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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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4
来源:景观中国网
近日,太原市规划网公示了太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5~2020)(征求意见稿),规划分14章,共88条。其中提出,将重点保护太原府城和明太原县城两个历史城区,城址周边的山水格局和历史环境,承载名城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的5个历史文化街区和8个历史文化风貌区,晋祠、晋阳古城遗址、天龙山石窟、双塔寺、王家峰墓群等反映太原悠久历史、体现太原城市建设和发展历程、最具代表性的文物古迹。
近日,太原市规划网公示了太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5~2020)(征求意见稿),规划分14章,共88条。其中提出,将重点保护太原府城和明太原县城两个历史城区,城址周边的山水格局和历史环境,承载名城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的5个历史文化街区和8个历史文化风貌区,晋祠、晋阳古城遗址、天龙山石窟、双塔寺、王家峰墓群等反映太原悠久历史、体现太原城市建设和发展历程、最具代表性的文物古迹。尊重太原“三城更迭”的历史发展脉络,将市域、市区充分体现历史文化名城价值的多类型文化遗存纳入保护框架。
府城历史城区保护重点保护拱极门城墙等
太原府城历史城区是指明清太原府城城墙所围合的区域,其范围东起建设路,西至新建路,南起迎泽大街,北至北大街,总面积9.6平方公里。
重点保护太原府城拱极门城墙、西北城墙遗址、城西水系等凸显城址轮廓的历史遗存,分级保护校场巷等传统街巷,保护控制羊市街—上马街等城市轴线等,保护太原府城历史格局;重点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风貌区。
在历代城廓格局的保护中,将重点保护羊市街—钟楼街—桥头街—上马街等构成明清太原府城十字轴线格局的传统街巷。在历史城区的街道格局保护中,将重点保护位于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历史街巷。包括位于南华门历史文化街区内反映晋王府到精骑营城市功能变迁的精营东二道街、精营东边街、校场巷、精营南横街、南华门东二条、前双龙巷、后双龙巷、精营中横街,以及位于东三道巷历史文化街区的永兴路。
明太原县城历史城区保护重点保护东大街等7条历史街巷
明太原县城城垣及护城河遗址所围合的区域,其范围北起北外环路南侧道路红线,南至南外环路以南60米(包括龙天庙),西起西外环路西侧65米,东至东大街与城东田间路交口以西80米,面积约118公顷。
按照规划,将保护太原县城的十字街主干道路和“九街十八巷”的传统街巷。重点保护东大街、西大街、北大街、南大街、北后街、东横街、仓巷等7条历史街巷;保护这些街巷的位置、宽度、街道建筑尺度、街巷名称,并恢复沿街建筑的传统风貌。
在历史城区的建筑高度控制中,其中明确,禁建区包括:明太原县城护城河遗址以及历史城区东南隅金牛湖历史水面周边10米范围内。该地段内严禁新建、扩建活动,严格控制该范围内原有建筑的改建工程,逐步迁移该范围内的建筑物。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重点保护东三道巷等5片区
5片历史文化街区,包括位于太原府城历史城区内的南华门历史文化街区、东三道巷历史文化街区;位于明太原县城历史城区内的明太原县城历史文化街区;以及两个历史城区之外的太原矿机宿舍历史文化街区、太重苏联专家楼历史文化街区。
南华门,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高度应按传统风貌建筑原高度控制,改建建筑高度以一层为主(檐口高度不超过5米),不超过二层(檐口高度不超过9米),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建筑高度控制为四层(15米)以下。
东三道巷,功能定位以居住功能为主;保持沿东三道巷两侧,服务于周边街坊的餐饮、百货等小型商业功能。保持该街坊宁静、平和的宜居氛围。
