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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绿皮书》:生态旅游不是无所不包的大筐

admin 2009-05-21 来源:景观中国网
2009年《旅游绿皮书》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国网 杨楠摄       中国社会科学院2009年5月20日举行“2009年《旅游绿皮书》新闻发布会暨旅游发展研讨会”。旅游绿皮书《2009年中国旅游发展分析与预测》全面回顾了2008

2009年《旅游绿皮书》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国网 杨楠摄

      中国社会科学院2009年5月20日举行“2009年《旅游绿皮书》新闻发布会暨旅游发展研讨会”。旅游绿皮书《2009年中国旅游发展分析与预测》全面回顾了2008年我国旅游业三大市场及相关行业的发展变化,分析了影响旅游发展的各种国内外复杂因素,展望了2009年我国旅游业的发展趋势,并提出了未来一段时期内促进我国旅游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2009年是国家旅游局确定的“生态旅游年”。究竟什么是生态旅游?推动我国生态旅游发展的主体及其各自职责、实绩都有哪些?生态旅游在中国的发展存在哪些问题?未来的道路应该怎么走?这些都是大家关注的话题。2009年5月20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主办的“2009年《旅游绿皮书》新闻发布会暨旅游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秘书长宋瑞博士就《2009年旅游绿皮书》中有关生态旅游的专题报告进行了专门介绍。

      据宋博士介绍,按照国际生态旅游学会(IES)的界定,“生态旅游就是在自然区域里进行的、保护环境同时维持当地人福利的、负责任的旅游”。也就是说,生态旅游有三个显著特点:首先,从依托环境来看,生态旅游是在生态资源相对富集、受干扰程度相对较低的自然环境中开展的旅游活动,因此不涉及城市、工厂、文物古迹、革命圣地、文博场馆、人造景观等其他环境;其次,从发展目标来看,生态旅游要将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控制在最低,其中特别强调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因此不以经济收益最大化为首要目标;最后,从社会关注来看,生态旅游特别重视社区参与和当地人受益。

自上世纪90年代,生态旅游概念引入中国以来,得到了较快的普及,目前它已不再仅仅是书本中的学术概念或企业营销中的江湖自封,而成为由中央有关部门、当地政府、科研单位、非政府组织、当地社区等共同推动的、全面铺开的实践活动。特别是近几年,我国中央有关部门、各地方政府、相关科研院校、非政府组织(NGO)等对生态旅游给予了高度关注:国家环保部、国家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国家林业局等多次下发文件通知,召开部级会议,组织实地调查,开展整顿活动,制定标准规范,推动规划编制,并尝试探索试点;各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加强对生态旅游的宣传和推动,同时组织人员培训、出台地方标准,部分省市还在全国性政策、纲要、标准出台之前制定了地方性规章和标准;在学术研究方面,2000年以来,仅国家自然基金批准立项的生态旅游相关研究就达11项,资助额度达260万元,而近年来出版的生态旅游著作更多达几十本;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NC)、保护国际(CI)等国际非政府组织也都在推动生态旅游发展方面作了实实在在的工作。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目前我国生态旅游在认识和实践中都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在认识上把生态旅游等同于可持续发展,把它当多适合所有旅游形式、所有地区、所有环节的普遍原则,从而导致了生态旅游概念的无限泛化,形成了所谓的“城市生态旅游”、“乡村生态旅游”、“产业生态旅游”、“自然生态旅游”、“人文生态旅游”、“农业生态旅游”、“工业生态旅游”等衍生概念。这样一来,生态旅游就成了无所不包的大筐,将旅游业的全部内容都纳入其中,从而失去了该定义存在的必要性,也造成了认识和管理上的混乱。尤其令人担忧的是,这种泛化理解不仅个别学者的文章和企业的宣传资料、营销策划中,也出现在政府的规划、纲要、标准中。例如某省通过的生态旅游规划为例,从资源分析、市场定位、发展目标到开发方式,完全套用传统旅游的发展思路,综观整个规划,去掉“生态”二字完全成立,也似乎更加合适。其次,是在实践中,沿袭传统大众旅游的方式来推动生态旅游。例如把生态旅游看成是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龙头;依然以接待人数、旅游收入等为主要指标来衡量生态旅游;认为搞生态旅游就要大搞设施建设、铺摊子、上项目,忽视了生态旅游在设施建设、服务提供、管理方式等方面的特殊要求;把生态旅游当成是一种市场营销策略,只看中这个“牌子”,而并不认真究其就里等等。

为了促进我国生态旅游的健康发展,宋博士强调,需要注意以下三方面问题:

第一,固守本义,避免泛化。生态旅游是个外来的概念,国际上尽管有各种不同的定义和理解,但近年来对其本质、要求、运行模式等的认识已日臻一致,所达成的基本共识是:生态旅游是前往相对未被干扰和污染的自然区域的旅游活动;在欣赏自然的同时,更强调了解和保护自然环境;生态旅游不排斥经济收益,但这远非其首要目标,而且其收益除了用于生态保护外,首要考虑当地居民受益等等。对此,我们应该尊重国际上已经达成的共识,固守其本义,而不能以“适合国情”为名,进行无限的泛化。对此,作为规则制定者,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有正确的选择;而作为提供智力支持的研究者,也应有明确的态度。

第二,借鉴经验,少走弯路。各国由于其政治体系、社会发展条件、经济发展程度、生态资源条件、旅游发展战略的不同,决定了其生态旅游发展没有统一模式。我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照搬别国做法。但需要提醒的是,生态旅游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展开多年,不论是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等经济发达大国,还是厄瓜多尔、哥斯达黎加、尼泊尔、博茨瓦纳等发展中小国,都积累了不少经验和教训。研究、学习和借鉴这些经验和教训,特别是分析其中的失败案例,能够使中国的生态旅游少走弯路。毕竟对于中国这样的人口基数大、生态环境相对脆弱的国家来说,应该尽量避免稍微的差错所可能带来的损失。对此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第三,整合力量,官民互动。生态旅游的健康发展,除了企业自身的摸索实践外,更需要政府制定明确的游戏规则,学界提供必要的智力支持,非政府组织给予实际的操作指导,媒体进行正确的宣传监督。就学术而言,我国生态旅游研究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其中不乏优秀者。令人遗憾的是,这些成果,特别是国家级课题的研究成果尚未转化为政策制定者的决策,被吸收到有关政策、标准和规范中的也不是很多。就非政府组织而言,他们通过扎实的田野工作,积累了许多实践经验,如能上升为政策性的指南、守则,乃至规范、标准、条例,或者被纳入其中,就会避免单纯理论思辨所带来的偏颇,从而对实践发挥更有效的指导作用。而地方政府所进行的某些有益尝试,也应当引起中央有关部门的关注和重视。

总之,只有政府、学界、非政府组织和相关企业、当地居民各司其职,并相互交流、共同努力,生态旅游在中国才有可能得到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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