛盾、环境污染、思想观念、人口、消费等问题还相当突出,建设生态城市还任重道远。
第一,城乡生态环境状况不容乐观,呈现“局部改善、总体恶化”的态势。近些年来,尽管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环保投资显著增加,城乡生态环境建设逐步受到重视,但仍有不少城乡地区未能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问题,环境污染状况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有的甚至还在加剧,乡镇企业的污染还在蔓延,并与城市的污染相互叠加,连成一片。这与旧的工业体系和过去20年经济的快速增长是息息相关的,而且对污染控制主要采取末端治理措施,而不是全过程污染防治,往往出现环境治理远远赶不上环境污染的速度,致使环境恶化的趋势始终得不到根本扭转。
第二,城乡之间差距加大、矛盾突出,“三农”问题严重。农村对中国来说可谓举足轻重,不仅仅因为中国是农业大国,在20世纪上半叶中国革命运动首先在农村取得胜利,并以此建立革命根据地,以农村包围城市的方式取得革命的最终胜利,解放全中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农村又成为中国改革的排头兵,农村经济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也日趋攀升,而其中最主要的是非农产业的增长,其贡献额占到全国GDP增长的50%以上,这是许多人始料不及的。这是在城乡“二元结构”的束缚下,在城乡不平等发展的基础上取得的,可谓来之不易。实行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特别是初期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稳定社会秩序起过积极的作用,但由于这种“二元结构”造成的城乡之问不公平发展政策的存在,存在城对乡的“剥削”,城市凭借其“优越性”、“优先权”,将本来基础就差的农村远远抛在后面,尽管农村也取得辉煌成就,但相比之下农村在发展速度、发展水平等方面均低于城市,城乡差距还在不断加大,形成一种恶性的“马太效应”。这种差距不仅表现在经济上,而且还表现在社会观念、文化、人口素质等方面。在繁华的城市,“城市人”可能不惜重金花费在宠物的饲养上,而在贫困的农村地区,还有很多的“乡下人”仍然挣扎在温饱线上,居住条件差,缺乏教育。这是确确实实出现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极端矛盾的图景。尽管早在1984年中央l号文件就允许农民自理口粮离土离乡进城务工经商,从事服务业有限的建筑业,农民获得一定的“迁徙自由”,由此打开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壁垒的一道闸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与乡的进一步分裂与对立。但随着农村改革和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出现,在二元结构存在的情况下,农村中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不能及时转移到第二、第三产业,加上城乡差别引起的利益驱动,大量农民涌人城市求得暂时转移,暂时圆城市之梦(因为没有城市户口,而且巨大的城乡差别造成的偏见,使得农民在城市中的地位可想而知),出现了新时期下的“农民进城”、“农村包围城市”的局面,这样的结果不仅没有合理配置人力资源,造成一定人力资本的浪费,而且还遏制了中国城市化进程,造成“城市化水平过度滞后”,同时还造成大量农田的闲置、荒废,增加城市管理难度等新问题的产生。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农业生产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家庭承包制为基础的生产经营方式的局限性逐渐显露出来。诸如,单个农户所拥有的生产要素不能满足开发新产业和扩大经营规模的需要;零散分散的小规模土地经营方式与开发生产协作、提高农业劳动效率的要求不相适应;分散式的农户家庭经营同变幻莫测的市场需求不相适应;单个家庭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很低,难以扭转农业生产“靠天吃饭”的局面,且不利于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与转化;农民受到小农生产方式和小块土地的束缚,直接体力劳动仍占较大比重,农村社会发展和农民自身发展自然受到局限。近70%的中国人口生活在农村,保持着对自然条件的直接需求,这也是造成中国生态环境脆弱的一个主要原因。中国的经济发展史证明,农业和农村具有三大基本功能:(1)基地功能,即提供粮食、棉花和副食品,养育人口和提供轻工业原料等;(2)腹地功能,为城市经济和空间发展提供土地、劳动力和市场;(3)屏障功能,起着控制城市人口过分膨胀和改良生态环境的作用。而且城市与乡村本来就是一个大经济循环系统的两个“半边天”,如果只顾城市,轻视或忽视乡村,其结果不仅伤害了乡村,也将抑制城市的发展。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冲突、矛盾,农村、农业、农民的“三农”问题并非上述所能包容,它们是影响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问题,也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三,城乡社会价值观混乱,出现文化危机、精神危机。20世纪80年代以来,城乡经济的高速增长与社会文明发展的相对滞后形成鲜明对比,人们对物欲追求不断膨胀,导致人们逐渐失去平衡的心态,旧的价值体系迅速被瓦解,被取而代之,习惯于“义”重于“利”的中国人,在“义”的标准失去之后,对“利”表现出惊人的痴迷和狂热,“快速致富”成了绝大多数人的首选心理期望。恐怕很难找到比传销狂潮更能反映当代中国社会投机暴富的流行心态的标志物,它利用与纵容了当今社会价值观念中对金钱、财富与欲望的膜拜。从社会整体来看,这种个人追逐功利行为往往表现为“集体无意识”倾向,从而导致社会价值观混乱。零点公司参与的“世界公民文化与消费潮流”调查显示,讲究礼貌、责任感、宽容地尊重别人是各国公众认为最重要的价值。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公众最重视的价值依次是:独立、学识和讲究礼貌;而对责任感、宽容地尊重别人、与他人沟通、服从,想象力的重视程度远远低于其他国家。例如,重视责任感的中国公民只有30%强,处于世界各国的最低点。同样,只有不到30%的中国人重视容忍和尊重别人,比世界平均水平低约l0个百分点。另外,全世界有23%的人重视独立这一价值,而在中国则高达52%,居世界之首。这一方面表明,随着社会现代化进程和市场经济的发育,传统中国人少有的独立意识大为张扬,备受重视,另一方面,由于责任感、宽容和尊重别人之类的价值并未同时确立,因而这种对个人的关注便很容易滑向重功利和实用,而排除道德和伦理价值,消蚀群体观念和人际合作的基础。这种功利主义价值观成为目前事实上的社会生活主流,它的流行使得物质凌驾于精神之上,眼前利益凌驾于长远利益之上,助长着城乡发展过程中的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同时,“大众传媒和社会文化对所谓‘现代生活’的不恰当的传播,为物质主义、消费主义、享乐主义的狂潮推波助澜,迅速瓦解着人与自然之间已经十分脆弱的道德和情感的纽带”。社会生活中盲目崇拜、攀比西方社会生活方式,一味追求发达国家的高物质消费,使国人滑人了另一种消费陷阱:要满足日益增长人口的“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就必须使经济快速发展。我们用近20年的时间在文革后期国民经济濒于崩溃的基础上,提前实现了“翻两番”的目标,但要扭转目前混乱的价值观、不当的生活方式、扭曲的社会道德文明,重建新的价值体系和文明并非简单。由于对文化的轻视、对物欲的过度追求,利益成为人与人之间的纽带,人际关系淡薄,精神失落、空虚、浮躁,互不信任、相互猜疑、丧失友爱和连带感的社会生活使“孤独的人”越来越多,吸毒、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死灰复燃,不能不说是精神颓废的一种表现。曾经一度猖獗的“法轮功”,足以说明精神污染、心理危机的存在。
在城乡快速发展的同时,“复制”、“克隆”现象盛行,我们的城乡不论是南方还是北方,不论是沿海还是内陆,它们都有惊人的相似面貌。受全球化浪潮影响,“国际式”建筑大行其道,前几年兴起仿古一条街、游乐场(城)建设热,而这几年“欧陆风”又席卷大江南北。简单的模仿使城乡建筑既没有传统,又不具备合乎“语法”的建筑语言,与当地的环境格格不入。民族的、地域的传统的文化风貌正在被破坏,这几乎与城乡建设速度成正比,出现了诸如“特色危机”、“文化危机”。
第四,城乡建设过程中的“伪生态建设”依然存在。由于对新思想观念、新政策认识不足,理解不深,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出现了一些误区,有些虽然有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生活水平的愿望,但结果可能会事与愿违,事倍功半,更有甚者把“生态”、“可持续发展”当作时髦的标签到处乱贴,并以此为幌子,大搞形式主义,大作表面文章而流于形式,结果可能还会走向反面。这具体表现为以下问题:
首先,城乡规划建设中以人为本的过分宣扬。“以人为本”是现在在城市规划建设乃至社会生活中出现频率比较高的一个原则、一个目标。一段时期以来,社会上功利主义泛滥,人们一味追求物质,见物不见人,全心投入到对“利”的追逐,强调物质环境建设而忽视对人自身的发展以及对社会的关心和关怀,城市开发建设以追逐高回报、高利润为主要动机,置社会和环境效益于不顾,在此背景中提出“以人为本”是对物欲追求的有力批判,强调规划建设要考虑人的需求,不能不说是一大进步。时下在城市发展政策、规划设计、小区建设、家庭装修乃至产品设计都可到处见到“以人为本”的宣传。城乡建设乃至人的一切行为活动都是为了人更好地生活,满足人们的需求,这本身并没有错,问题的关键是“以人为本”的前提或基础是什么。生态价值观认为在人一自然系统中,万物呈网络状结构,是相互依赖和互补的,就整体而言,如同一个齿轮上的每个齿,没有谁主谁次之分,都是重要的和必要的。如果过分、不恰当地强调“以人为本”,强调人的利益,可能就会割裂人一自然的整体联系,把人的利益置于一切之上,以人为中心,忽视其他物种的利益和环境价值,是一种狭隘的人类伦理,而走向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这与生态价值观和生态伦理是相违背的。
