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住宅产业化,构建绿色住宅体系的提案
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00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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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促进住宅产业化,构建绿色住宅体系的提案
审查意见: 建议国务院交由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理
提 案 人: 民革中央
主 题 词: 房改
提案形式: 党派
内 容:
我国正处于全球有史以来最快的城市化进程中,目前房屋面积超过400亿平方米,建筑能耗占全社会总能耗的比重达28%,连同建筑材料生产和建筑施工过程的能耗所占比重接近50%。随着居民对住宅面积、住宅环境、舒适度等条件要求的逐步提高,建筑能耗和排放将持续上升,是未来一段时间我国能耗和排放的主要增长点。
2009年11月,国务院提出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减少40%—45%,这个强制性指标将迫使建筑行业认真思考住宅建设和使用过程中的节能减排问题。因此,构建绿色建筑体系、推动建筑节能将成为我国节能减排工作的重中之重。住宅产业化可以在极大提高住宅生产效率和住宅品质的同时,大大降低能耗和物耗,使住宅建造过程中的资源利用更合理,而以可持续发展为特征的绿色住宅体系目前已经成为住宅产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住宅产业化与绿色住宅的双向推进,可以大大提高我国的住宅能源利用效率。据测算,到2020年,如果城镇建筑全部达到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制定的现行节能标准,每年可节省3.35亿吨标准煤,空调高峰负荷可减少8000万千瓦时;在节水方面,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10个百分点,一年可节水47亿吨;在节材方面,通过提高建筑品质,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推广可循环利用新型建筑材料,到2020年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可在2010的基础上再降低20%。在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住宅产业化水平和住宅节能水平都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程度,应用非常广泛。发达国家的房地产行业工厂化程度平均超过50%,日本达到70%以上,住宅能耗水平仅相当于中国的30%—50%。从他们的发展经验来看,住宅产业化以及节能技术得以迅速发展的最主要因素之一,就是国家提供的各种支持。为此,我们建议:
一、完善建筑结构规范和行政管理制度我国现行建筑结构规范大多是按照现浇混凝土建筑方式研究制定的,难以适应工厂化制造的需要,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和科研机构推进建筑结构规范的修订工作。现行建筑行政管理体制按照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四大主体进行分类管理,对设计、施工和监理都有明确的资质要求。工厂化制造后,部分建筑设计工作从设计单位转移到建筑部品生产厂家,而在现行制度下生产厂家是没有设计资质的,而且大都没有安装施工资格,监理工程师也缺乏工厂化制造方面的监理经验。建议类似玻璃幕墙和钢结构行业为建筑部品生产厂家设置专项资质,增加监理工程师在厂家生产现场进行抽查以及对现场安装进行监控和质量评定的职责。
二、建立绿色住宅标准并完善相关产业政策尽快制定我国绿色住宅标准,在土地拍卖、建筑规划、建筑施工、建筑验收等环节提出明确的节能要求,将应用住宅产业化和节能技术、并符合相关标准的住宅项目,列入鼓励类型产业目录,促进其优先发展。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对项目开发的引导作用,为应用住宅产业化和节能技术的项目提供公共配套支持。在土地出让时,优先考虑该类型项目的发展,对招标出让的土地,在综合评定时对应用住宅产业化和节能技术的项目予以加分奖励。在项目规划设计上,可以考虑放宽对该类型项目的容积率限制。
三、实施鼓励和限制性措施对于实施住宅产业化的房地产项目,在土地供应、市政配套、产业培训、税收和就业等方面在一定的时期内给予优惠政策,以降低开发环节成本和购买者成本,充分调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的积极性,实现促进住宅产业化和推广绿色住宅的目的。如,对符合条件的住宅项目提供优惠贷款、适度放宽负债率限制或降低开发贷款利率,对购买该类型住宅的购房者降低首付要求或降低按揭贷款利率;或在开发环节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营业税、所得税减免,在销售环节实施契税、营业税优惠等;对于安装太阳能的家庭可给予一次性补贴,对于低收入且第一次买房的提供免费安装太阳能服务,等等。四、在保障房建设中推广住宅产业化保障房建设面向的群体是中低收入家庭,建设过程中不仅需要注重住房质量和节能环保,更需要通过住宅产业化手段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效率,又好又快地解决数量庞大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因此,在政府主导的保障房建设工作中,如果能尽快进行产业化探索,必将为住宅产业化整体进程获取宝贵的经验。
来源: 政协提案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