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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排与恢复同步 再造秀美龙江
黑龙江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程,要继续大力度抓好造林绿化工作,确保明年造林400万亩。集中推进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嫩江源湿地恢复、松嫩平原草原保护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程建设,新增改良建设草原250万亩,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40万亩。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大力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全面完成松花江流域“十一五”规划水污染防治项目和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切实抓好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集中供热和燃气工程。
年终岁尾,从省环境保护部门传来好消息:
今年,全省共实施重点减排项目175个。全省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均大量削减,预期会超额完成全年减排任务。
截至目前,已有58个松花江重点治污项目建成,部分已投入运行并形成减排能力。松花江水质也有明显改善,已由中度污染变为轻度污染,劣Ⅴ类水质比例大幅下降。
与此同时,今年全省生态也得到显著恢复。据统计,今年全省造林绿化和城镇绿化共完成造林335.36万亩;截至目前,全省自然保护区的总数达到193个,面积达到618.8万公顷,已接近全省国土面积的14%;全省治理“三化”草原240万亩。
污染减排 完成预期
冬日里,在大唐七台河发电厂区内,一套今年刚上马的二氧化硫减排设施正在不停地运行着。该厂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套设备每年可消减二氧化硫6000余吨。
据省环保厅有关人士介绍,年初以来,全省共实施了重点治污项目175个。4月中旬,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展开。整治重点首先是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厂,煤化工、制糖、造纸、钢铁等行业;其次是城市内河等重点流域和区域。
据了解,截至10月底,整治行动全省共检查企业12506家,关闭废纸造纸企业79个,处理严重环境违法企业655家。省监察部门对3起典型环保违法案件进行处理,并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的党纪和政纪处分。通过强化环境监管,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明显滞后的情况下,对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的排污企业抽查超标率从去年初的43.9%下降到23.4%。
今年以来,省环保部门实施了更为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坚决做到了四个“一律不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高能耗、高物耗和资源浪费,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一律不批;向水体排放汞、镉、六价铬等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一律不批;污染严重、群众反应强烈、连片污染的地区或流域以及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项目一律不批。今年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不当的21个工业项目予以否决、退回或暂缓审批。
污染物的减排,带来了全省总体环境质量的改善。年中公布的全省上半年环境质量报告显示:
上半年,我省各河流各水期Ⅰ~Ⅲ类水质比例总体呈现上升趋势;与去年同期相比,各河流枯水期的水质有所好转,由中度污染变为轻度污染,劣Ⅴ类水质比例下降了10.5%,平水期水质则无明显变化。
上半年全省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了92.5%;主要污染物浓度均有所下降: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同比下降了0.004毫克每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下降0.005毫克每立方米、二氧化氮下降0.001毫克每立方米。
生态恢复 进展迅速
今年以来,我省的植树造林工作可谓盛况空前。为调动各方面群众的造林积极性,各地出台了优惠采伐、以奖代投代补、反租倒包或征购土地实施造林等一系列政策,吸引了大量民间资金进入。
为切实提高造林的规模效益,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治理实效性,今年我省狠抓集中连片规模造林,以西部地区风沙口治理、绿色通道工程、水土流失区域治理和村屯绿化为重点,开展了大范围的集中连片造林,提高了造林的规模化和标准化。
据初步统计,今年全省造林绿化和城镇绿化总投资83.5亿元,完成造林335.36万亩,占计划的101.16%。
湿地是与森林一样重要的生态系统,被称作地球之肾。
年初以来,我省大力改善湿地生态环境。今年我省争取国家湿地保护项目6个,湿地保护面积达71万公顷,恢复湿地面积3000公顷。还在乌苏里江、嫩江、松花江等重要江河源头和沿岸湿地集中分布区抢救性建立自然保护区。目前,嫩江源流域内已有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等自然保护区8个,总面积106万公顷,六成以上的典型寒温带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
此外,今年我省还加快了草原生态环境改善。据介绍,全省今年治理“三化”草原240万亩,比上年增加10万亩;草原禁牧面积2850万亩,比上年增加了100万亩;防治草原虫害194万亩,防治草原鼠害180万亩。禁牧后,草原植被状况明显好转,特别是哈大高速公路两侧的草原植被状况得到了良好恢复,碱斑面积减少70%以上,牧草产量平均提高50公斤以上。
9月初,在有关部门的争取下,我省东方红湿地、大沾河湿地和穆棱东北红豆杉3个保护区榜上有名。至此,我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数量达到23个,占国土面积的5.19%。
截至目前,全省自然保护区的总数达到193个,面积已达618.8万公顷,占到全省国土面积接近14%。
松花江治污 稳步推进
松花江治污,是黑龙江省环保工作的重头戏。在诸多措施的实施下,松花江该省段的水质呈逐年转好的趋势。
今年以来,松花江水质总体稳定并略有改善,干流总体为四类水质,高锰酸盐同比降低0.48mg/L,水质仍在持续好转。目前,松花江水环境质量在全国七大河流中列第三位。
最能反映水质好转的是水中有鱼。渔业研究机构连续不断的监测和研究数据表明,自上个世纪后期以来,松花江内鱼的种群数量一直在减少,直到近两年才有所恢复,目前恢复到五六十种。同时,鱼的总量也有所增加。而今年夏天,渔民还在松花江肇源段捕到了对水质要求极其严苛并多年未见的鲟鱼。
为了分清各市(地)县的治污责任、调动其负责人的积极性,2008年5月始,省环保厅实行了跨行政区界断面水质考核制度。该制度通过对一个行政区界内河流出境水质与入境水质的好与坏,来确定在某个行政区界内污染排放的多与少。这样可以分清流经不同行政区域的河流各区段的污染责任,从而避免上下游之间的互相推卸责任现象的发生。年初以来,在去年试运行的基础上,该项制度正式施行。自实施以来,各市(地)县主要负责人对松花江治污的积极性有显著提高。
今年5月1日,省环保部门又实施了江河水质警戒制度。省内松花江水系和乌苏里江水系共16条河流被纳入警戒范围。
不同的警戒等级,与不同的问责相对应。对达到黄色警戒等级的,省环保厅将向承担治污责任的地方政府发出警戒通知;对达到橙色警戒等级的,省环保厅除向地方政府发出警戒通知外,还将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水质,同时报送省政府主管领导;对达到红色警戒等级的,省环保厅将向地方政府发出警戒通知,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改善水质,对限期达不到要求的,将实施区域限批,并向全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