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文化建设的若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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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3
来源:景观中国网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城市化快速发展,城市建设以空前的规模展开,绵延几千年的优秀传统文化保护面临关键的历史时期。今天,物质生产的能力已经逐渐满足人们的需求,而精神文化需求则前所未有地巨大而突出。城市不仅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城市化快速发展,城市建设以空前的规模展开,绵延几千年的优秀传统文化保护面临关键的历史时期。今天,物质生产的能力已经逐渐满足人们的需求,而精神文化需求则前所未有地巨大而突出。城市不仅在物质领域,在文化领域也应追求可持续发展。为此,每一座城市都应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不断丰富城市自身特有的文化内涵,找到属于城市自己的文化发展路径,在更高的层次上对城市精神进行新的归纳,使其既具有城市文化的本质特征,又符合现代社会的发展要求。同时,面对文化遗产保护和城市文化建设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和挑战,以文化战略的眼光进行审视,从全局的、宏观的、战略的和发展的角度进行思考和分析,得出正确的创新理念,应用于实践。
1.关于遗产大国与遗产强国的思考
我国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但是保存下来的文化遗产数量并不值得骄傲。土地面积相当于我国1/74的英格兰,登录保护建筑50万处,保护区8000多处。而我国登录的不可移动文物仅40万处,保护区仅数百处。我国列入国家层面保护的文化遗产数量明显偏少,即使与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也存在较大差距。例如埃及由中央政府 管理的文物古迹有2万余处;印度由国家管理的文物古迹有5000处左右;越南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也有2823处,而我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数量仅为2351处。这一严峻的现实,应该引起足够的关注,不能再自我陶醉于“文物大国”的称号。进入新世纪,通过文化遗产保护的大量实践,人们对文化遗产价值认识日益深化,促进保护领域日益扩大,乡土建筑、工业遗产、农业遗产、文化景观、文化线路、系列遗产、20世纪遗产、非物质遗产等新成员不断涌现,几乎涉及到“与人类有关的所有领域”,不仅包括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物质遗产和非物质遗产,及其文化遗产环境在内的整体,而且有向动态化、巨型化、线型化和生活功能化等方向扩展的趋势。伴随着人类对文化多样性和生物多样性的尊重愈加突出,文化遗产保护的对象必将继续扩大。
我们没有必要担心列入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容和数量太多,与当代人应该承担的历史使命相比,与子孙后代的文化需求相比,在每日每时都在发生变化的城市中,今天可供保护的文化遗产已经不是太多,而是太少。因此需要紧急行动起来,争分夺秒地为当代、更为后代把那些有幸留存至今,反映城市发展进程的文化遗产抢救下来,把更多的文化遗产列入国家保护之列。文化遗产不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凝固不变的对象,对于文化遗产的认识也将永远处于发展变化之中。今天,应不断总结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的成果,研究保护内涵的深化和保护外延的拓展,推动文化遗产的概念更加清晰完整,城市文化的内容更加丰富多彩,也使人们更加体验到,“城市本身就是文化遗产”的深刻含义。面对不断丰富变化的文化遗产概念,不能囿于传统的思维定势,就事论事,以物论物,特别是对文化遗产的价值认知要避免狭隘性、片面性、主观性和封闭性。应建立起整体、系统、综合的文化遗产观,使文化遗产保护不再是单纯的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而是更多地立足于对自然生态环境、历史变迁轨迹、人的内心世界的尊重。重新认识复合系统中的文化遗产资源,是新时期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任务。同时,需要我们不断对文化遗产的发展趋势进行前瞻性思考,做出全面的分析判断,提出整体的保护对策,实现文化遗产事业的战略转型,大步迈向“遗产强国”之列。
2.关于单体保护与整体保护的思考
