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有机更新打造旧城改造新模式
城市有机更新比机械更新更有利。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城市的要求必然不断改变。在正常的发展状态下,城市更新是伴随经济增长自然实现的。由于计划经济时期城市政策的问题,我国的大城市普遍在较长时期遇到了更新停滞的问题,因而也就有了在一个较短时期突发性的机械更新现象。
城市机械更新在短时间内解决城市老化、居住条件恶劣的问题,使得各方面都有迫切的要求,因而对全面考虑及缜密操作的要求也就降低了,对其中的问题也应抱以宽容的态度。
旧城改造为房地产开发提供土地和需求。旧城改造将使城市土地功能发生改变,在旧城改造过程中,提供了土地新兴功能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开发,同时被拆迁的居民也需要房地产的居住产品来安置。
旧城改造的动力
旧城改造的资金来源于市场。旧城改造为房地产开发提供了土地,但房地产开发为旧城改造提供资金的作用和贡献是巨大的。当然,这些资金都不是“免费的午餐”,其趋利性是根本的,因而,成功通过市场筹集资金进行旧城改造的桥梁即是成功的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项目的市场开拓改变社区结构。房地产发展商的市场开发往往超越社区原有区位、功能的束缚,对社区的人口、产业等结构进行了全新的塑造,对于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超过了房产一次性销售带来的效应。
房地产开发负担了市政配套和社会配套的责任。旧城区普遍市政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教育、商业等社会配套的条件也不好,因而在旧城改造项目中这些都转化为发展商的成本——这些成本比新区项目要高多了——这也就造成了旧城项目成本往往居高不下的一个主要原因。
破坏性改造与“搭车式”开发均不可取。为了尽快完成旧城改造的任务,政府和发展商都可能采取功利的做法,试图降低成本。例如加大容积率等方法,对景观、保护区等城市保护项目带来破坏。另外,不少方面认为发展商利润很高,用搭车的方法加大房地产商的成本,导致房地产项目出现失败的可能性加大。
实现共赢
房地产开发旧城改造共赢,为房地产开发的成功创造充分的条件。从体谅和理解房地产商市场运作的难度出发,高标准进行区域改造规划,适当降低房地产商在市政建设等方面的负担,都为房地产项目创造了一个较合理的门槛和底限。
优秀的房地产商可以创造市场成功。发展商不能单纯向政府要求优惠条件,因为很多时候土地的优惠条件并不决定项目的成功,优秀的房地产商必须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市场成功。
坚持市场细分和土地细分挖掘土地价值。由于旧城土地面积小、成本高,因而不能以粗放的方法进行规划和开发,而应根据区位及传统资源进行市场细分和土地利用细分,才能发现更大的价值,这项工作可能就是旧城改造项目的利润所在。
共同培育商业氛围,发展都市居住模式。旧城的中心区位最适合以商业物业的形态表现出来,因而在发展居住区的时候,应比新区项目更加注重商业物业,否则就失去了旧城区位价值的优势。
寻找成功模式
旧街坊的保护必须与实用相结合,全部迁走原居民,只留下空壳并不是保护的真正目的。应考虑宜商则商、宜住则住,使旧街坊保持新的、活的生态。
吸引人口与商业设施建设。旧城改造往往疏散了人口,这与商业价值是相矛盾的。许多城市的旧城区改造之后,也就失去了往日的繁荣和活力,因而以吸引人口为目的开发才是旧城改造的要害。
把握密度与住宅档次、价位的关系。一般而言,旧城项目密度越高则价位越低,而密度越低则价位越高,考虑市场的需求和承受力,比较适合采用中密度的发展模式,价位表现适当稍高些,并体现出合理的价格性能比。
挖掘文化与传统资源。旧城的文化、传统资源都是重要的商业价值,但是这些资源不是万能的,应该创造性赋予更大的商业价值。
从双赢到居住者、创业者、就业者多赢。旧区地方与发展商共同成功才是旧城改造的成功,甚之,居民、商家都成功才算是全面的成功,否则旧城改造不可能成功。
在“环境、居住、人口”之外再加上产业,除了环境、居住、人口是旧城改造的主题,产业培育是更重要的内容。产业兴盛也就为房地产带来了市场和需求,因而旧城改造也就成功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