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退耕还林12年 累计完成任务1452万亩
自2001年起实施退耕还林工程12年来,广西已累计完成建设任务1452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349万亩,荒山荒地造林950.5万亩,封山育林152.5万亩。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使广西直接增加了森林面积(已成林面积)1320万亩,使全区森林覆盖率提高了3.7个百分点;有效减少了水土流失,全区每年减少泥沙流失2500万吨;有效遏制了石漠化趋势。据全国第二次石漠化监测结果,广西石漠化减少679万亩,减幅达19%,减少面积占同期全国石漠化减少面积的47%,石漠化治理成效居全国第一。
该项工程主要是在珠江上游红水河两岸及石漠化地区水土流失最严重、生态地位重要、涉及到群众生产生活、恢复森林难度最大的坡耕地实施。广西在实施退耕还林过程中,注重将退耕还林与发展林业产业、农村生态能源建设紧密结合,解决农民长远生计问题,坚持巩固成果与稳步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并举。
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与林业产业发展相结合,发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还农民金山银山
为了确保退耕还林“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不反弹、能致富”,广西以退耕还林为契机,大力发展生态效益型产业和循环经济,大力发展林浆纸、木材深加工、林产化工、油茶、花卉等5大林业优势产业,努力实现生态改善、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目标。各地在实施退耕还林时,根据当地自然资源优势,选择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兼优的树种造林,促进林业优势产业的发展。在退耕还林工程造林面积中,以桉树、相思、松树、西南桦、任豆、竹子等生态林树种为主的速丰林占45%以上;以八角、板栗、核桃、油茶等树种为主的高效名特优生态经济兼用林占30%以上。一些项目县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形成了新的林业优势产业,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平果县根据石山区特点,在退耕还林中营造任豆林10万多亩,使全县任豆林面积达到20多万亩。凤山县种植核桃10万亩,其中属退耕还林8.6万亩,占全县退耕还林面积的70.7%,2012年全县核桃产量600多吨,产值约2500万元,种植核桃成为当地农民脱贫致富的良方。
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与农村生态能源建设相结合,推广沼气池,还农民绿水青山
过去农民为解决生活燃料问题,年复一年对森林过量樵采获取薪柴,极大破坏了森林植被,导致生态环境恶化。广西把退耕还林与发展农村能源建设相结合,大力开展以沼气为重点的农村能源建设,有效地开发可再生能源资源,减少薪柴消耗量,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态能源建设工作,把以沼气为重点的农村能源建设优先安排在退耕还林工程县和退耕农户。截至2012年底,全区户用沼气池总量达395.1万座,沼气入户率达49.3%,比2001年提高了32.27个百分点;推广省柴灶738.95万户,建小水电13610台,使全区森林资源能源性消耗由2001年的46%下降到目前的25%以下。据调查,一个8立方米沼气池每年可满足一个4~5口农家的炊事用能需要,每年可节约薪柴2.5吨,相当于每年保护2亩森林资源,同时每年可实现节支增收1550元。
下一步,广西各级林业部门将紧紧围绕巩固和扩大退耕还林成果这一核心,坚持巩固成果与稳步推进并举,坚持改善生态与改善民生兼顾,在巩固成果上做文章,在扩大成果上下功夫,在提高成果上抓实效,为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和林业强区、促进绿色增长、建设美丽广西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