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亚州水法案有待完善
哈里发比尤特郡的政府官员不着急实行国家颁布的水法案
图片中为奥洛维尔湖,位于加利福尼亚中北部的比尤特郡
立法委员们喜欢制定法律。可是人们却往往觉得被这些法律所拖累,更愿意尽可能的忽略它们。尤其是这些法律毫无道理、麻烦或者成本高昂时,或者具备所有这些特征时。加利福尼亚在2009年9月通过了一项2010年初生效的水法案。这项法案AB1881全是关于节约用水的,它目标定位于新建和商业的景观。Ab1881不强迫对已经建成的景观和灌溉系统进行改造。
没有人理会这项新法案
据报道,比尤特郡行政长官试图找到一种方法规避1881。比尤特所处的奥罗维尔郡有13000人口,位于南加州中部,羽河河岸。羽河从内华达山脉,顺流而下淌过加州中部峡谷。
根据法案,奥罗维尔要通过一条法案范例,要求建筑或景观许可认证,规划审核以及对私有或开发商参与的独宅或多家庭的2500平方英尺或以上的景观活动,或私房主自己或雇用进行的5000平方英尺或以上的景观建造活动进行专业评估。该郡必须对许可进行管理,并进行规划审核。个人申请许可者必须雇佣专家对景观设计进行评估。
当然,此项法案鼓励对水资源的保护及提高利用效率,这会令北加利福尼亚不满。政府官员还关注进行许可认证和设计评估的费用。此法案要求郡县向州水资源部汇报它们实施新法令的情况。比尤特的政府官员想如果所辖郡县对这项水法案视而不见,州水资源部门会如何处理?最后比尤特郡政府官员一致同意拿出必要的时间来研究一个对比尤特公平合理的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