也许有人要说,“以人为本”并没有削弱对自然环境问题的重视,恰恰相反,正因为发展要“以人为本”,所以更加重视自然环境的保护。表面上看这似乎合情合理,但它的前提实际上是把自然作为人类实现自己利益的工具和手段,对自然环境的保护是因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会危及到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还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从人类自身的功利角度来看待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是一种弱化的人类中心主义的表现,它只能缓和人与自然的紧张程度,但不能从根本上克服人类宰割自然带来的负面效应,最终可能会为了人不断膨胀的需求而导致既没有保护好自然,又反过来影响人类的生存。由于人类从自己一个物种的利益和价值出发,人类就会把环境保护放在与自己有直接关联的生存环境范围内,有意无意地割裂了自己同整个生物圈复杂联系的网络关系,尤其是在人类利益与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冲突的时候,人类往往会为自身的利益而牺牲其他物种的利益。而且,正是由于人类只是着眼于自身的利益,往往会忽视自身能承受的缓慢地生态退化,而对整个生物圈来说,则是不可逆转的,最终会导致由缓慢的生态退化发展为严重的生态危机或灾难。如现实生活中,尽管城市不惜财力想要提高绿地的功能,但经常可见因妨碍汽车行驶而把作为历史遗产的行道树砍掉,这种考虑不是出自构成绿地的植物本身的需要,而是基于人类功利主义的考虑。从这个意义上说,“以人为本”充其量只是浅层次的生态思想,还不是深层生态学意识,只有把它建立在人一自然整体协调发展的基础上,它才是正确的。另外,“以人为本”的“人”是指大众、社会的全体,但目前城市规划建设中也存在着打着“以人为本”的旗号,而为社会某阶层或少数人牟取利益,而不是从城市社会整体利益这一原则出发的。总之,在当前国民生态意识比较低下的情况下,过分宣扬“以人为本”是不利于生态价值观及伦理的普及。
其次,大草坪大广场的兴建。在城乡环境不断拥挤、恶化的情况下,人们开始重视绿化、广场等建设,在全国掀起了“广场热”,对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条件和提高城市环境质量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这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但在建设中,也出现了一些过分注重表面处理、强调美化功能的现象,所反映的更多的是领导决策层的想法,而忽略了公众的真实需求,可能无法真正解决城乡环境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城市美化运动”新时代的翻版,把城市艺术局限在美化这个旧框框之中。有的城市为了美观可以砍掉枝繁叶茂的大树,代之移植来的景观树或草坪;为了美观将人的活动“置之度外”,而植上进口的草皮;为了这种美观持续下去,而不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进行“精心维护”。这种注重门面包装的做法在全国大、中、小城市的“广场热”建设中随处可见,到处仿效,大有不断扩大之势。甚至在西北一些严重缺水的干旱地区的城市,也有砍掉大树改植大草坪的现象。绿化、建广场本身是件好事,本来是要提高环境质量,但建成后环境效益可能比改造前还低,而且增加维护费用。有人认为“建总比不建好”、“有总比没有好”,这明显是只重视眼前利益的短视行为,而缺乏对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的考虑,而且从生态美学观来看,这种所谓的“美”是不美的,是一种“伪生态建设”。城乡建设切忌追赶潮流,应根据自己的真实需要来规划建设,把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到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上来,使城市的广大居民能够真正感受到环境质量的改善与提高。
再次,规划建设中高档豪华的追求。当前在城乡建设中还有一股片面追求“高档”、“豪华”之风,竞相攀比,成为时尚,认为高档豪华就是生活水平提高的标志。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生活质量也要求越来越高建设高质量、高品位、高标准的建筑,设施以及社区等,本无可厚非。但这些建设更多考虑的是极少部分人的需要,而不是反映大部分的需求,这显然偏离了城乡规划建设的目标。高档(实际上是价格昂贵)的休闲娱乐场所比比皆是,而事关广大市民日常活动的场所却难觅,豪华住宅、高尚社区大行其道,普通百姓、工薪阶层却只能望“房”兴叹。城市中逐渐分化出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的聚居区,高尚社区成为富人的“据点”,实行封闭式管理,享受较完善的设施和较高质量的环境而大部分居民只能“享用”较差的设施与环境。这种不公正的发展只会进一步激化社会阶层对立,是违反城市规划建设是为大众服务这一宗旨的。同时,在建筑设计、建造中同样存在盲目追求采用高档材料、不惜重金进行堆砌等做法,建筑除了使用功能更重要的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成为夸耀权势的工具由于崇洋心理,欧美流行的建筑式样迎合了人们追求洋气、高贵的心态。欧美风格的建筑在城市尤其在高尚社区中流行,通过材料堆砌,营造贵族生活,而建筑节能、环境保障等新技术的应用却不予考虑。这已经不仅仅是建筑的经济性问题了,重要的是关系到建筑文化、城市风貌及环境等问题了。在农村农宅建设逐渐摒弃地方材料、传统建造方式而盲目采用城市中“现代”的建造方式和“现代”材料,许多土生土长的建筑材料面临灭绝的挑战。总之,城乡建设好大喜功、追求时尚,一味以“高档豪华”作为生活水平提高的标准,是不足取的,不仅浪费国家建设资金不利于社会公正,而且也不利于资源和环境保护,是一种“伪生态”发展。
最后,社会生活的高消费追求。“扩大内需、刺激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可以说是近年来常见诸报端的热门话题之一。通过一定的鼓励优惠政策措施,提高公众消费水平,改变消费结构和观念,不仅能促进经济发展,同时也提高公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如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可通过银行按揭方式购买房,提前消费,改善居住条件,或进行教育投资等,这是利国利民的政策。但这一政策通过商业炒作和不当宣传后,大有宣扬、鼓吹高消费之势,说什么中国就是消费不足,只有大量的消费,才能大量的生产,也才有经济的持续增长,这样可能会进一步助长高消费的风气,同时引发社会及环境问题。如不恰当地一味鼓励私人购买小汽车。拥有小汽车是个人行为,使用则是社会行为。目前我国城乡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若有购买力的都购买了小汽车,势必会进一步恶化城乡交通拥挤、堵塞和环境污染等问题,而且西方城市已经证明了发展私人小汽车并非上策,盲目追随只会重蹈覆撤。如果说“消费不足”那也是贫困地区及低收入者的“被迫消费不足”,真正受益的是那些有一定基础的消费人群,这样势必会进一步扩大贫富差距。说大量消费才有大量生产,这实际是凯恩斯经济学的观点:有效需求推动供给,只要刺激有效需求,经济就可不断地发展。但经济增长却没有考虑环境、资源和生存条件等问题。如果大量消耗的是不可更新、再生的资源,这就等于竭泽而渔,这种大量生产大量消费的发展就不可能长久,是不可持续的;它所带来的经济增长,只能是种泡沫经济,而且这种将发展主要看作经济指标的增长,显然是不恰当、不全面的,这又是一种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在制造虚假繁荣的背后却掩藏着潜在的危机。而对人口过多、资源相对短缺的国情,宣传健康的消费观念、消费方式,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保持适度消费,提高消费质量、消费效益非常重要。当然,当前在我国城市发展和规划建设中需要反思的一些政策、价值取向、思想观念远不止这些。这些大都是盲目跟踪和仿效早期工业化国家的城市规划建设模式,以及高消费、高投入、高环境影响的生产消费模式。基于生态整体论的城乡生态建设要从全局、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既兼顾社会、经济和环境的综合效益,又要平衡不同代际间的发展需求,切不可厚此薄彼,更不能将规划建设投向和追随一些肤浅理解的“时尚”中去,而流于形式。城乡规划建设需要脚踏实地地解决城乡发展中的问题,为大众服务,为全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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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国生态城市规划建设思路与政策
选择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整体发展水平较低,而且区域差异很大,地区发展极不平衡,还有一部分人的温饱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对于多数贫困地区的人们来说,是愚昧,但更是落后,才让他们选择既不利已,又不利于环境的或者说只顾眼前利益的发展模式,因为“发展才是硬道理”,而且这种两难困境不仅仅反映在贫困地区,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这种“被迫”或盲目抄袭西方工业文明的发展模式,背弃了千百年来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中的“东方智慧”,再加上社会文化建设方面往往滞后于经济、技术的发展,造成的社会、环境、文化等问题更有甚于西方社会。这些问题的解决是当前我国城乡建设的主要问题,而问题是在城乡建设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其解决的途径也只能在发展中求得解决。
