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河流域环境保护城市联盟第一次市长联席会议在宝鸡市召开
7月31日,渭河流域环境保护城市联盟第一次市长联席会议在陕西省宝鸡市召开。会议由宝鸡市市长上官吉庆主持,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前进,甘肃省天水市、定西市和陕西省宝鸡市、杨凌示范区、咸阳市、西安市、渭南市等六市一区代表以及两省环保部门主要领导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渭河流域环境保护城市联盟章程》,该章程的签署为渭河流域水环境保护联防联控、流域生态补偿、联席会商、信息共享、污染治理项目联报及跨界环境事故协商处置等多项机制的落实提供了依据,标志着渭河污染跨省同治工作进入稳步深入推进阶段。
陕西省环保厅厅长何发理在会议上介绍了联盟成立以来陕西省在渭河污染防治方面的工作,宝鸡市副市长王琳和天水市副市长雷鸣分别介绍了两市开展渭河环境治理的情况。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前进指出,联盟成立以来,陕、甘两省和六市一区政府、环保部门、社会各界、民间团体围绕共同做好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渭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凝聚共识、建言献策,交流与往来日益密切。各联盟城市团结一致、密切协作,“共保、共防、共治、共建、共享”的联盟合作机制取得重要成就。事实证明,成立联盟符合流域内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适应环境保护新形势、应对污染防治新挑战的创新举措,给流域内各城市间的环境保护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在流域内各城市的努力下,渭河必将成为中国北方科学化、现代化、系统化、生态化流域治理的典范,在不久的将来,一个人与水和谐共处的渭河必将出现在我们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