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园林绿化条例》10月1日实施
admin
2012-10-09
来源:景观中国网
为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10月1日正式实施的《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为郑州市居住区、单位庭院的绿地率做出了具体规定。郑州市居住区、单位庭院绿地率不低于30%,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低于40%。
为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10月1日正式实施的《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为郑州市居住区、单位庭院的绿地率做出了具体规定。郑州市居住区、单位庭院绿地率不低于30%,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低于40%。
《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规定,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留足绿化用地面积。新建区的绿地面积,应当占总用地面积的35%以上,改建旧城区的绿地面积,应当占总用地面积的25%以上。
历史上郑州曾以“绿城”著称,老城区许多道路两边法国梧桐遮天蔽日,成为靓丽的城市风景,深受市民喜爱。但是,多年前为了扩宽道路,郑州砍掉了大量沿路法国梧桐。
《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规定,胸径40厘米以上或者树龄50年以上的法国梧桐,非因自然枯死、达到更新期或者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所必须的,不得砍伐、移植。违者处以每株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这项新的法规还规定,城市园林绿化应当注重植物景观营造、生物多样性和乡土植物应用;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等方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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