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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验收考核标准》及说明

admin 2015-01-12 来源:景观中国网
根据建设部2007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验收工作的安排和要求,为了明确综合整治工作的各项考核标准,为综合整治工作的验收考核提供依据,特制定《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验收考核标准》(以下简称《验收标准》)。
根据建设部2007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验收工作的安排和要求,为了明确综合整治工作的各项考核标准,为综合整治工作的验收考核提供依据,特制定《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验收考核标准》(以下简称《验收标准》)。 
一、《验收标准》的基本框架和主要考核内容
1、《验收标准》分为六个方面:(一)机构设置管理职能;(二)总体规划编制实施;(三)违规违章建设查处;(四)监管信息系统建设;(五)标志标牌规范设置;(六)管理规章制度建设。
2、考核要点内容为 17项。
二、考核办法及分值
1、《验收标准》设定的考核满分为100分。
2、通过考核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分类排序,考核结果分出三个档次:(一)合格;(二)基本合格;(三)不合格。
3、考核办法主要采用听取汇报、查阅文档、实地考察、材料审核。
三、考核程序说明
1、凡《验收标准》中考核项注明“※”为验收不合格;注明“*”的结论不得定为合格。
2、建设部城建司负责对《验收标准》的说明和解释。
标准内容
考 核 要 点
考核分值
考核
方式
考   核   细   则
备 注
得分
一、
机构设置管理职能
 
1、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赋予相应的职能,设置健全的内部管理机构,依法行使相应的管理职责,对风景名胜区实行有效的管理。
6
听取汇报、查阅文档
1、内部管理机构健全(4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资源保护、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四部门缺一项扣 1分。
2、在总体规划范围内依法实施有效管理(2 分)。
3、管理机构职能不到位、未能做到有效管理、体制没有理顺的;“*”
※没有建立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为不合格。
 
2、风景区内的所有单位,均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服从管理机构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6
听取汇报、查阅文档
区内设有统一协调的管理机构( 6分)。没有达标扣6分,部分达标扣3分。
 
 
3、不得将风景名胜区的管理、规划、监督职能以及门票出售职能交给或变相交由企业管理;无政企不分或以企代政问题。
6
听取汇报、查阅文档
严格遵守该项有关法规( 6 分)。将风景名胜区的管理、规划、监督职能以及门票出售职能交给或变相交由企业管理;每一项扣3分。超过两项为验收不合格。
※将行政管理、规划、监督职能以及门票出售管理职能交由企业行使的,为不合格。
 
二、
总体规划编制实施
4、严格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编制和实施经政府审批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6
材料审核、查阅文档
1、编制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并上报省级政府审查(4分)。尚未完成总体规划编制上报工作的;“*”
2、编制建设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按规划实施(2 分)。没有编制扣去相应分。
※没有编制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为不合格。
 
5、在风景名胜区划定核心保护区范围,并对核心保护区范围勘界立桩。
6
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1、划定风景名胜区核心保护区范围(4分);没有划定核心景区范围的;“*”
2、对风景名胜区划定核心保护区范围并勘界立桩(2 分);没有设立界碑、界桩的;“*”
 
 
6、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对总体规划的实施进行有效的监管;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报批制度。
6
材料审核、查阅文档
1、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报批制度(6分)。
2、景区内发生违反总体规划案件,发现一例扣 2 分;未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报批制度,发现一例扣2 分。
(未发生被省级以上部门依法通报或查处的违反总体规划案件,须出具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3、对违章建设制止纠正不力的;“*”
※违章建设造成风景名胜资源明显破坏并在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为不合格。
 
三、
违规违章建设查处
7、严格按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要求,对风景名胜区内的违规违章建设项目和案例进行调查摸底。
6
听取汇报、查阅文档
1、严格按照规划对违规违章建设项目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6 分)。
2、未进行调查或调查不彻底,发现一例扣3分,扣完为止。
(须出具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8、根据调查情况,对风景名胜区内的违规违章建设项目和案例及时提出(限期拆除、整改或搬迁等)处理意见和规划。
6
听取汇报、查阅文档
1、及时提出(限期拆除、整改或搬迁等)处理意见;( 6 分)。
2、未提出处理意见或处理意见不当、力度不够,发现一例扣3分,扣完为止。
(须出具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9、按照规划要求,严格落实对风景名胜区内的违规违章建设项目和案例的处理意见。
6
听取汇报、查阅文档
1、严格落实处理意见,违规违章建筑和设施已按规划要求拆除、整改或搬迁;(6分)。
2、未按规划要求拆除、整改或搬迁违规违章建筑和设施;发现一例扣3分,扣完为止。
(须出具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四、
监管信息系统建设
10、监管信息系统软硬件建设
10
实地
考察
1、约谈监管信息系统工作人员,了解基本认识(2分)。
2、查看办公场所(2分)。
3、对照统一标准,检查系统软(3分)硬(3分)件配置。
※没有建立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的,为不合格。
 
11、监管信息系统应用情况
5
实地考察、材料审核
1、约谈监管信息系统工作人员,了解业务熟练程度(2分)。
2、检查地形图、规划资料和卫星遥感影像资料入机情况(2分)。
3、已参与过遥感影像监测核查(1分)。
 
 
12、监管信息系统日常管理
3
实地考察、材料审核
1、专职人员登记与变更情况(1分)。
2、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1分)。
3、建立监管信息系统日常管理制度(1分)。
 
 
 
 
 
五、
标志标牌
规范设置
13、在风景名胜区的主要出入口设置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标志。
6
实地
考察
按规定要求在各主要出入口设置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标志(6分);未按规范要求设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标志的,扣3分;在各主要出入口,每缺一处标志的,扣1分。
※没有设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标志的,为不合格。
 
14、按照规划和标准风景名胜区内各类标牌、标识配置齐全、设置规范,图文清晰,清洁美观,保持完好;标牌、标识上的说明必须标有中、英文两种以上文字。
6
实地
考察
1、符合各项要求(6分)。
2、各类标牌、标识、安全警示标志设置规范(3分);标志、标牌设立不规范的;“*”。
3、各类标牌、标识、安全警示标志图文清晰、清洁美观、保持完好(2 分);中英文两种以上标识(1分)。发现不符合上述要求扣去相应分。
 
 
六、
管理规章制度建设
15、行政管理、经营管理、内部管理、执法监督、廉政建设、管理责任追究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
6
查阅
文档
六项规章制度健全(6分)。缺一项规章制度扣1分。
 
 
16、认真制订资源保护、规划建设管理以及交通运输、环境卫生、游览安全、旅游经营服务等各项管理规定,加强宣传教育,实施情况良好。
6
查阅文档、实地考察
各项制度有效实施、成效明显(6分)。实施效果较差的,每一项扣 1 分。
 
 
17、风景名胜区各项内部管理(办公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教育培训等)以及执法监督、廉政建设、管理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认真实施,责任落实,效果良好。
4
查阅文档、材料审核
各项制度有效实施、成效明显(4分)。实施效果较差、责任不落实的,每一项扣 1 分。
 
 
 
备注:考核中查阅文档涉及的资料和文件的有效期限以考核日期前6个月为准(文件期限不包括法规、规章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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