当前,“中国的确面临着一个如何优化战略选择的问题:是继续走工业文明的全过程再向生态文明过渡,还是取工业文明所长而避其所短,直接瞄准生态文明目标?”正所谓不破不立,我们应该从传统工业化模式中“突围”,跳出原有的思维方式、超越原有的价值观念,从中国国情出发,在吸收发达国家城乡发展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在生态文明的新视野中,扬长避短,既要发展,又要创新,在不断创新中求得不断发展,使西方工业社会发展中的不可能在中国变成可能,开辟一条非传统式又非西方化的城乡生态化发展之路,实现城乡发展模式的历史性跨越,直接瞄准生态城市的目标。然而,我国城乡发展方向定位为生态城市不仅仅是城乡发展战略转变、跨越的问题,要真正实现这一目标,它需要转化为一系列具体的政策、制度、思想和行动,即将城乡发展的价值取向、政策导向、建设行为等都要奠定在一新的基础之上,对物质建设与心灵建设、科学技术与人文关怀、法律制度和道德培养、硬体结构与软件结构之间的关系进行调整。调整不是消极、被动地适应,而是积极、主动地创造,这需要政府行为,同样也离不开社会的广泛参与。走城乡生态化之路,建设生态城市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当前,在我国建设生态城市的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方略: 第一,采取积极措施,缓解城乡冲突,促进城乡平等、协调发展。缓解城乡矛盾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给予城市与乡村平等的发展机会,它涉及到政策体制、城市化模式、产业结构等方面,这并不是要把农村都变成城市,而是把城市与乡村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使之在相互促进中共同发展,走向富裕、文明。中国目前约有70%的农业人口生活在农村,对自然条件保持着直接的需求,可以说解决好农村、农业、农民这“三农”问题是缓解城乡矛盾的重中之重。西方发达国家城市化过程经历了人口向城市集聚到郊区化、逆城市化最后到城乡融合发展等阶段。我国城市化进程目前已由初级阶段步入加速发展阶段,如果沿袭传统城市化模式,必然要伴随大量的农村人口迁人城市,对于有着庞大农业人口基数的中国,其结果可想而知,它不仅造成城市更加拥挤、混乱,而且也造成农村“亏空”、抑制其二、三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大城乡差距等问题。这种完全集中式城市化必将重蹈西方先集中后分散的弯路。现在我们必须有所超越,把“数量型”(以农业人151转入城市人口的数量衡量城市化发展水平)城市化转变为“质量型”城市化(以农业人口、农村发展的文明程度衡量城市化发展水平),这就是说,并不是只有农村人口迁入城市才是城市化。如果在农村,人口素质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有较完善的设施、农业人口能转移到非农产业,这也是城市化。“质量型”城市化通过对农民文化素质和发展能力的提高,提升农村产业结构,使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能就近向非农产业转移,避免外出性转移,使之真正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可见,它是农民知识化、智慧化,农村经济柔性化的过程,而不是简单地将城市化等同于农村工业化。“质量型”城市化不仅促进农村发展,而且有利于缩短城乡差距,对于有着庞大农业人口基数的中国,这是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可选择的城市化模式。农村发展遵循“三集中”原则,即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农村工业向乡镇工业园区集中、农业耕地向农场集中,加强农民素质的提高和技能培训,促使农村从分散逐步走向规模化、集约化、农工商综合发展的道路。在条件成熟地区,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把家庭承包制发展成多种形式的农村经济联合体,改原先“包产到户”的分散式土地经营为集约化经营(也可由大户承包),实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并使乡镇企业走向产业化、规模化的良性发展道路,使更多的农业人口从土地中解放出来,通过培训和教育,促进农民自身和农村社会的发展,农村人口收入也会大大增加,使农村人口的生活居住条件和环境不断得到改善,同时也促进城乡空间结构的重组。“质量型”城市化将会促进小城镇的发展,而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我们应抓住贯彻中央“小城镇大战略”精神的契机,促进新农村的发展。
第二,积极软化经济结构,加快知识经济发展。当前,我们应以“两个根本转变”(即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外延向集约内涵式转变)为契机,大力调整城乡产业结构,使原来工农业生产方式由粗放型尽快转变为集约型,发展质量效益型、资源节约型和科技先导型企业,如信息、电子、生物产业,发展少废、无废、节能、节水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实行废物最小量化政策,扭转目前资源短缺与浪费并存、使用率低下的状况。提高能源效率、发展清洁能源技术,改善能源结构,是实现以煤、石油不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单一能源结构向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多样化能源结构转变过程中采取的有效措施:一方面能缓解能源供求矛盾,为发展新的能源工艺技术赢得时间;另一方面可减少环境污染。同时还要增加可再生能源、生物性能源科技开发投入,一方面使再生能源、生物性能源和非再生能源在过渡时期配合使用,相互补充,另一方面为逐步转入使用多种新的再生性、生物性能源奠定基础。在交通方面,一方面发展清洁型节能汽车技术,开发和采用清洁燃料技术、尾气净化技术等,另一方面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政策。同时,生活消费方式与经济增长(生产)方式对城乡发展的影响,是同等重要的议题⑨。对产品价格应计人在生产过程中所付出的生态成本,并考虑因其可能带来的环境污染而付出的恢复治理费用,让公众自觉地考虑环境保护而倾向于消费“绿色产品”。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改善,应以合理的消费模式为基础,改变目前已出现的高消费和不合理消费的倾向,树立健康的消费观念,逐步将消费的“线性过程”过渡到“循环消费”。总之,通过产业结构提升、生产生活方式转型,逐步软化以利用自然资源为核心、工业占主体地位的工业经济地位(或资源经济)发展模式,而发展以智力资源的占有配置为核心、知识业占主体地位的知识经济。信息产业、教育产业将成为知识经济的主导产业,应努力培育信息、教育这一新的经济增长点,尤其是教育产业,它既是重要的知识产业,又是开启知识经济的钥匙,知识经济对其高度依赖,这将使教育发挥在任何经济形态中所不曾有过的重要作用。
第三,加强公共教育,提高人口素质,控制人口增长。教育是人力资源开发的根本途径。教育不仅能提高人口整体素质,而且能直接改变、提高和优化人的智力、技能结构:一方面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价值观,由此把文化的享受、文明的追求、优美的环境等自觉地视为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自觉地追求新的文明的生活方式等等;另一方面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结构的优化奠定基础,最终有利于经济向高质化、高层次化方向发展。目前,我国教育发展总体水平还不高,教育观念比较陈旧,教育远离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劳动者素质低下,生活方式陈旧,而且国家公共教育经费占GNP的比重也一直较低。加大教育投入、加快教育发展和提高全民素质是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开发人力资源的必然选择。教育还必须培养对待环境和国家利用资源方面积极的行为模式,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途径向所有年龄、所有层次的人提供生态教育,以提高全民族的生态文明意识。人口一直是影响我国城乡乃至国家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几乎所有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都与人口相联系。目前我国存在人口数量多、文化素质总体较低等问题。这就要求将人口数量控制与提高人口素质紧密结合,重视人的发展能力的提高,优化人口结构,特别是提高农村人口的素质:一方面可使之摆脱对土地的直接依赖,另一方面促进其观念和行为的改变。观念和行为的改变,不仅有利于人口控制和生态环境的改善,更重要的是将有利于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尽管目前我国一些城市、地区的人口再生产出现了“负增长”,但为了保持人口规模与资源供求之间的长期平衡,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仍要继续严格控制人口数量增长和低素质膨胀。
