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南琪:建设海绵城市要一城一策 因地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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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5
来源:景观中国网
12月22日,2016中国·吉林水生态治理与保护高峰论坛在长春举行,来自全国水生态治理与保护领域权威专家、政府部门负责人、企业家代表等150余人,围绕“科学 协作 创新”的主题展开深入探讨。中国工程院院士任南琪就“海绵城市”的建设与规划等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了分享与探讨。
12月22日,2016中国·吉林水生态治理与保护高峰论坛在长春举行,来自全国水生态治理与保护领域权威专家、政府部门负责人、企业家代表等150余人,围绕“科学 协作 创新”的主题展开深入探讨。中国工程院院士任南琪就“海绵城市”的建设与规划等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了分享与探讨。
“海绵城市”概念首次提出是在2012年4月,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部署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作为城市发展理念和建设方式转型的重要标志,目前全国已有130多个城市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方案。
任南琪指出,20多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背后付出了惨重的环境恶化代价,城市化进程加快带来城市(水)规划缺失严重,城市水安全与水环境问题日益严峻,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形成了严重的城市病,如“逢雨必涝”、黑臭水体、水资源严重不足、饮用水安全等问题,面对这些问题,传统的做法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他认为,水安全风险、水生态破坏、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决不能分而治之,都应该纳入到“海绵城市建设”中去。
海绵城市的建设能达到哪些效益?任南琪认为,从社会效益来看,海绵城市的建设有益于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缓解城市“热岛效应”,打造“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的城市宜居环境。从经济效益看,海绵城市的建设可以降低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费用,提升城市品质、环境承载力和引资能力。通过开发利用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资源,解决缺水地区发展瓶颈,形成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化解产能过剩。从环境效益角度,海绵城市能够解决城市黑臭水体,强化城市污水治理能力,提高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城市建成区绿地率。
在任南琪看来,建设海绵城市,不能“教条化”,要学会一城一策,因地制宜。他说,前期的海绵城市建设,通常都会借鉴美国的低影响开发、巴黎“可持续城市排水系统”、澳大利亚“水敏城市设计”等做法。但是我国目前的问题比他们复杂得多、大得多,瓶颈也大,需要对自然水循环和社会循环统筹加以考虑。
任南琪认为,海绵城市建设的实质,应该归为城市水资源和水环境的综合整治这样一个范畴,而不是一个点一个点的进行治理,采取碎片化方式推进。海绵城市要想继续走下去,应该以自然为先导,以循环为关键,以功能为切入点。
任南琪建议,海绵城市建设在规划、设计、实施中,从纵坐标上看,应该从关注城市雨水管理上升到城市水系统综合管理,需要解决的瓶颈问题比国外更多、更大;从横坐标看,对于技术装备、理念以及涉及的各种要素等方面应借鉴国外的一些先进的经验,才能把整个城市水系统,特别是海绵城市建设做得更好。
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提防由于碎片化建设而走“回头路”。由于一些城市规划前瞻性和严肃性不够,很多城市在进行传统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时跟先进的理念完全格格不入,使得旧城改造任务繁重。比如,前期很多城市已经开展了生态城市建设,但由于理念不先进,今后必须将高出地面的绿化带变成下凹式,马路牙子换成有豁口的道边石等,这都将造成巨大的人力和财力浪费。
同时,对于逢雨必涝的街区,采用海绵设施实现暴雨峰值的消减和错峰,并尽可能采取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经过滞留和净化应就近排入水体或可资利用的蓄水池等。对于黑臭水体治理,应该杜绝污水直排进入城市水体,实现污水全部截流。鉴于目前很多城市水体污水截流后出现水体断流,污水处理厂应该尽可能设置在内河中上游,尾水作为城市水体的生态补充水源。
他还建议,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中,必须在景观设计的同时实现生态净化功能,利用具有净化功能的水生植物系统,进一步净化污水处理厂尾水中的N、P,避免污水厂过度处理,实现节能降耗。(完)
任南琪
中国工程院院士,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校长,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城市水质转化规律与保障技术”国家创新研究群体带头人,兼任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导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文转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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