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全绿字〔20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绿化委员会、林业厅(局),各有关部门(系统)绿化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绿化委员会,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绿化委员会、林业局: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开局之年,是落实“十二五”规划任务的关键之年,做好2013年的造林绿化工作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切实抓好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春季造林绿化的各项准备
各地、各部门要提前做好春季造林绿化的各项准备工作。森林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要充分挖掘宜林荒山荒地和非规划林地造林绿化的潜力,抓紧落实造林地块。加强造林作业设计管理,从严执行作业设计审批的规定,严格按照规程设计。加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督,严格执行“两证一签”制度,切实加强种苗检疫,严禁携带病虫害和等外苗木出圃、调运、种植。加强本地珍贵树种、优质乡土树种、名特优经济林、优良生物质能源林品种的选育和扩繁。超前做好造林整地,改进整地方式,严格保护原生植被。干旱半干旱地区要大力推广运用节水抗旱综合整地技术,提高集水抗旱能力。地方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林区、山区营林作业道路建设和维护,做好营林机具设备检修,组织开展造林绿化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
二、大力推进工程造林和全民义务植树
扎实抓好重点工程造林。各省(区、市)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林业重点工程规划,尽快制定地方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落实工程营造林目标、任务;规范工程管理,多渠道筹集造林资金,保障工程造林资金投入和使用安全;实行保护优先,开展综合治理,推进规模造林,提高工程造林成效。深入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各地在荒山造林和城乡绿化中,要为有条件的单位划定造林绿化责任区,建立义务植树基地;落实城市街道办和乡镇政府的职责和任务,加强城乡社区义务植树的组织发动工作;不断创新机制,拓宽尽责渠道,积极推行认建认养、门前“三包”、抚育养护等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根据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公布本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种类和折算标准,方便各界群众选择。切实抓好部门绿化。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部门绿化分工负责制,根据《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部门绿化目标、任务,制定本部门绿化规划或实施方案,分解落实任务;建立健全部门绿化考核办法,组织开展部门绿化检查评价活动;进一步完善符合本部门实际的绿化技术标准和绿化统计指标,切实加强部门绿化任务完成情况调度、统计、报告工作。
三、全面提高科学造林营林水平
坚持科学造林营林,做到适地适树,合理确定种苗规格、整地方式、栽植密度、树种配置,杜绝追求快速成林、一夜成景、大树古树进城等做法。大力弘扬科学造林理念,加强科学造林指导,推广普及科学造林知识和技术,提高造林绿化成效。干旱半干旱地区要大力推广节水、高效、先进的造林模式,积极发展滴灌造林、容器苗造林。要遵循植物群落分布的客观规律,重视乡土树木、灌木和草本植物在造林绿化中的应用,加强高山、高原和干旱贫瘠荒山荒地适生乡土树、灌木林以及草本植物的封育保护工作。要根据立地条件,合理确定造林密度和配置方式,积极营造乔灌混交、针阔混交、多树种混交林。要进一步加强营造林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严格按照技术标准组织生产,推进造林绿化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积极组织科技人员深入一线,推广实用技术,提高造林营林科技含量。
四、不断创新造林绿化组织管理机制
积极探索集体林区造林绿化新机制、新办法,吸引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类投资主体通过多种方式投入造林绿化事业,大力发展承包经营、农户联营、公司加农户等多种造林组织形式。实行“谁造谁有,谁经营谁受益”的激励机制,抓好试点示范,认真落实林木良种、造林、抚育补贴政策。要推行合同制、招投标制和报账制,提高专业队营造林比例,不断提升营造林成效。地方各级林业部门要完善营造林质量监管机制,积极推行造林、抚育监理制,加强造林绿化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坚持造林、抚育任务完成情况和质量成效的检查验收制度与质量追究制度。要积极改进营造林检查验收办法,整合检查项目,加大现代先进技术手段在检查验收中的应用力度,提高检查验收工作效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五、积极应对自然灾害
入冬以来,全国部分地区出现持续低温和雨雪冰冻天气。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灾情险情预警预报和检查排查,认真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及时启动林业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加强抗冻防寒设施维护和物资供给,搞好种子、苗木储藏越冬,做好种子园、母树林、未成林地等林木冻害以及泥石流、滑坡、森林病虫害等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用中央投资或贷款营造的未成林地因雨雪冰冻等受灾的,要根据《未成林地自然灾害受损核定办法(试行)》(林造发〔2012〕323号)的有关规定,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按程序报告受灾情况。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今春造林绿化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逐级签订造林绿化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年度造林任务,保障造林绿化资金投入,加强目标责任制和年度任务执行的考核,确保完成全年造林绿化任务。要以“深入开展造林绿化,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造林绿化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崇尚生态文明、关心支持造林绿化事业的良好氛围。各级绿化委员会、林业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和营造林一线,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以务实的作风抓好春季造林绿化工作。
全国绿化委员会 国家林业局
201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