第四,加强生态文化和人居环境的文化内涵建设,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城乡建设不仅仅是建造建筑和人工环境,更重要的是创造新文化。文化是经济和技术进步的真正量度。文化观念不仅体现社会的价值取向、道德伦理,还决定着社会发展的方向和人生的意义。中国这个具有悠久历史和传统文化的东方国家,近几十年来片面强调物质优先的建设方针,一味追求“西方物质文明”,发展中明显的不健康的趋势是阳亢阴衰,不仅破坏了自然,同时也抹消了历史。因此,急需“东方精神文明”的回归,重建重视“心灵的丰度”的东方式建设方针,实现“物、心俱丰”。这就要首先从心灵培养、道德教育、人文关怀等软体结构入手,加强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要改变目前“落后”的文化观念,就必须建立新的文化,建立以生态价值观、生态伦理等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文明,作为城乡文化建设的主流文化。当然,建立新的文化并不是全盘否定传统文化,创造新文化的同时,既要继承传统文化的精髓,又要有所发展和超越。在我国,目前生态文化还处于启蒙和边缘状态,只有通过多层次的公共教育和自我教育,来加强生态文化的宣传和普及,唤起人们的生态觉醒,并转变为行动。同时提高全民思想道德水平,批判拜金主义和经济短期行为等不良倾向,走出功利主义、物质主义的误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至于城市规划建设,要摒弃传统以利润驱动的价值取向,要有“城市及环境是重要的国有资产,保护城市环境是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的重要方向”的观念,改变只重经济指标,不重视文化建设,忽视城市的精神文化职能的倾向,兼顾环境质量、精神文化、历史传统、生活质量,创造有文化内涵的宜人的人居环境。不论是新建还是改造或保护,要促进城乡空间结构的重组、重构,不能片面错误的理解为自然环境变为人工环境,不能简单地成为自然被人工环境、低层建筑被多层高层取代的物质建设过程。城市的更新、区域的改造,必须重视传统文化的继承、挖掘和创造,不盲目追求“现代化”,不盲从于“文化趋同”,也不封闭自我,更不去复古;而是开创新的具有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的形式与空间。城乡建设不仅要尊重自然的特性,还要保持城乡文脉的延续,同时也要重视新材料、新技术的运用,与新的生产生活方式、交通模式相适应,不断改善和提高人居环境和文化内涵。在社区建设中,要探索结合我国国情的生态社区与生态住宅建筑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的经验,加强建筑节能、节地以及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适应人们生活的新需求,同时加强社区文化建设,从总体上提高城乡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社区建设应面向大众,特别是中低收入者实现“人人有适当的住房”。对于华而不实的“贵族式小区”不宜作为社区建设的主流,而加以提倡和推广。
当然,在整个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离不开环保投资和法律制度的支持。在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企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使企业通过核算生态经济成本,实现企业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并加强污染治理费用的投入。国际社会实践经验表明,治理污染投入达到国民生产总值的1%一1.5%,基本上可以控制污染;达到2%一3%,则可逐步改善环境。而目前我国用于环境治理的费用投入约占GNP的0.7%,这还不是用于治理环境的专项预算,而是来自各单位的技术改造资金,“三同时”(环保设备与生产设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资金和排污费返回等。另一方面逐步通过改变传统的生产范式,使污染的“末端治理”发展为全过程的管理。同时,在继续加强和完善法律制度的过程中,将立法范围扩展至自然资源、环境领域,使之逐步法律化。
总而言之,当前我国已步入加速城市化发展阶段,又恰逢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崛起,以及新农村建设等战略的实施过程,因此我国城乡建设将继续保持高速度发展态势。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应以贯彻“两大基本国策”(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和“两大战略”(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摒弃传统发展模式,树立新的生态发展观,走城乡生态化发展道路,否则我们无法消除“生态灾难”。同时,我们更要加强社会文明建设,提高国民生态意识,扭转“人口众多、地大物博、资源丰富”的自大的国情观,而向“人口基数大、人均资源少、经济和科技水平比较落后”的国情意识转变,实行经济适度增长、适度消费的发展战略。在城乡生态化建设过程中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将政策逐步转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并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加强宏观调控。要知道,从现代城市发展到生态城市是一个长期的生态化发展过程,需要我们付出艰苦不懈的努力。在生态城市的规划与建设过程中,我们应遵循自然生态规律与城市发展规律,以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生态学为基础、以人与自然和谐为核心、以现代技术为手段,综合协调城市及其所在区域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促成健康、高效、文明、舒适、可持续的人居环境的发展。
人类住区的出现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人类住区发展史可以说就是一部人类住区的建设史。人类住区发展建设受自然、社会、经济、文化和科技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人类住区建设史上,主要有自发建设和规划建设两种发展、建设方式。这两种形式体现在人类住区形成和发展的全过程。从古至今,它对某一城乡聚居点而言,在空间和时间上都有可能是并存的,不同的时期经历不同的方式或兼而有之,绝对属于某一类型的城市和乡村几乎没有。这两种建设方式除受自然地理条件、社会经济技术条件等制约外,还受到当时当地人们的思想观念的深刻影响,即人类住区建设实践活动一定程度上体现其深层次的价值取向,反映人们对理想住区和美好生活环境的追求和认识。由于城市是人类建设活动最集中、最频繁的聚居形式,对于人类的生产活动、生活方式与思想观念的影响也最为深刻。因此,我们主要从城市这一角度来探讨人类聚居生态思想的历史演变。
在原始社会相当长的时间内,人类为谋取生存过着采集渔猎的生活,还没有形成固定的居民点。直到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出现了农业为主的固定居民点,使定居生活成为可能。可以说这是人类住区的最早雏形。随着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在手工业和商品交换发展的基础上,社会出现了不从事生产而只经营商品交换的商人,产生了第三次社会大分工,从而城市也就开始形成,人类住区从此分化为城、乡两种聚居地形式。由于当时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技术条件落后,城乡聚居点分布与规模强烈地受到自然条件的影响。这些城市大都是自然生态条件良好的地方,即靠近河川、土地肥沃、水源丰富等生态条件相对优越的地区,自发考虑了生态平衡的要求,体现了朴素的自发生态思想。历史上,古老的人类聚居点大都分布在沿海地区、大河流域及其三角洲地区,四大文明发源地均位于此类地区就是例证。
然而,资本主义大工业的迅速发展引起了城市的畸形发展,带来了城市建设的种种矛盾。如蒸汽机的使用使洁净的水变成污水,河道成为排污水沟,工业的盲目发展污染了城市环境,环境质量不断下降;城市在旧的躯体上迅速增长、盲目蔓延、无序扩展,功能布局混乱,工业与居住混杂,居住条件恶化;建筑拥挤、紊乱,缺乏整体环境的考虑,建筑艺术衰退,城市景观质量下降等,这些在工业革命初期表现尤为突出。工业文明引起近代城市本质的根本变化,自然环境被破坏,城乡之间旧的平衡被打破,建城实践活动表现为生态失落。工业革命结束了前工业社会时期城市那种田园诗式的时代。20世纪初,世界资本主义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因为资本的垄断、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使工业化带来的城市问题更加加剧,同时城市对乡村的剥削,使农业到了濒于破产的地步,城乡对立已达到很尖锐的程度,引起了为农业服务的中小城市的衰落,大城市工业畸形发展、人口极度集中使土地使用、城市环境等方面面临日益严重的困难。
面对工业革命、城市化对城市乃至人类社会产生的深刻影响和带来的症结,有识之士纷纷提出各自的设想、理论学说。英国生物学家盖迪斯(P.Geddes)在《进化中的城市》(1915)就开始把生态学的原理与方法应用于城市规划与建设,将卫生、环境、住宅、市政工程、城镇规划等综合起来研究,强调把自然地区作为规划的基本构架,还主张城市规划应为城市地区的规划,把城市和乡村的规划都纳入进来,即包括若干城镇和它们四周的影响范围,首创了区域规划的综合研究。1918年芬兰建筑师伊里尔·沙里(ElielSaarinen)从大自然中去寻找同城市建设相类似的变化过程,认为城市如同自然界活的有机体,与其内部秩序是一致的,不能听其自然地凝成一块,提出城市建设需遵循“表现的原则”、“相互协调的原则”、“有机秩序的原则”,为西方近代衰退的城市找出一种改造的方法,使城市逐步恢复合理的秩序。在城市规划与建设实践方面,1911年格里芬(Grififn)的堪培拉规划在积极引入和强化自然环境与景观方面进行了成功的实践。规划利用地形,把自然风貌同城市景观融为一体,把自然引入城市,以致堪培拉至今仍享有“田园城市”的盛誉。
欧洲工业革命后的相当一个时期,人们认识不到古城和古建筑的保护问题,20世纪20年代的现代建筑运动的历史虚无主义思想,也助长了对古城古建筑的破坏。二次大战后,面对被战争破坏的城市,城市的历史文化传统受到广泛重视,战后一些国家对于有历史意义的市区往往成片成区地保护起来,甚至整个城市,建设避开古城,另避新城。同时注重对乡土建筑的保护,也往往是整个村落、整个集镇地加以保护,而且还包括它们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文化特色的保护,使城市的文化特性、地方文化和历史文脉的延续性得到保持。聚居生态环境意识的觉醒,从单纯的自然生态开始向历史文化生态拓展。
