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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昌智:古城保护徘徊在历史与现实之间

admin 2013-01-25 来源:景观中国网
日前,山东省聊城市、安徽省六安市寿县等8个历史文化名城,因保护工作不力,致使名城历史文化遗存遭到严重破坏而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点名通报批评。这是我国自1982年实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以来,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对保护不力的城市“亮黄牌”,如果被通报城市在今年8月前无法拿出令人信服的整改措施,那么等待它们的将是“摘帽子”。
  日前,山东省聊城市、安徽省六安市寿县等8个历史文化名城,因保护工作不力,致使名城历史文化遗存遭到严重破坏而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点名通报批评。这是我国自1982年实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以来,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对保护不力的城市“亮黄牌”,如果被通报城市在今年8月前无法拿出令人信服的整改措施,那么等待它们的将是“摘帽子”。
  对此,有人拍手称快,亦有人深感忧虑。叫好者认为我国对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终于开始下狠手;忧虑者则担心加快的城镇化步伐正将历史文化名城推往破坏的深渊。那么,名城保护在我国的现状究竟如何?保护的体制机制是否有待完善?名城保护是否像有些专家说的那样重形式而轻内涵?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历史文化名城委员会副主任曹昌智。 
 
  让古城面目全非的“保护性开发”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已经走过了30年的道路,虽然成绩显著,抢救、保护了一大批历史文化遗产,但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时至今日,很多历史文化名城都丧失了其原本的城市形态,除了平遥古城和丽江古镇,已很难找出具有完整形态的古城。如今的历史文化名城,更像是对城市历史地位的认定。如果把这些城市单独拿出来观察,已经难以找到传统的城市形态。这是十分沉重的教训。 
 
  记者调查发现,这次被通报批评的8个县市中,不少都打着“保护性开发”的大旗,对古城风貌保护区进行了大拆大建。有专家指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之初,很多城市风貌还算完整,不是因为人们想保护,而是因为当初没钱,拆不动。如今快速的经济发展,让各地政府多少都攒了一些家底,对于古城的拆迁改造便进行得轰轰烈烈,有的名城甚至已无法找出两个历史文化街区。 
 
  在曹昌智看来,对古城的保护,必须要传承其历史文化遗产,同时推进社会发展,二者不应对立。“因为很多城市决策者对待历史文化遗产通常缺乏尊重的态度。‘保护性开发’更多地是为开发而找借口。对待遗留至今的历史文化名城,我们应该强调的是保护与发展,古城要有序发展,要可持续地发展。任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和发展是其永恒的主题。城市在发展中,总会不断地进行更新,也在不断地传承和积淀。这是辨证发展的过程。”
 
  重开发轻保护的思维在我国可谓由来已久。建国之初,国家领导人在讲话中指出,工作重心要从农村转向城市……要把消费城市变成生产城市……这种思想演变至今,成为了如果不搞大拆大建,就体现不了社会主义优越性,就反映不出改革开放的成果,就体现不出领导政绩的思维怪相。这次被通报批评的8个市县,其背后都有主要领导者的决策影子。
 
  过度现代化的商业开发已经让不少古城丧失了原本的城市生态。很多古城在开发的过程中,只看到经济收益而忽视文化内涵,去年开封市委书记提出花1000亿元拆迁,重建北宋汴梁城,大同市委书记提出要搞全国最大的古城,西安说要恢复盛唐,汉中说要恢复大汉,宁夏说要恢复西夏……基本上该拆不该拆的都拆完了,于是只好弄一些假古董的钢筋混凝土“古建”。“主观愿望上讲,他们希望改善市民的生活环境和经济发展的环境,希望通过改造后建设仿古街来发展旅游经济,但他们的认识是有偏差的,再加上功利主义的驱动,很快就可以让一座古城面目全非。”曹昌智对记者说。
 
  “名”在其内而不在形
 
  在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中,人们通常会走进一个误区:重形轻意。人们通常会将建筑的形态维护看作重中之重,而在寻觅保护与开发的接合点时,通常也希望通过名城、名镇、名村的形貌来吸引旅游,发展经济。殊不知,“名”所源自的并非样式,而是样式背后体现的文化内涵。“每一个历史文化名城,其文化内涵都应该十分丰富。包括城市的自然风貌、业态格局、人文环境等,这些反映着其内在文化的传统理念和我国古代的哲学观,构成着城市的文化。”曹昌智对记者说,“在平遥古城中,按照中轴线可进行左文右武的建筑属性划分,而这些都是古城中才会有的规矩,在建国后建造的行政城镇中是看不到的。” 
 
