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园林绿化条例将举行立法听证会
admin
2013-10-16
来源:景观中国网
10月22日,《深圳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修订送审稿)》(下称《条例》)将举行立法听证会,《条例》的修订给我市公园休闲爱好者带来了不少好消息。
《园林绿化条例(修订稿)》将举行立法听证会
乱“涂鸦”面临200元处罚
10月22日,《深圳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修订送审稿)》(下称《条例》)将举行立法听证会,《条例》的修订给我市公园休闲爱好者带来了不少好消息。
市法制办负责修订《条例》的工作人员近日就《条例》立法初衷及亮点进行解读。
亮点一:强制推行绿地率标准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园林条例》分别是1994年和1995年颁布的,其中的一些规定已与我市绿化和公园管理现状严重脱节。我市对此适时启动了修法程序,合并此前绿化与园林的两项法规,于今年9月份形成《深圳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修订送审稿)》。
据市法制办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番修法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强制推行绿地率标准以保障绿化用地,遏制侵占绿化和公园用地的现象。如对与市民生活起居最为密切的居住区规定绿化率不低于30%,旧城改造区不低于25%;规定新建居住区绿地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应当规划建设社区公园,绿地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应当规划建设综合性公园等。
亮点二:立法避免反复挖种
《条例》在今年2月征求社会意见时,收到了市规划国土委的相关建议,增加“科学绿化、节俭绿化,避免反复挖种”的原则性规定。目前,市法制办已在《条例》中采纳这条建议。但是,《条例》并未对“绿了又挖,挖了又绿”的行为制定明确的罚则。
事实上,郑学定等市人大代表在今年市“两会”期间,就已对“绿了又挖,挖了又绿”的现象提出批评意见。他举例说,深南大道、新洲路、红荔路等,在大运期间进行了绿化改造,现在为了修地铁又将原来的绿地挖了。类似的重复建设、效果不达标的工程,在我市的工程建设项目中还很多!
亮点三:立法处罚随手刻画
日前,游客在景点随意刻画的不文明现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讨论,《条例》回应了社会的呼吁,首次立法处罚随手刻画的不文明行为。据市法制办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本次修法着重加强了公园管理方面的内容,增加了多项禁止性规定:禁止在非指定地点露营、野炊、垂钓、烧烤、放风筝、游泳、攀爬、溜冰、滚轴滑、骑自行车和滑板车及球类运动;禁止发放、悬挂或者粘贴广告;禁止擅闯设有禁入标志或者隔离栏的区域;禁止在建(构)筑物、植物上刻画。同时,《条例》增了相应的罚则,如随手刻画将面临200元处罚。
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公园公益性质问题,《条例》规定市政公园不得规划建设与公园公益性质相违背的项目,还规定市政公园不得设立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高档餐馆。
亮点四:推广“绿色围墙”
本次修法创新引入了“立体绿化”的概念。《条例》规定,在城市更新和旧城改造中绿地率达不到标准的,立体绿化面积可以按一定比例折算绿地面积计算绿地率,从而引导立体绿化的推广和普及。此外,《条例》还借鉴了澳大利亚和新加坡的经验,立法推广“绿色围墙”。《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严格限制修建围墙,经批准修建围墙的要求通透、美观。本次修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规定:禁止修建砖混结构的围墙,鼓励利用植物进行隔断。
乱“涂鸦”面临200元处罚
10月22日,《深圳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修订送审稿)》(下称《条例》)将举行立法听证会,《条例》的修订给我市公园休闲爱好者带来了不少好消息。
市法制办负责修订《条例》的工作人员近日就《条例》立法初衷及亮点进行解读。
亮点一:强制推行绿地率标准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园林条例》分别是1994年和1995年颁布的,其中的一些规定已与我市绿化和公园管理现状严重脱节。我市对此适时启动了修法程序,合并此前绿化与园林的两项法规,于今年9月份形成《深圳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修订送审稿)》。
据市法制办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番修法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强制推行绿地率标准以保障绿化用地,遏制侵占绿化和公园用地的现象。如对与市民生活起居最为密切的居住区规定绿化率不低于30%,旧城改造区不低于25%;规定新建居住区绿地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应当规划建设社区公园,绿地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应当规划建设综合性公园等。
亮点二:立法避免反复挖种
《条例》在今年2月征求社会意见时,收到了市规划国土委的相关建议,增加“科学绿化、节俭绿化,避免反复挖种”的原则性规定。目前,市法制办已在《条例》中采纳这条建议。但是,《条例》并未对“绿了又挖,挖了又绿”的行为制定明确的罚则。
事实上,郑学定等市人大代表在今年市“两会”期间,就已对“绿了又挖,挖了又绿”的现象提出批评意见。他举例说,深南大道、新洲路、红荔路等,在大运期间进行了绿化改造,现在为了修地铁又将原来的绿地挖了。类似的重复建设、效果不达标的工程,在我市的工程建设项目中还很多!
亮点三:立法处罚随手刻画
日前,游客在景点随意刻画的不文明现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讨论,《条例》回应了社会的呼吁,首次立法处罚随手刻画的不文明行为。据市法制办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本次修法着重加强了公园管理方面的内容,增加了多项禁止性规定:禁止在非指定地点露营、野炊、垂钓、烧烤、放风筝、游泳、攀爬、溜冰、滚轴滑、骑自行车和滑板车及球类运动;禁止发放、悬挂或者粘贴广告;禁止擅闯设有禁入标志或者隔离栏的区域;禁止在建(构)筑物、植物上刻画。同时,《条例》增了相应的罚则,如随手刻画将面临200元处罚。
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公园公益性质问题,《条例》规定市政公园不得规划建设与公园公益性质相违背的项目,还规定市政公园不得设立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高档餐馆。
亮点四:推广“绿色围墙”
本次修法创新引入了“立体绿化”的概念。《条例》规定,在城市更新和旧城改造中绿地率达不到标准的,立体绿化面积可以按一定比例折算绿地面积计算绿地率,从而引导立体绿化的推广和普及。此外,《条例》还借鉴了澳大利亚和新加坡的经验,立法推广“绿色围墙”。《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严格限制修建围墙,经批准修建围墙的要求通透、美观。本次修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规定:禁止修建砖混结构的围墙,鼓励利用植物进行隔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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