20世纪6o年代以来,随着世界经济的复苏和城市化的迅猛进程,随之而来的是严重的能源(主要是石油)危机和环境危机,出现了震惊世界的十大公害事件,面对严峻的环境资源问题和生存的迫切性,引起人们对原有生存空间、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反思,进一步激起了人类聚居生态意识的觉醒。卡森(Rachel Carson,1962)的《寂静的春天》、罗马俱乐部的《增长的极限》(Meadows,1972)警示人们世界城市化、工业化引起的全球性问题(人口、粮食、资源、环境等)将影响人类的生存和前景,在世界各地尤其在西方引起了强烈的反响。197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将城市生态系统列为人与生物圈(MAB)国际计划的第11项专题,报告建议将城市、近郊和农村作为一个复合系统,并与区域规划结合,研究大范围的城市分布格局及城市问题,同时将人的价值观、创造性、直觉等主观因素综合进城市生态系统研究中。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呼吁人们“决定在世界各地行动的时候,必须更加审慎地考虑它们对环境产生的后果”,“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是关系到全世界人民的幸福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也是全世界各国人民的迫切希望和各国政府的责任”④,以唤起人类对环境问题的重视。1976年联合国在加拿大温哥华召开的第一次人类住区大会(HabitatI)上成立了“联合国人居中心(uNCHS)”,开始关注包括从城镇到乡村的人类住区的发展,并认为“人类住区不仅仅是一群人、一群房屋和一批工作场所。必须尊重和鼓励反映文化和美学价值的人类住区的特征多样性,必须为子孙后代保存历史、宗教和考古地区以及具有特殊意义的自然区域”。1963年希腊学者道萨迪亚斯建立了人类聚居学学科,着重研究城市居民与其生态环境的复合关系,研究城市建设对自然条件、环境质量的作用与反作用,以求全面地合理地解决现代城市面临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问题,力图创造适合人类居住和工作的聚居环境。美国的麦克哈格(I.L.McHarg)教授不仅从生态学的外部因素去观察自然景观的多种变化,而且把自然环境与人类作为一个整体去观察研究,认为人与自然必须是伙伴关系,必须与大自然合作才能使两者共同繁荣。 随之,这一时期社会的价值观念也发生重大变化,城市先进的标准由“技术、工业和现代建筑”演变为“文化、绿野和传统建筑”,提出回到“自然界”。新时代所提出的环境、文化、游憩、生态等要求不同程度地在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新城建设、科学城、园林绿化、古城和古建筑保护等方面体现出来。以致古城和古建筑遗产的保护又逐步成为世界性的潮流;城市的园林绿化建设也受到了广泛重视。而随着环境概念的全面深化,城市规划设计和建设不再是停留在单纯强调视觉艺术上,忽视人性设计,而是开始转向注重“人、社会、历史、文化、环境”,注重对人的关怀和对社会的关注。城市规划建设采取社会目标的群众参与,体现在规划方向、政策和实施过程上的决策参与。聚居的生态思想进一步向社会生态、历史文化生态发展。而一些发达国家则开始步人“环境的时代”、“旅游的时代”、“文化的时代”,并向着“生态时代”迈进。聚居的生态意识由觉醒开始走向早期的自觉。
进入20世纪80、90年代以来,以追求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的生态化运动,已在世界范围内蓬勃展开,并正向各方面渗透。世界范围的环境保护运动方兴未艾,这已成为20世纪末最深人人心的全球性运动。这种思想在工业发达国家尤烈,并从环境保护主义、生态主义发展到政治的派别(如绿党),它的活动也超越了国家和洲界,全球性的生态环境观念逐步形成。在新的价值观指导下,很多国家和国际组织围绕着人类生存与发展这一主题,积极寻求一条人口、经济、资源和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发展道路,探求更加理想的人类住区模式,其中关于“生态城市”研究占有重要地位,各国相继走向行动。1990年在美国加利福尼亚洲的伯克利城召开了第一届国际生态城市会议,与会l2个国家代表介绍了生态城市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包括伯克利生态城计划、旧金山绿色城计划、丹麦生态村计划等,内容涉及城市社会、经济和自然系统的各个方面,并草拟了今后生态城市建设的十条计划;1992年又在澳大利亚的生态城市阿德雷德举办了第二届国际生态学术讨论会,大会就生态城市设计原理、方法、技术和政策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提供了大量的研究案例;同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也举办了未来生态城市全球高级论坛和生态城市设计展览;1996年在西非的塞内加尔举行了第三届国际生态城市会议,会议进一步探讨了“国际生态重建计划”,1997年在德国莱比锡召开的国际城市生态学术研讨会也将生态城市作为主要议题之一,2000年在巴西的库里蒂巴举行了第四届国际生态城市学术研讨会,进一步交流了生态城市规划建设研究的实例,2002年在中国深圳举行了第五届国际生态城市学术研讨会,等等。这些有关生态城市的会议不仅促进了生态城市理念的普及与传播,而且进一步推动了生态城市在全球范围内的建设实践。时至今日,人类聚居的生态价值取向已成为历史的必然,而且认识到“人类赖以生存的社会、经济、自然是一个复合大系统的整体,”“必须当成一个复合生态系统来考虑”⑨,从单纯的自然环境生态取向逐渐发展为更全面的广义生态观,包括社会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生态、自然生态等平衡、协调发展。人类聚居已走向生态自觉。
二、中国生态城市建设的诊断与评估
进入2l世纪以来,国人的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普遍高涨,居民的聚居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但总体来看,公众的环境意识呈“依赖政府型”,应用的仍是“末端治理”的方式,城乡矛盾、环境污染、思想观念、人口、消费等问题还相当突出,建设生态城市还任重道远。
第一,城乡生态环境状况不容乐观,呈现“局部改善、总体恶化”的态势。近些年来,尽管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环保投资显著增加,城乡生态环境建设逐步受到重视,但仍有不少城乡地区未能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问题,环境污染状况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有的甚至还在加剧,乡镇企业的污染还在蔓延,并与城市的污染相互叠加,连成一片。这与旧的工业体系和过去20年经济的快速增长是息息相关的,而且对污染控制主要采取末端治理措施,而不是全过程污染防治,往往出现环境治理远远赶不上环境污染的速度,致使环境恶化的趋势始终得不到根本扭转。
第二,城乡之间差距加大、矛盾突出,“三农”问题严重。农村对中国来说可谓举足轻重,不仅仅因为中国是农业大国,在20世纪上半叶中国革命运动首先在农村取得胜利,并以此建立革命根据地,以农村包围城市的方式取得革命的最终胜利,解放全中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农村又成为中国改革的排头兵,农村经济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也日趋攀升,而其中最主要的是非农产业的增长,其贡献额占到全国GDP增长的50%以上,这是许多人始料不及的。这是在城乡“二元结构”的束缚下,在城乡不平等发展的基础上取得的,可谓来之不易。实行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特别是初期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稳定社会秩序起过积极的作用,但由于这种“二元结构”造成的城乡之问不公平发展政策的存在,存在城对乡的“剥削”,城市凭借其“优越性”、“优先权”,将本来基础就差的农村远远抛在后面,尽管农村也取得辉煌成就,但相比之下农村在发展速度、发展水平等方面均低于城市,城乡差距还在不断加大,形成一种恶性的“马太效应”。这种差距不仅表现在经济上,而且还表现在社会观念、文化、人口素质等方面。在繁华的城市,“城市人”可能不惜重金花费在宠物的饲养上,而在贫困的农村地区,还有很多的“乡下人”仍然挣扎在温饱线上,居住条件差,缺乏教育。这是确确实实出现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极端矛盾的图景。尽管早在1984年中央l号文件就允许农民自理口粮离土离乡进城务工经商,从事服务业有限的建筑业,农民获得一定的“迁徙自由”,由此打开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壁垒的一道闸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与乡的进一步分裂与对立。但随着农村改革和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出现,在二元结构存在的情况下,农村中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不能及时转移到第二、第三产业,加上城乡差别引起的利益驱动,大量农民涌人城市求得暂时转移,暂时圆城市之梦(因为没有城市户口,而且巨大的城乡差别造成的偏见,使得农民在城市中的地位可想而知),出现了新时期下的“农民进城”、“农村包围城市”的局面,这样的结果不仅没有合理配置人力资源,造成一定人力资本的浪费,而且还遏制了中国城市化进程,造成“城市化水平过度滞后”,同时还造成大量农田的闲置、荒废,增加城市管理难度等新问题的产生。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农业生产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家庭承包制为基础的生产经营方式的局限性逐渐显露出来。诸如,单个农户所拥有的生产要素不能满足开发新产业和扩大经营规模的需要;零散分散的小规模土地经营方式与开发生产协作、提高农业劳动效率的要求不相适应;分散式的农户家庭经营同变幻莫测的市场需求不相适应;单个家庭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很低,难以扭转农业生产“靠天吃饭”的局面,且不利于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与转化;农民受到小农生产方式和小块土地的束缚,直接体力劳动仍占较大比重,农村社会发展和农民自身发展自然受到局限。近70%的中国人口生活在农村,保持着对自然条件的直接需求,这也是造成中国生态环境脆弱的一个主要原因。中国的经济发展史证明,农业和农村具有三大基本功能:(1)基地功能,即提供粮食、棉花和副食品,养育人口和提供轻工业原料等;(2)腹地功能,为城市经济和空间发展提供土地、劳动力和市场;(3)屏障功能,起着控制城市人口过分膨胀和改良生态环境的作用。而且城市与乡村本来就是一个大经济循环系统的两个“半边天”,如果只顾城市,轻视或忽视乡村,其结果不仅伤害了乡村,也将抑制城市的发展。