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之浚: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科学的生态观
生态文明理念所具有的生态观,应该是兼容平衡与发展两种取向,既符合人类利益,又符合生态规律的要求。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中共十八大报告首次单篇论述生态文明,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体现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
生态文明建设的四大任务
生态文明建设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理性选择。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是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布局是以生态文明建设牵头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因此,从总依据、总布局、总任务这“三总”的角度来看,极大地提高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
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近些年来的确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依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面临着越来越突出的资源环境制约,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要求越来越迫切,生态环境、资源能源状况不容乐观。
当前,需要着重抓好四个基本任务:
一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这是解决我国国土空间开发中存在问题的根本途径,也是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紧迫任务。
二是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坚持把节约放在优先地位,通过多种手段切实节约能源资源,同时加强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三是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
四是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创新管理体制机制,税收、生态补偿、绿色贸易等政策,加强环境保护的立法与执法,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体系和干部考核标准。
建设生态文明,进入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光靠科学技术、经济手段是不够的,还必须提升对生态文明理念的觉悟,改变人对自然、对生态的认识。
生态文明建设关键是要处理好人与自然、人与生态的关系。
传统生态观易致生态灾难
基于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解和认识,人类的生态观也在不断演化。在对自然、对生态的认识问题上,人类经历了从自在到自为、从自发到自觉的过程。面对生态恶化的现状,人类积极寻找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的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我国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正是生态观念向自为、自觉的一种理性回归。
实现生态文明光靠科学技术、经济手段是不够的,更需要从认识上树立科学生态观,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提升生态自觉意识。科学的生态观的主旨是要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从历史沿革来看,人类经历了从“人类中心主义”到“生命中心主义”,再到“生态中心主义”三个阶段。
人类中心主义生态观认为,人类是世界存在的最高目标,人类的价值是最崇高的且是唯一的,其他物种的价值只有在人类使用它们的时候才表现出来,也就是它们自身并没有价值。
因而一切从人类的利益出发,维护人的价值和权利就成为人类活动的最根本的出发点或最终价值依据,按照这样的出发点和价值标准来衡量人的行为,只是看它能否给人类带来好处,至于是否伤害了其他物种均可不予理睬。
人类经过多年的努力,将生态视野范围逐渐自人类扩展至非人类,即所谓对自然界的生物体给予道德考虑,此类学说通称为生命中心主义,认为所有生命都有价值,特别是动物,判别善恶应以是否伤害生命为标准的,导致生物痛苦的行为是不道德的。
后来,生态观又有了新的发展,产生了生态中心主义的主张,认为天下万物都是有价值的,包括无生命的岩石等,生态系统是一个整体,休戚与共,对局部或个体的破坏就是对整体的伤害,不能够为了局部的利益伤害整体。
目前,人类中心主义生态观的影响相对更大、更深,因而形成了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污染的传统生产消费范式,结果导致了资源严重枯竭、环境恶化和生态灾难频繁发生。
在人们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之后,开始从环境污染的末端着手治理,依靠行政、法律和经济等多种手段并用,短期内的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使环境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
但从长期来看,这种末端治理的方式不能从根本上缓和与遏止资源日趋枯竭的进程,人与自然的矛盾仍然日益突出。为了使地球上现有为人类所认识的资源能够被使用更长的时间,将地球资源的有限性和人类繁衍、文明进步的无限性协调统一起来,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作为一种新的发展理念应运而生。
科学的生态观强调生态价值的全面回归
生态文明理念并不是简单地等同于生态中心主义,它要求不同的生态观从分立走向整合,建立以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标的新的生态观,这应该是一种开放的、统一的、包容的理论,它需要科学与人文的整合与提升。
前述三大生态观存在整合的基础,又具有各自的合理成分。在这样的条件下,发挥不同理论的优势,综合它们合理的内核,建立一种同时包含人类中心主义、生命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的合理成分,弥补其不完善的方面,形成既开放又统一的科学生态观,是必要的和可能的。
生态文明理念所具有的生态观,应该是兼容平衡与发展两种取向,既符合人类利益,又符合生态规律的要求。也就是说,人类行为既要有益于维护生态平衡,维护地球基本生态过程,保护生物多样性;又要有益于维护人类利益,益于人类生存,改善人类生活质量。
这种生态观强调“生态价值”的全面回归,主张在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向生态化转向,主张遵循和正确运用生态规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所谓“生态”,从字面上通俗理解就是人对生活的态度、生物的态度、生命的态度和对生态环境的态度,只有将生态自觉提升到文明理智的更高境界,才能培养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新人类,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达到生态自觉。
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是要实现“美丽中国”的梦想,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这里的美丽并不是我们日常所说的美丑之美,更多地体现了一种价值取向和生态自觉,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的现代化。从“GDP中国”到“美丽中国”不仅是观念的转型,也是社会前进的转型,更是社会文明的提升。
(作者系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十届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中华文化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