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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湖生态区规划获批复

admin 2014-05-06 来源:景观中国网
国务院日前批复同意《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湖南、湖北两省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把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成“更加秀美富饶的大湖经济区”。
  国务院日前批复同意《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湖南、湖北两省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把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成“更加秀美富饶的大湖经济区”。

  根据《规划》,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要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立足保障生态安全、水安全、国家粮食安全,着力构建和谐人水新关系、现代产业新格局、统筹城乡新福地、合作发展新平台,加快解决血吸虫病、城乡饮水安全等突出民生问题,加快提升区域整体实力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加快推动发展方式转变。

  国务院要求湖南、湖北两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合作机制,根据《规划》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编制实施重点领域专项规划,落实协调推进机制,抓紧推进重点工作和相关项目实施。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在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合力解决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国务院在批复中指出,推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是深入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重大举措,对于探索大湖流域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新路径,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和长江全流域开发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积极融入大湖规划

  国务院4月22日批复同意《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规划批复要求,规划实施要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立足保障生态安全、水安全、国家粮食安全,着力构建和谐人水新关系,合力解决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发展的重大问题,建设更加秀美富饶的大湖经济区。《规划》获批,标志着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的开发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将有利于推动和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对洞庭湖区生态保护建设、保障湖区水资源等生态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湖南省洞庭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石慧华主持召开了专题讨论会议。会议结合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生态文明专题讲座以及《规划》批复要求,规划实施等主要内容,就洞庭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如何利用自身优势,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服务大湖经济区建设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在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后,石慧华同志对中心如何更好的服务于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要认真落实三项准则。洞庭湖的生态环境现状要求我们在生态经济区建设中必须把生态环境监测与科研放在第一位,要把“测得准、报得真、能预警”作为洞庭湖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三项基本准则。

  二、要着力提高洞庭湖环境监测能力和业务水平。一是在省厅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实验室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积极有序地开展实验室基础设施改造,完善实验室的标准化配置。二是加大湖泊生态研究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力度。三是建立岗位专业培训的长效机制,通过邀请专家和内部专家集中授课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全员参与学习。今年已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题讲座、洞庭湖近20年水质与富营养状态变化、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及水环境质量评价、环境监测质量手册等专项培训。通过多种举措,确保未来中心监测能力和业务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四是要积极拓展生态监测范围,有针对性地调整洞庭湖区域生态监测项目和点位设置。

  三、要加强洞庭湖流域生态环境监测“天地一体化”建设。洞庭湖富营养化的遥感评价是今后洞庭湖环境监测的一个重要方向和趋势,要尽快形成遥感监测与地面监测并重、“天地一体化”的立体生态监测体系,有效弥补地面监测在空间覆盖和时间连续性上的不足。中心已于2012年就与湖南城市学院合作完成《洞庭湖富营养化遥感评价》课题,未来应继续加强遥感应用平台建设,强化遥感应用科研合作,不断完善洞庭湖遥感评价体系,将评价体系推广到整个洞庭湖流域,构建洞庭湖遥感评价模型,及时反映湖区水质监测情况,用以更好服务于生态经济区的建设。

  石慧华强调,中心要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为中心发展献策献力,谋划好中心的发展,在省厅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努力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和技术水平,铸造洞庭湖生态环境监测的“金字招牌”,共同成为“环保行动派”,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的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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