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冲突、矛盾,农村、农业、农民的“三农”问题并非上述所能包容,它们是影响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问题,也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三,城乡社会价值观混乱,出现文化危机、精神危机。20世纪80年代以来,城乡经济的高速增长与社会文明发展的相对滞后形成鲜明对比,人们对物欲追求不断膨胀,导致人们逐渐失去平衡的心态,旧的价值体系迅速被瓦解,被取而代之,习惯于“义”重于“利”的中国人,在“义”的标准失去之后,对“利”表现出惊人的痴迷和狂热,“快速致富”成了绝大多数人的首选心理期望。恐怕很难找到比传销狂潮更能反映当代中国社会投机暴富的流行心态的标志物,它利用与纵容了当今社会价值观念中对金钱、财富与欲望的膜拜。从社会整体来看,这种个人追逐功利行为往往表现为“集体无意识”倾向,从而导致社会价值观混乱。零点公司参与的“世界公民文化与消费潮流”调查显示,讲究礼貌、责任感、宽容地尊重别人是各国公众认为最重要的价值。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公众最重视的价值依次是:独立、学识和讲究礼貌;而对责任感、宽容地尊重别人、与他人沟通、服从,想象力的重视程度远远低于其他国家。例如,重视责任感的中国公民只有30%强,处于世界各国的最低点。同样,只有不到30%的中国人重视容忍和尊重别人,比世界平均水平低约l0个百分点。另外,全世界有23%的人重视独立这一价值,而在中国则高达52%,居世界之首。这一方面表明,随着社会现代化进程和市场经济的发育,传统中国人少有的独立意识大为张扬,备受重视,另一方面,由于责任感、宽容和尊重别人之类的价值并未同时确立,因而这种对个人的关注便很容易滑向重功利和实用,而排除道德和伦理价值,消蚀群体观念和人际合作的基础。这种功利主义价值观成为目前事实上的社会生活主流,它的流行使得物质凌驾于精神之上,眼前利益凌驾于长远利益之上,助长着城乡发展过程中的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同时,“大众传媒和社会文化对所谓‘现代生活’的不恰当的传播,为物质主义、消费主义、享乐主义的狂潮推波助澜,迅速瓦解着人与自然之间已经十分脆弱的道德和情感的纽带”。社会生活中盲目崇拜、攀比西方社会生活方式,一味追求发达国家的高物质消费,使国人滑人了另一种消费陷阱:要满足日益增长人口的“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就必须使经济快速发展。我们用近20年的时间在文革后期国民经济濒于崩溃的基础上,提前实现了“翻两番”的目标,但要扭转目前混乱的价值观、不当的生活方式、扭曲的社会道德文明,重建新的价值体系和文明并非简单。由于对文化的轻视、对物欲的过度追求,利益成为人与人之间的纽带,人际关系淡薄,精神失落、空虚、浮躁,互不信任、相互猜疑、丧失友爱和连带感的社会生活使“孤独的人”越来越多,吸毒、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死灰复燃,不能不说是精神颓废的一种表现。曾经一度猖獗的“法轮功”,足以说明精神污染、心理危机的存在。
在城乡快速发展的同时,“复制”、“克隆”现象盛行,我们的城乡不论是南方还是北方,不论是沿海还是内陆,它们都有惊人的相似面貌。受全球化浪潮影响,“国际式”建筑大行其道,前几年兴起仿古一条街、游乐场(城)建设热,而这几年“欧陆风”又席卷大江南北。简单的模仿使城乡建筑既没有传统,又不具备合乎“语法”的建筑语言,与当地的环境格格不入。民族的、地域的传统的文化风貌正在被破坏,这几乎与城乡建设速度成正比,出现了诸如“特色危机”、“文化危机”。
第四,城乡建设过程中的“伪生态建设”依然存在。由于对新思想观念、新政策认识不足,理解不深,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出现了一些误区,有些虽然有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生活水平的愿望,但结果可能会事与愿违,事倍功半,更有甚者把“生态”、“可持续发展”当作时髦的标签到处乱贴,并以此为幌子,大搞形式主义,大作表面文章而流于形式,结果可能还会走向反面。这具体表现为以下问题:
首先,城乡规划建设中以人为本的过分宣扬。“以人为本”是现在在城市规划建设乃至社会生活中出现频率比较高的一个原则、一个目标。一段时期以来,社会上功利主义泛滥,人们一味追求物质,见物不见人,全心投入到对“利”的追逐,强调物质环境建设而忽视对人自身的发展以及对社会的关心和关怀,城市开发建设以追逐高回报、高利润为主要动机,置社会和环境效益于不顾,在此背景中提出“以人为本”是对物欲追求的有力批判,强调规划建设要考虑人的需求,不能不说是一大进步。时下在城市发展政策、规划设计、小区建设、家庭装修乃至产品设计都可到处见到“以人为本”的宣传。城乡建设乃至人的一切行为活动都是为了人更好地生活,满足人们的需求,这本身并没有错,问题的关键是“以人为本”的前提或基础是什么。生态价值观认为在人一自然系统中,万物呈网络状结构,是相互依赖和互补的,就整体而言,如同一个齿轮上的每个齿,没有谁主谁次之分,都是重要的和必要的。如果过分、不恰当地强调“以人为本”,强调人的利益,可能就会割裂人一自然的整体联系,把人的利益置于一切之上,以人为中心,忽视其他物种的利益和环境价值,是一种狭隘的人类伦理,而走向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这与生态价值观和生态伦理是相违背的。
也许有人要说,“以人为本”并没有削弱对自然环境问题的重视,恰恰相反,正因为发展要“以人为本”,所以更加重视自然环境的保护。表面上看这似乎合情合理,但它的前提实际上是把自然作为人类实现自己利益的工具和手段,对自然环境的保护是因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会危及到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还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从人类自身的功利角度来看待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是一种弱化的人类中心主义的表现,它只能缓和人与自然的紧张程度,但不能从根本上克服人类宰割自然带来的负面效应,最终可能会为了人不断膨胀的需求而导致既没有保护好自然,又反过来影响人类的生存。由于人类从自己一个物种的利益和价值出发,人类就会把环境保护放在与自己有直接关联的生存环境范围内,有意无意地割裂了自己同整个生物圈复杂联系的网络关系,尤其是在人类利益与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冲突的时候,人类往往会为自身的利益而牺牲其他物种的利益。而且,正是由于人类只是着眼于自身的利益,往往会忽视自身能承受的缓慢地生态退化,而对整个生物圈来说,则是不可逆转的,最终会导致由缓慢的生态退化发展为严重的生态危机或灾难。如现实生活中,尽管城市不惜财力想要提高绿地的功能,但经常可见因妨碍汽车行驶而把作为历史遗产的行道树砍掉,这种考虑不是出自构成绿地的植物本身的需要,而是基于人类功利主义的考虑。从这个意义上说,“以人为本”充其量只是浅层次的生态思想,还不是深层生态学意识,只有把它建立在人一自然整体协调发展的基础上,它才是正确的。另外,“以人为本”的“人”是指大众、社会的全体,但目前城市规划建设中也存在着打着“以人为本”的旗号,而为社会某阶层或少数人牟取利益,而不是从城市社会整体利益这一原则出发的。总之,在当前国民生态意识比较低下的情况下,过分宣扬“以人为本”是不利于生态价值观及伦理的普及。
其次,大草坪大广场的兴建。在城乡环境不断拥挤、恶化的情况下,人们开始重视绿化、广场等建设,在全国掀起了“广场热”,对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条件和提高城市环境质量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这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但在建设中,也出现了一些过分注重表面处理、强调美化功能的现象,所反映的更多的是领导决策层的想法,而忽略了公众的真实需求,可能无法真正解决城乡环境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城市美化运动”新时代的翻版,把城市艺术局限在美化这个旧框框之中。有的城市为了美观可以砍掉枝繁叶茂的大树,代之移植来的景观树或草坪;为了美观将人的活动“置之度外”,而植上进口的草皮;为了这种美观持续下去,而不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进行“精心维护”。这种注重门面包装的做法在全国大、中、小城市的“广场热”建设中随处可见,到处仿效,大有不断扩大之势。甚至在西北一些严重缺水的干旱地区的城市,也有砍掉大树改植大草坪的现象。绿化、建广场本身是件好事,本来是要提高环境质量,但建成后环境效益可能比改造前还低,而且增加维护费用。有人认为“建总比不建好”、“有总比没有好”,这明显是只重视眼前利益的短视行为,而缺乏对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的考虑,而且从生态美学观来看,这种所谓的“美”是不美的,是一种“伪生态建设”。城乡建设切忌追赶潮流,应根据自己的真实需要来规划建设,把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到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上来,使城市的广大居民能够真正感受到环境质量的改善与提高。
再次,规划建设中高档豪华的追求。当前在城乡建设中还有一股片面追求“高档”、“豪华”之风,竞相攀比,成为时尚,认为高档豪华就是生活水平提高的标志。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生活质量也要求越来越高建设高质量、高品位、高标准的建筑,设施以及社区等,本无可厚非。但这些建设更多考虑的是极少部分人的需要,而不是反映大部分的需求,这显然偏离了城乡规划建设的目标。高档(实际上是价格昂贵)的休闲娱乐场所比比皆是,而事关广大市民日常活动的场所却难觅,豪华住宅、高尚社区大行其道,普通百姓、工薪阶层却只能望“房”兴叹。城市中逐渐分化出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的聚居区,高尚社区成为富人的“据点”,实行封闭式管理,享受较完善的设施和较高质量的环境而大部分居民只能“享用”较差的设施与环境。这种不公正的发展只会进一步激化社会阶层对立,是违反城市规划建设是为大众服务这一宗旨的。同时,在建筑设计、建造中同样存在盲目追求采用高档材料、不惜重金进行堆砌等做法,建筑除了使用功能更重要的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成为夸耀权势的工具由于崇洋心理,欧美流行的建筑式样迎合了人们追求洋气、高贵的心态。欧美风格的建筑在城市尤其在高尚社区中流行,通过材料堆砌,营造贵族生活,而建筑节能、环境保障等新技术的应用却不予考虑。这已经不仅仅是建筑的经济性问题了,重要的是关系到建筑文化、城市风貌及环境等问题了。在农村农宅建设逐渐摒弃地方材料、传统建造方式而盲目采用城市中“现代”的建造方式和“现代”材料,许多土生土长的建筑材料面临灭绝的挑战。总之,城乡建设好大喜功、追求时尚,一味以“高档豪华”作为生活水平提高的标准,是不足取的,不仅浪费国家建设资金不利于社会公正,而且也不利于资源和环境保护,是一种“伪生态”发展。
