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获通过
admin
2010-06-13
来源:景观中国网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决定取消和下放184项行政审批项目。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取消和下放184项行政审批项目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决定取消和下放184项行政审批项目。
会议指出,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确定不同区域主体功能,并据此明确开发方向和政策,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
会议审议通过的《规划》在国家层面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区域,并明确了各自的范围、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抓紧制定完善法规政策和绩效评价考核办法,处理好主体功能区与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
为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会议决定,取消和下放184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13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71项。
另外,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决定取消和下放184项行政审批项目。
会议指出,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确定不同区域主体功能,并据此明确开发方向和政策,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
会议审议通过的《规划》在国家层面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区域,并明确了各自的范围、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抓紧制定完善法规政策和绩效评价考核办法,处理好主体功能区与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
为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会议决定,取消和下放184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13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71项。
另外,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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