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在大连长兴岛设立综合改革试验区
记者从辽宁省政府获悉,辽宁省政府决定在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设立辽宁省综合改革试验区,试验区可享受省级经济管理及审批权限。
辽宁省已于6月13日正式下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设立辽宁省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决定》,对设立这个省级综合改革试验区的目的、意义及具体政策、措施做了详细解释。
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位于辽东半岛大连渤海岸线中段,是辽宁沿海经济带重要组成部分。陆域面积349.5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89.3公里,现有人口5.8万人,由长兴岛、西中岛、凤鸣岛、骆驼岛、交流岛5个岛屿组成。现在,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已被整体界定为试验区。
辽宁省政府提出,要以建立试验区为契机,先行试验一些重大的改革开放措施。引人注目的是,按照特事特办、充分授权的原则,辽宁省、大连市政府赋予试验区更大的自主发展权、自主改革权和自主创新权。除国家有特殊规定外,凡属辽宁省和大连市相关的审批、管理权限,原则上都下放给试验区管委会。按照《决定》,“试验区可以定的事情,省政府和大连市政府各部门都要让试验区去做”。
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还将在土地利用、基建项目审批、财税支持、投融资体系建设、人才管理与使用、基础设施配套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诸多方面享受特殊的便利或优惠政策。
辽宁省政府在《决定》中提出,要“赋予特殊权利,营造特殊环境,承担特殊使命”。按照要求,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要积极探索区域发展新模式,以推进自主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作为重要途径和突出抓手,加强创新能力建设,不断拓展改革的领域,为沿海经济带的发展和改革提供经验和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