最后,社会生活的高消费追求。“扩大内需、刺激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可以说是近年来常见诸报端的热门话题之一。通过一定的鼓励优惠政策措施,提高公众消费水平,改变消费结构和观念,不仅能促进经济发展,同时也提高公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如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可通过银行按揭方式购买房,提前消费,改善居住条件,或进行教育投资等,这是利国利民的政策。但这一政策通过商业炒作和不当宣传后,大有宣扬、鼓吹高消费之势,说什么中国就是消费不足,只有大量的消费,才能大量的生产,也才有经济的持续增长,这样可能会进一步助长高消费的风气,同时引发社会及环境问题。如不恰当地一味鼓励私人购买小汽车。拥有小汽车是个人行为,使用则是社会行为。目前我国城乡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若有购买力的都购买了小汽车,势必会进一步恶化城乡交通拥挤、堵塞和环境污染等问题,而且西方城市已经证明了发展私人小汽车并非上策,盲目追随只会重蹈覆撤。如果说“消费不足”那也是贫困地区及低收入者的“被迫消费不足”,真正受益的是那些有一定基础的消费人群,这样势必会进一步扩大贫富差距。说大量消费才有大量生产,这实际是凯恩斯经济学的观点:有效需求推动供给,只要刺激有效需求,经济就可不断地发展。但经济增长却没有考虑环境、资源和生存条件等问题。如果大量消耗的是不可更新、再生的资源,这就等于竭泽而渔,这种大量生产大量消费的发展就不可能长久,是不可持续的;它所带来的经济增长,只能是种泡沫经济,而且这种将发展主要看作经济指标的增长,显然是不恰当、不全面的,这又是一种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在制造虚假繁荣的背后却掩藏着潜在的危机。而对人口过多、资源相对短缺的国情,宣传健康的消费观念、消费方式,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保持适度消费,提高消费质量、消费效益非常重要。当然,当前在我国城市发展和规划建设中需要反思的一些政策、价值取向、思想观念远不止这些。这些大都是盲目跟踪和仿效早期工业化国家的城市规划建设模式,以及高消费、高投入、高环境影响的生产消费模式。基于生态整体论的城乡生态建设要从全局、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既兼顾社会、经济和环境的综合效益,又要平衡不同代际间的发展需求,切不可厚此薄彼,更不能将规划建设投向和追随一些肤浅理解的“时尚”中去,而流于形式。城乡规划建设需要脚踏实地地解决城乡发展中的问题,为大众服务,为全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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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国生态城市规划建设思路与政策
选择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整体发展水平较低,而且区域差异很大,地区发展极不平衡,还有一部分人的温饱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对于多数贫困地区的人们来说,是愚昧,但更是落后,才让他们选择既不利已,又不利于环境的或者说只顾眼前利益的发展模式,因为“发展才是硬道理”,而且这种两难困境不仅仅反映在贫困地区,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这种“被迫”或盲目抄袭西方工业文明的发展模式,背弃了千百年来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中的“东方智慧”,再加上社会文化建设方面往往滞后于经济、技术的发展,造成的社会、环境、文化等问题更有甚于西方社会。这些问题的解决是当前我国城乡建设的主要问题,而问题是在城乡建设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其解决的途径也只能在发展中求得解决。
当前,“中国的确面临着一个如何优化战略选择的问题:是继续走工业文明的全过程再向生态文明过渡,还是取工业文明所长而避其所短,直接瞄准生态文明目标?”正所谓不破不立,我们应该从传统工业化模式中“突围”,跳出原有的思维方式、超越原有的价值观念,从中国国情出发,在吸收发达国家城乡发展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在生态文明的新视野中,扬长避短,既要发展,又要创新,在不断创新中求得不断发展,使西方工业社会发展中的不可能在中国变成可能,开辟一条非传统式又非西方化的城乡生态化发展之路,实现城乡发展模式的历史性跨越,直接瞄准生态城市的目标。然而,我国城乡发展方向定位为生态城市不仅仅是城乡发展战略转变、跨越的问题,要真正实现这一目标,它需要转化为一系列具体的政策、制度、思想和行动,即将城乡发展的价值取向、政策导向、建设行为等都要奠定在一新的基础之上,对物质建设与心灵建设、科学技术与人文关怀、法律制度和道德培养、硬体结构与软件结构之间的关系进行调整。调整不是消极、被动地适应,而是积极、主动地创造,这需要政府行为,同样也离不开社会的广泛参与。走城乡生态化之路,建设生态城市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当前,在我国建设生态城市的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方略: 第一,采取积极措施,缓解城乡冲突,促进城乡平等、协调发展。缓解城乡矛盾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给予城市与乡村平等的发展机会,它涉及到政策体制、城市化模式、产业结构等方面,这并不是要把农村都变成城市,而是把城市与乡村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使之在相互促进中共同发展,走向富裕、文明。中国目前约有70%的农业人口生活在农村,对自然条件保持着直接的需求,可以说解决好农村、农业、农民这“三农”问题是缓解城乡矛盾的重中之重。西方发达国家城市化过程经历了人口向城市集聚到郊区化、逆城市化最后到城乡融合发展等阶段。我国城市化进程目前已由初级阶段步入加速发展阶段,如果沿袭传统城市化模式,必然要伴随大量的农村人口迁人城市,对于有着庞大农业人口基数的中国,其结果可想而知,它不仅造成城市更加拥挤、混乱,而且也造成农村“亏空”、抑制其二、三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大城乡差距等问题。这种完全集中式城市化必将重蹈西方先集中后分散的弯路。现在我们必须有所超越,把“数量型”(以农业人151转入城市人口的数量衡量城市化发展水平)城市化转变为“质量型”城市化(以农业人口、农村发展的文明程度衡量城市化发展水平),这就是说,并不是只有农村人口迁入城市才是城市化。如果在农村,人口素质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有较完善的设施、农业人口能转移到非农产业,这也是城市化。“质量型”城市化通过对农民文化素质和发展能力的提高,提升农村产业结构,使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能就近向非农产业转移,避免外出性转移,使之真正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可见,它是农民知识化、智慧化,农村经济柔性化的过程,而不是简单地将城市化等同于农村工业化。“质量型”城市化不仅促进农村发展,而且有利于缩短城乡差距,对于有着庞大农业人口基数的中国,这是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可选择的城市化模式。农村发展遵循“三集中”原则,即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农村工业向乡镇工业园区集中、农业耕地向农场集中,加强农民素质的提高和技能培训,促使农村从分散逐步走向规模化、集约化、农工商综合发展的道路。在条件成熟地区,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把家庭承包制发展成多种形式的农村经济联合体,改原先“包产到户”的分散式土地经营为集约化经营(也可由大户承包),实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并使乡镇企业走向产业化、规模化的良性发展道路,使更多的农业人口从土地中解放出来,通过培训和教育,促进农民自身和农村社会的发展,农村人口收入也会大大增加,使农村人口的生活居住条件和环境不断得到改善,同时也促进城乡空间结构的重组。“质量型”城市化将会促进小城镇的发展,而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我们应抓住贯彻中央“小城镇大战略”精神的契机,促进新农村的发展。