  据记者了解,我国种类繁多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都体现着其各自的文化意象,贯穿着中华民族传统的哲学理念,儒、释、道的文化在这里都可觅其踪迹。平原地区方方正正的古城,源自古代的井田格局,如果随意在中间开一条路,或者建一座大广场,都是对城市文脉的破坏。而体现少数民族文化的古城,则很多是依自然地势而建,靠山靠水各有特色,与环境生态的结合更为紧密。“古代的等级制度森严,对于民居的高度、规模和内在装饰都有限制。而居住形态上,宋朝之前则是里坊制,商贩不可进入里坊。宋朝后才出现类似今天商业街的街坊,反映了商品经济的发展。这些经济文化层面的东西反映到建筑形式的层面,便构成了一座座古城。所以,保护古城的目的是为了传承其文脉,让古代创造的文明能够传承下去,这才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根本所在。”曹昌智对记者说。
 
  曹昌智还向记者讲述了他和丽江某官员的一段对话:“他们主张,丽江是传统的商业重镇,所以重视经济开发没有错。但我认为,历史上的丽江是一个货物流通的集散地,为周围居民提供生产生活资料,而现在重点发展旅游经济,二者业态完全不同。如今把纳西族的老百姓都搬到城外去,如何能让城市体现出传统的文化呢?如何能让来旅游的人感受到传统的起居形态呢?城里吃的住的和别处没有两样,怎么能是传承历史文化名城呢?一座本应具有浓郁异族生活色彩的城市,如今只剩下房屋和街道没有变,空留一具躯壳,没了内容。”
 
  古城维护的“无知”与“有识”
 
  在古城改造中,最易为人诟病的,便是“建新如旧”,同样是翻建、新建古代建筑,为什么平遥的建筑就让专家和学者看得那么顺眼,而其他很多古城则被批为“东施效颦”?记者发现,对古城古建背后的文化认识是否透彻,决定了古城修缮究竟是无知,还是有识。
 
  曹昌智以西湖边雷峰塔为例,向记者解释了这种对古建文化的认识。“从文化的角度来看,雷峰塔和南山的净慈寺应该是一体的。”曹昌智说,“中国的佛教源自印度,最初的寺庙建筑仅有塔,后来才引入了中国最尊贵的建筑——殿。一开始殿是作为寺庙的辅助建筑,建造在塔的后方,后来随着时代的演变,塔从殿的前方转到殿的东面,意指东为上,西为下;明代后期,塔转为殿的后方,明代晚期和清代的很多寺庙,则没有塔。从塔和殿的设置关系,可以判断一座寺庙的修建年代。”“而净慈寺就是塔在殿前的典型,但现代人不了解,一条环山公路把塔殿分离,让雷峰塔成为了西湖旁一个独立景观,破坏了传统寺庙文化的格局。如今再讨论是否要重建雷峰塔,也应从塔殿所代表的佛教文化进行思考,看是否需要恢复。”曹昌智说。
 
  这种古城、古建维护中文化参研的缺位,不仅体现在古代建筑上,甚至近现代的革命文化遗址也难以幸免。“在上海新天地旁的‘中共一大’会址,历史上处于法租界中很隐蔽的地段,如今周围都是新建建筑,门前便是一个水面公园。周围建筑历史风貌在今天已荡然无存。现在的年轻人再去看,什么感觉?找个这么明目张胆的地方开‘中共一大’?”曹昌智的话语中流露出颇多的无奈。
 
  制度与力度均有不足
 
  “对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我们的监管体系尚不到位,问责制度不够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参与也没有完全落实。有时候为了让一个有问题的项目能够顺利论证通过,请来的专家不是专业不对口,就是‘很听话’。”曹昌智直言。
 
  曹昌智向记者表示:“监管不到位涉及很多问题。我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理论问题上,存在巨大缺失。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对遗产的保护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协调缺乏系统的研究。虽然在法规、文件上都要求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但如何界定,没人说得清楚。没有理论的指导和法律的保障。”
 
  进而言之,如今我国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监管,只要求建筑不能拆,而忽视为什么不能拆。如何利用、发掘建筑文化内涵的问题没人研究,地方也就没了保护的积极性。此外,对于已经破坏的,濒临破坏的历史文化建筑,是否应该进行修缮恢复的问题,在法律、规章、规范、政策上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进而导致各地在具体操作中随心所欲。甚至基于现有法律法规进行的文物认定,在实践中都遇到了不少问题。
 
  据记者了解,去年年初梁思成林徽因故居拆除事件,便是现有规章对文物认定界定模糊的典型案例。依据现行规范,在对历史文化建筑进行文物认定,主要从结构入手进行分析,看建筑的梁架是否完好,风貌是否改变等。梁思成林徽因故居虽然院落格局和建筑体量没有改变,但屋顶的瓦被换掉了,内部梁架结构也不是很好,以致最初没被列入文物保护之列,其承载着重要的历史信息却被弃之不顾。
 
  由此看来,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纳入文物法的范畴进行保护的做法,并不科学。“城、镇、村则是一个社会。文物保护要求不改变原装,但城镇村怎么可能不改变原装?静态保护无法适用。所以,我国应就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的保护进行专门立法,仅仅有一部条例进行保护的力度是不够的。”曹昌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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