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设创意设计日
2008年12月7日,我市(深圳,下同)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设计之都”称号的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会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办事处主任辛格宣读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松浦晃一郎给深圳市长的亲笔信,确认接受深圳为该组织创意城市网络的第16名成员。为此,深圳市委常委会决定将12月7日定为“深圳创意设计日”。为扩大其影响力并赋予其法定意义,特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将12月7日设立为“深圳创意设计日”。
为把“深圳设计创意日”当作推广“设计之都”品牌、培养深圳设计文化土壤和设计受众的一个重要节日,市政府指出在当天可以开展四项活动。
一是举行创意十二月开幕式。创意十二月是我市普及创意设计意识和文化的一个重要的群众性活动,此项活动的开幕式可在每年的12月7日进行。
二是每年举办深圳市民设计大赛,吸引市民参与创意设计活动,并在“深圳创意设计日”当天颁发奖项。
三是开设“创意市集”。“深圳创意设计日”当天,可在我市各区和主要街道开设“创意市集”,组织单位和个人在各种特色创意市集上买卖自己的创意作品和产品。
四是颁发深圳设计“市长杯”。整合深圳已有的设计奖,组织评选年度设计大奖——深圳设计市长杯,并在每年的“深圳创意设计日”颁发。
据了解,目前国际上许多城市设立了“设计日”,我国城市则还没有设立“设计日”,但有类似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