第二,积极软化经济结构,加快知识经济发展。当前,我们应以“两个根本转变”(即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外延向集约内涵式转变)为契机,大力调整城乡产业结构,使原来工农业生产方式由粗放型尽快转变为集约型,发展质量效益型、资源节约型和科技先导型企业,如信息、电子、生物产业,发展少废、无废、节能、节水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实行废物最小量化政策,扭转目前资源短缺与浪费并存、使用率低下的状况。提高能源效率、发展清洁能源技术,改善能源结构,是实现以煤、石油不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单一能源结构向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多样化能源结构转变过程中采取的有效措施:一方面能缓解能源供求矛盾,为发展新的能源工艺技术赢得时间;另一方面可减少环境污染。同时还要增加可再生能源、生物性能源科技开发投入,一方面使再生能源、生物性能源和非再生能源在过渡时期配合使用,相互补充,另一方面为逐步转入使用多种新的再生性、生物性能源奠定基础。在交通方面,一方面发展清洁型节能汽车技术,开发和采用清洁燃料技术、尾气净化技术等,另一方面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政策。同时,生活消费方式与经济增长(生产)方式对城乡发展的影响,是同等重要的议题⑨。对产品价格应计人在生产过程中所付出的生态成本,并考虑因其可能带来的环境污染而付出的恢复治理费用,让公众自觉地考虑环境保护而倾向于消费“绿色产品”。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改善,应以合理的消费模式为基础,改变目前已出现的高消费和不合理消费的倾向,树立健康的消费观念,逐步将消费的“线性过程”过渡到“循环消费”。总之,通过产业结构提升、生产生活方式转型,逐步软化以利用自然资源为核心、工业占主体地位的工业经济地位(或资源经济)发展模式,而发展以智力资源的占有配置为核心、知识业占主体地位的知识经济。信息产业、教育产业将成为知识经济的主导产业,应努力培育信息、教育这一新的经济增长点,尤其是教育产业,它既是重要的知识产业,又是开启知识经济的钥匙,知识经济对其高度依赖,这将使教育发挥在任何经济形态中所不曾有过的重要作用。
第三,加强公共教育,提高人口素质,控制人口增长。教育是人力资源开发的根本途径。教育不仅能提高人口整体素质,而且能直接改变、提高和优化人的智力、技能结构:一方面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价值观,由此把文化的享受、文明的追求、优美的环境等自觉地视为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自觉地追求新的文明的生活方式等等;另一方面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结构的优化奠定基础,最终有利于经济向高质化、高层次化方向发展。目前,我国教育发展总体水平还不高,教育观念比较陈旧,教育远离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劳动者素质低下,生活方式陈旧,而且国家公共教育经费占GNP的比重也一直较低。加大教育投入、加快教育发展和提高全民素质是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开发人力资源的必然选择。教育还必须培养对待环境和国家利用资源方面积极的行为模式,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途径向所有年龄、所有层次的人提供生态教育,以提高全民族的生态文明意识。人口一直是影响我国城乡乃至国家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几乎所有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都与人口相联系。目前我国存在人口数量多、文化素质总体较低等问题。这就要求将人口数量控制与提高人口素质紧密结合,重视人的发展能力的提高,优化人口结构,特别是提高农村人口的素质:一方面可使之摆脱对土地的直接依赖,另一方面促进其观念和行为的改变。观念和行为的改变,不仅有利于人口控制和生态环境的改善,更重要的是将有利于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尽管目前我国一些城市、地区的人口再生产出现了“负增长”,但为了保持人口规模与资源供求之间的长期平衡,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仍要继续严格控制人口数量增长和低素质膨胀。
第四,加强生态文化和人居环境的文化内涵建设,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城乡建设不仅仅是建造建筑和人工环境,更重要的是创造新文化。文化是经济和技术进步的真正量度。文化观念不仅体现社会的价值取向、道德伦理,还决定着社会发展的方向和人生的意义。中国这个具有悠久历史和传统文化的东方国家,近几十年来片面强调物质优先的建设方针,一味追求“西方物质文明”,发展中明显的不健康的趋势是阳亢阴衰,不仅破坏了自然,同时也抹消了历史。因此,急需“东方精神文明”的回归,重建重视“心灵的丰度”的东方式建设方针,实现“物、心俱丰”。这就要首先从心灵培养、道德教育、人文关怀等软体结构入手,加强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要改变目前“落后”的文化观念,就必须建立新的文化,建立以生态价值观、生态伦理等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文明,作为城乡文化建设的主流文化。当然,建立新的文化并不是全盘否定传统文化,创造新文化的同时,既要继承传统文化的精髓,又要有所发展和超越。在我国,目前生态文化还处于启蒙和边缘状态,只有通过多层次的公共教育和自我教育,来加强生态文化的宣传和普及,唤起人们的生态觉醒,并转变为行动。同时提高全民思想道德水平,批判拜金主义和经济短期行为等不良倾向,走出功利主义、物质主义的误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至于城市规划建设,要摒弃传统以利润驱动的价值取向,要有“城市及环境是重要的国有资产,保护城市环境是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的重要方向”的观念,改变只重经济指标,不重视文化建设,忽视城市的精神文化职能的倾向,兼顾环境质量、精神文化、历史传统、生活质量,创造有文化内涵的宜人的人居环境。不论是新建还是改造或保护,要促进城乡空间结构的重组、重构,不能片面错误的理解为自然环境变为人工环境,不能简单地成为自然被人工环境、低层建筑被多层高层取代的物质建设过程。城市的更新、区域的改造,必须重视传统文化的继承、挖掘和创造,不盲目追求“现代化”,不盲从于“文化趋同”,也不封闭自我,更不去复古;而是开创新的具有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的形式与空间。城乡建设不仅要尊重自然的特性,还要保持城乡文脉的延续,同时也要重视新材料、新技术的运用,与新的生产生活方式、交通模式相适应,不断改善和提高人居环境和文化内涵。在社区建设中,要探索结合我国国情的生态社区与生态住宅建筑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的经验,加强建筑节能、节地以及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适应人们生活的新需求,同时加强社区文化建设,从总体上提高城乡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社区建设应面向大众,特别是中低收入者实现“人人有适当的住房”。对于华而不实的“贵族式小区”不宜作为社区建设的主流,而加以提倡和推广。
当然,在整个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离不开环保投资和法律制度的支持。在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企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使企业通过核算生态经济成本,实现企业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并加强污染治理费用的投入。国际社会实践经验表明,治理污染投入达到国民生产总值的1%一1.5%,基本上可以控制污染;达到2%一3%,则可逐步改善环境。而目前我国用于环境治理的费用投入约占GNP的0.7%,这还不是用于治理环境的专项预算,而是来自各单位的技术改造资金,“三同时”(环保设备与生产设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资金和排污费返回等。另一方面逐步通过改变传统的生产范式,使污染的“末端治理”发展为全过程的管理。同时,在继续加强和完善法律制度的过程中,将立法范围扩展至自然资源、环境领域,使之逐步法律化。
总而言之,当前我国已步入加速城市化发展阶段,又恰逢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崛起,以及新农村建设等战略的实施过程,因此我国城乡建设将继续保持高速度发展态势。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应以贯彻“两大基本国策”(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和“两大战略”(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摒弃传统发展模式,树立新的生态发展观,走城乡生态化发展道路,否则我们无法消除“生态灾难”。同时,我们更要加强社会文明建设,提高国民生态意识,扭转“人口众多、地大物博、资源丰富”的自大的国情观,而向“人口基数大、人均资源少、经济和科技水平比较落后”的国情意识转变,实行经济适度增长、适度消费的发展战略。在城乡生态化建设过程中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将政策逐步转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并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加强宏观调控。要知道,从现代城市发展到生态城市是一个长期的生态化发展过程,需要我们付出艰苦不懈的努力。在生态城市的规划与建设过程中,我们应遵循自然生态规律与城市发展规律,以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生态学为基础、以人与自然和谐为核心、以现代技术为手段,综合协调城市及其所在区域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促成健康、高效、文明、舒适、可持续的人居环境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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