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分区规划通过 将深化文物古迹保护
新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雁塔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阎良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未央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临潼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莲湖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长安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碑林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灞桥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2009年7月6日,西安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市规划局组织编制的《西安市分区规划》,此次规划涵盖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临潼、阎良、长安等九个区。它的通过实施,将为编制西安市的各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规划技术保证。
此次分区规划是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促进西安率先发展和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西安第四轮城市总体规划,为下一阶段的各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提供依据。西安市规划局2008年6月成立分区规划领导小组,详细制定九个分区的工作计划,组织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多次走访各区政府及区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分区规划编制专题工作会议,广泛征求各区意见。本着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原则,针对各区职能定位以及各类建设用地的细化,市规划局反复与各个相关区进行沟通交流,形成《分区规划草案》,并先后通过了各区的区委、区政府两级会议审查后,于2008年12月12日起对《分区规划草案》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参观人数共计5000人次,征集意见和建议300余条,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再进行修改完善后,上报市政府审批。
城市总体规划是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状态,确定城市各种基础设施总量规模和指标的宏观性规划。此次分区规划从各区实际出发,对九个分区的城市建设用地进行细化,统筹安排和完善各区域内的道路交通、文物古迹保护、绿地系统、公共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主要解决了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根据西安市第四轮城市总体规划,落实了各分区的职能和规模;二是按照《城乡规划法》要求,对各类建设用地进行了分解细化;三是完善各类配套设施及绿地系统;四是深化文物古迹保护规划;五是确定各类建设用地的开发强度。市规划局还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各个分区的近期建设计划,以便为下一步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