明太原县城,街巷尺度将严格保护东大街、西大街、北大街、南大街、仓巷、北后街、东横街传统街巷的尺度、格局。
太原矿机宿舍,对21幢上世纪50年代所建住宅建筑以历史建筑的保护方式进行保护,在条件成熟时拆除上世纪50年代住宅院落中插建的后期住宅楼,恢复上世纪50年代小区环境。注重保持街区的完整性,禁止城市道路的穿越。
太重苏联专家楼,严格保护现存上世纪50年代住宅楼外观,不允许改变建筑外立面色彩、建筑材料,严禁对装饰性细部进行破坏,保护其屋面坡屋顶的形式和屋面材料。可对建筑内部进行现代化设施的改造。
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重点保护清真寺等8处
将太原府城历史城区范围内文庙—文瀛湖、督军府—钟楼街、城西水系、迎泽大街、小东门街、拱极门、清真寺、天主教堂八片文化遗存较为丰富且集中成片,能体现名城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的历史地段划为历史文化风貌区加以保护,作为历史文化街区的扩展与补充。
文庙—文瀛湖管理规定:调整海子边东街、万寿宫巷、文津巷、侯家巷沿街用地功能,整治沿街界面,控制沿街10米范围内形成绿带;连接文庙—崇善寺—皇庙—基督教堂—皇华馆民居—文瀛湖—纯阳宫—五一广场(首义门)—山西大学堂旧址,形成连续的步行路径等。
督军府—钟楼街管理规定:保护帽儿巷、靴巷的传统街巷格局和尺度。恢复府城羊市街—钟楼街—桥头街—上马街的沿街街巷建筑尺度。整治沿街界面,控制形成传统街巷界面尺度等。
城西水系管理规定:将西北城墙北侧至北大街用地调整为城市公共绿地。通过空间组织和视廊控制,加强遗址公园与周围环境的景观联系等。
迎泽大街管理规定:严格保护迎泽大街两侧的历史建筑,包括财贸大楼、迎泽宾馆西楼、太原工人文化宫、火车站,对上述建筑的外观予以严格保护,并对近年来不恰当的外观修饰进行矫正,恢复其原貌等。
小东门街管理规定:保留现存的历史上面粉厂铁路专用线历史遗迹,在现面粉厂西侧形成绿化带,连接太原革命历史陈列馆(山西国民师范革命活动旧址)、工程队旧址和机床厂宿舍等。
清真寺管理规定:调整清真寺南侧用地功能,整治解放路沿街界面,恢复传统伊斯兰特色风貌以及传统街巷界面尺度等。
拱极门管理规定: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建筑高度控制不超过四层(檐口高度不超过15米)等。
天主教堂管理规定:调整天主教堂周边用地功能,整治提升天主教堂周边环境风貌品质,完善宗教功能等。
详细内容可以登录太原规划网查看,公示期截止到2015年8月10日,公众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提出意见。传真号:0351-5679898,电子邮箱:ghj5679909@163.com,通信地址:太原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监督检查处,邮编:030002。
府城历史城区保护重点保护拱极门城墙等
太原府城历史城区是指明清太原府城城墙所围合的区域,其范围东起建设路,西至新建路,南起迎泽大街,北至北大街,总面积9.6平方公里。
重点保护太原府城拱极门城墙、西北城墙遗址、城西水系等凸显城址轮廓的历史遗存,分级保护校场巷等传统街巷,保护控制羊市街—上马街等城市轴线等,保护太原府城历史格局;重点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风貌区。
在历代城廓格局的保护中,将重点保护羊市街—钟楼街—桥头街—上马街等构成明清太原府城十字轴线格局的传统街巷。在历史城区的街道格局保护中,将重点保护位于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历史街巷。包括位于南华门历史文化街区内反映晋王府到精骑营城市功能变迁的精营东二道街、精营东边街、校场巷、精营南横街、南华门东二条、前双龙巷、后双龙巷、精营中横街,以及位于东三道巷历史文化街区的永兴路。
明太原县城历史城区保护重点保护东大街等7条历史街巷
明太原县城城垣及护城河遗址所围合的区域,其范围北起北外环路南侧道路红线,南至南外环路以南60米(包括龙天庙),西起西外环路西侧65米,东至东大街与城东田间路交口以西80米,面积约118公顷。
按照规划,将保护太原县城的十字街主干道路和“九街十八巷”的传统街巷。重点保护东大街、西大街、北大街、南大街、北后街、东横街、仓巷等7条历史街巷;保护这些街巷的位置、宽度、街道建筑尺度、街巷名称,并恢复沿街建筑的传统风貌。
