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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未来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获批

admin 2010-08-24 来源:景观中国网
中国政府网8月23日公布,国务院已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国务院批复要求,在《总体规划》确定的1953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中国政府网8月23日公布,国务院已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国务院批复要求,在《总体规划》确定的1953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批复提出,要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完善城市功能,形成“三轴两带多中心”的轴带组团结构。加强对沿海发展带的规划和引导,严格控制围海造地,保护和合理利用岸线资源,妥善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要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改造和整治,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批复明确,到2020年,深圳市常住人口控制在110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890平方公里以内。根据深圳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坚持集中紧凑的发展模式,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

  批复提出,要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城市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提高城市居住和生活质量。

  深圳市的《城市总体规划》,是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的批复》。

  2009年5月,《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准。《方案》提出在深圳实施“四个先行先试”:一是对国家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先行先试;二是对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符合中国未来发展方向,需要试点探索的制度设计先行先试;三是对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对全国具有重大示范带动作用的体制创新先行先试;四是对国家加强内地与香港经济合作的重要事项先行先试。“力争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在全国率先形成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不过,随着各类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区域规划的不断推出,以及其它地区追赶沿海发展,先行先试已越来越难以显示改革开放之初的效力及影响。

  2009年以来,国务院批复的区域性文件及规划超过25个。此外,2005年以来,国务院批复了8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包括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深圳经济特区、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重庆市、成都市和沈阳经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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