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启动
admin
2013-01-24
来源:景观中国网
1月15日,松辽委组织召开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会,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全国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的各项要求,了解各省(自治区)水资源保护规划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1月15日,松辽委组织召开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会,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全国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的各项要求,了解各省(自治区)水资源保护规划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水利部水资源司副司长陈明到会指导,松辽委副主任、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齐玉亮参加会议并讲话。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陈明指出,科学编制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是落实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对解决严峻的水污染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水生态安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要准确把握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坚持水质、水量及水生态统筹规划,科学制定水资源保护各项措施;重点做好流域顶层设计、水量保障、水质保护和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四大方面任务,充分利用原有规划和研究成果,着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综合性,建立水资源保护支撑体系和保障体系。
齐玉亮对做好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各省(自治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二是各省(自治区)要明确分工、加强协作,在水利部和流域机构的统一部署下,尽快启动本省(自治区)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三是要严格保证工作进度和质量,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保按期顺利完成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四是要处理好专项规划、综合规划、流域规划及主体功能区划之间的关系,处理好业务成果与规划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加强流域与区域间的沟通协调,共同解决和处理好规划编制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会议还对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大纲进行了详细解读,就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技术大纲具体问题与各省(自治区)代表进行了研究讨论,明确了各有关单位规划责任人和联络人。
下一步,松辽委将加快建立规划编制联络机制和通报制度,完善并印发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大纲和技术大纲,加强对流域内各省(自治区)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协调,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任务。
松辽委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规划承担单位负责人、技术骨干参加了会议。
陈明指出,科学编制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是落实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对解决严峻的水污染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水生态安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要准确把握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坚持水质、水量及水生态统筹规划,科学制定水资源保护各项措施;重点做好流域顶层设计、水量保障、水质保护和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四大方面任务,充分利用原有规划和研究成果,着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综合性,建立水资源保护支撑体系和保障体系。
齐玉亮对做好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各省(自治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二是各省(自治区)要明确分工、加强协作,在水利部和流域机构的统一部署下,尽快启动本省(自治区)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三是要严格保证工作进度和质量,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保按期顺利完成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四是要处理好专项规划、综合规划、流域规划及主体功能区划之间的关系,处理好业务成果与规划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加强流域与区域间的沟通协调,共同解决和处理好规划编制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会议还对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大纲进行了详细解读,就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技术大纲具体问题与各省(自治区)代表进行了研究讨论,明确了各有关单位规划责任人和联络人。
下一步,松辽委将加快建立规划编制联络机制和通报制度,完善并印发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大纲和技术大纲,加强对流域内各省(自治区)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协调,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任务。
松辽委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规划承担单位负责人、技术骨干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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