在历史城区的建筑高度控制中,其中明确,禁建区包括:明太原县城护城河遗址以及历史城区东南隅金牛湖历史水面周边10米范围内。该地段内严禁新建、扩建活动,严格控制该范围内原有建筑的改建工程,逐步迁移该范围内的建筑物。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重点保护东三道巷等5片区
5片历史文化街区,包括位于太原府城历史城区内的南华门历史文化街区、东三道巷历史文化街区;位于明太原县城历史城区内的明太原县城历史文化街区;以及两个历史城区之外的太原矿机宿舍历史文化街区、太重苏联专家楼历史文化街区。
南华门,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高度应按传统风貌建筑原高度控制,改建建筑高度以一层为主(檐口高度不超过5米),不超过二层(檐口高度不超过9米),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建筑高度控制为四层(15米)以下。
东三道巷,功能定位以居住功能为主;保持沿东三道巷两侧,服务于周边街坊的餐饮、百货等小型商业功能。保持该街坊宁静、平和的宜居氛围。
明太原县城,街巷尺度将严格保护东大街、西大街、北大街、南大街、仓巷、北后街、东横街传统街巷的尺度、格局。
太原矿机宿舍,对21幢上世纪50年代所建住宅建筑以历史建筑的保护方式进行保护,在条件成熟时拆除上世纪50年代住宅院落中插建的后期住宅楼,恢复上世纪50年代小区环境。注重保持街区的完整性,禁止城市道路的穿越。
太重苏联专家楼,严格保护现存上世纪50年代住宅楼外观,不允许改变建筑外立面色彩、建筑材料,严禁对装饰性细部进行破坏,保护其屋面坡屋顶的形式和屋面材料。可对建筑内部进行现代化设施的改造。
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重点保护清真寺等8处
将太原府城历史城区范围内文庙—文瀛湖、督军府—钟楼街、城西水系、迎泽大街、小东门街、拱极门、清真寺、天主教堂八片文化遗存较为丰富且集中成片,能体现名城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的历史地段划为历史文化风貌区加以保护,作为历史文化街区的扩展与补充。
文庙—文瀛湖管理规定:调整海子边东街、万寿宫巷、文津巷、侯家巷沿街用地功能,整治沿街界面,控制沿街10米范围内形成绿带;连接文庙—崇善寺—皇庙—基督教堂—皇华馆民居—文瀛湖—纯阳宫—五一广场(首义门)—山西大学堂旧址,形成连续的步行路径等。
督军府—钟楼街管理规定:保护帽儿巷、靴巷的传统街巷格局和尺度。恢复府城羊市街—钟楼街—桥头街—上马街的沿街街巷建筑尺度。整治沿街界面,控制形成传统街巷界面尺度等。
城西水系管理规定:将西北城墙北侧至北大街用地调整为城市公共绿地。通过空间组织和视廊控制,加强遗址公园与周围环境的景观联系等。
迎泽大街管理规定:严格保护迎泽大街两侧的历史建筑,包括财贸大楼、迎泽宾馆西楼、太原工人文化宫、火车站,对上述建筑的外观予以严格保护,并对近年来不恰当的外观修饰进行矫正,恢复其原貌等。
小东门街管理规定:保留现存的历史上面粉厂铁路专用线历史遗迹,在现面粉厂西侧形成绿化带,连接太原革命历史陈列馆(山西国民师范革命活动旧址)、工程队旧址和机床厂宿舍等。
清真寺管理规定:调整清真寺南侧用地功能,整治解放路沿街界面,恢复传统伊斯兰特色风貌以及传统街巷界面尺度等。
拱极门管理规定: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建筑高度控制不超过四层(檐口高度不超过15米)等。
天主教堂管理规定:调整天主教堂周边用地功能,整治提升天主教堂周边环境风貌品质,完善宗教功能等。
详细内容可以登录太原规划网查看,公示期截止到2015年8月10日,公众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提出意见。传真号:0351-5679898,电子邮箱:ghj5679909@163.com,通信地址:太原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监督检查处,邮编:03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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