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布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规划
近日,济南市政府公布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规划期为2010年至2015年。规划提出,2014年底前,完成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基本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各项指标要求;到2015年,确保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验收。
规划提出,将淘汰长清区38家淀粉厂和平阴县16家淀粉加工点,淘汰济阳县1家畜牧屠宰厂。淘汰年产3.4万吨以下草浆生产装置、年产1.7万吨以下化学制浆生产线,淘汰以废纸为原料、年产1万吨以下的制浆生产线。
加强输配电网络建设,提高外来用电比例,到2015年,外来用电容量提高到3460兆瓦。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发展管道天然气用户和燃气汽车,支持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应用,积极实施天然气三联供项目。到2015年,天然气中心城区年规划用气量达到10亿立方米。
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到2015年,城市回用水利用率确保达到20%以上。实施卧虎山、锦绣川和狼猫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和地表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污染防治工程。开展南部山区重要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建设,封山绿化,恢复或重建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涵养水源。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车辆,鼓励使用低排放混合动力车、电动车、天然气车及其他替代燃料车。到2015年,单燃料LNG公交车新增500辆,新能源公交车新增300辆,推广其他各类电动汽车3000辆以上。2012年,全面启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和环保标志核发工作。自2013年10月起,绕城高速内限制黄标车通行(含外地入济车辆)。2015年底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自2013年10月起,实施黄标车淘汰补贴政策。
加大工业废水治理和工业水资源循环利用力度,实施济钢集团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实施济南临港开发区、济南化工产业园等6家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实施济南含章印务有限公司等企业污水处理再提高工程。
实施“安静工程”。加强对餐饮、娱乐业等社会生活噪声的管理,清理居民区扰民噪声源。控制建筑施工噪声,严格夜间施工管理。加强路检路巡,落实机动车“禁鸣”规定,严查违规鸣号的机动车。优化交通管理,限制拖拉机和大吨位车辆进入市区,控制交通噪声源。在高架路部分路段、市内铁路两侧建设隔声屏障。积极开展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