文化遗产依赖于背景环境而存在。有背景环境的烘托,文化遗产才能全面彰显其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才能真正成为城市文明的载体。文化遗产保护应遵循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原则。真实性原则,就是要求不得改变文化遗产的历史原状,要尽可能地保护文化遗产所拥有的全部历史信息。完整性原则,则是要求将文化遗产及其周边环境作为一个整体,保护不仅限于其本身,还要保护其背景环境,特别是对于历史性城市更要保护好历史城区的整体环境。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的升温,许多历史性城市出现了持续的大规模改造热潮,在历史城区内采用一般性城市的改造方式,实施大拆大建,将传统街区成片推倒,建设大体量的建筑物和大规模的建筑群。针对当前历史城区保护面临的重重困境,应综合考虑历史性城市特殊的社会、经济、历史、自然条件,从整体上保护特色风貌和文化遗产。必须明确,保护各类文物建筑、文化遗址和历史街区,都只是保护历史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而不能取代历史城区的整体保护。
当前文化遗产环境保护的认识水平亟待提高。如果文化遗产的保护只停留在具体的、互不联系的物质形态上,那么在改造后的历史城区中,文化遗产的整体性、系统性和综合性就将被割断,一处处文化遗产就将沦为“文化孤岛”。这些散布于城市之中、被混凝土建筑森林所包围着的点点“孤岛”,在人们眼中就会再次沦为“古董”或“古玩”,既孤立,又不协调,失去了文化遗产应有的尊严,失去尊严的文化遗产将难以焕发活力,难以体现出应有的价值和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文化遗产不但具有不可替代性、不可再生性,而且具有不可分割性。今天,需要对历史城区整体保护的概念进行准确界定,认真分析其文化特色,从全局的角度研究文物建筑、文化遗址和历史街区的空间分布规律和空间整合关系,以及各自在历史城区中的作用和特色定位,将孤立散存的点状和片状结构变成更具保护意义的网状系统,充分发挥出文化遗产对提升历史城区整体价值的重要作用。同时,每个历史性城市均应明确历史城区整体保护的方针,制定整体保护规划,对于过去大拆大建式的 “旧城改造”政策做出方向性扭转,形成符合整体保护原则的保护目标、保护内容及保护措施,成为各方面都应遵守的保护纲领。
3.关于政府保护与全民保护的思考
文化遗产保护需要文物工作者和文物管理部门以“守土有责”的精神承担起庄严使命,但是,更需要广大民众的积极支持与参与。今天我们在专注于通过工程技术手段遏制文化遗产破坏的同时,却忽视了另一方面的变化,即伴随原有生产、生活方式的消失和原有人文、自然环境的改变,当地民众与文化遗产之间的文化情感日趋淡漠。而我们在保护工作中往往漠视民众分享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权利,忽略重建民众与文化遗产之间的情感联系,由此造成民众与文化遗产之间距离感的加大,其后果严重地影响着文化遗产事业的持久健康发展。今天,文化遗产在使人们了解自己以及生活的意义等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文化遗产只有通过合理地发挥作用,通过特定的方式,为民众所关注与分享,才会得到可持续的保护,也才会具有更加强盛的生命力。对于历史街区来说,积极稳妥的更新模式应该是适合当地具体社会经济状况的、充分听取公众特别是当地居民意见的、循序渐进的、注重差异化和分散化的更新模式,而不应该是主观和强制性的、一厢情愿的、过于刚性的、一刀切的集中拆迁改造模式,应给居民提供更多有针对性的、具有选择余地的更新方案,特别是在去留问题上给居民多种选择,尊重他们的自主选择。
随着时代的发展,文化遗产保护也在向深度和广度方向发展,与社会生活的关联度越来越高。文化遗产保护的深度发展,即意味着使文化遗产在人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中深深扎根,使人们对文化遗产价值的认识日益深化,与广大民众建立起更为紧密的文化与情感联系。文化遗产保护的广度发展,即意味着使人们更多地拥有合理利用文化遗产的选择和机遇,更加全面地接受文化遗产教育并从中受益,使保护成果不断惠及广大民众文化生活的各个层面和所有方面。今天,应以新的观念对待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探索更积极、更合理、更有效的途径,为保护文化遗产提供更广泛、更强大的舆论支持和更丰富的物质保障,使文化遗产真正为社会公众所共享,有力地推动文化遗产所在地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应将“沟通关联”和“培育情感”作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应尽职责,积极倡导民众成为文化遗产保护的知情者和受益人的理念。同时,从某种意义上说,历史街区中传统生活方式的消失与传统建筑的消失同样可怕。真正的保护不应使原有居民成分发生急剧变迁,不应让传统的生活方式骤然消失,而应该在整体上保持一种渐进演化,让历史街区和其中的居民共同讲述真实的故事,把历史遗存、传统记忆与地域文化同时留下。
4.关于有效保护与积极保护的思考
面对城市化的快速进程,今天文化遗产保护处于最危险、最紧迫、最关键的历史阶段。文化遗产资源是一座城市最珍贵的资产,城市的魅力和发展动力来自于文化的积淀。在城市文化的公共性、公益性日益加强的今天,文化遗产不应该仅仅是专业工作者呵护的对象,而应融入社会生活,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进一步诠释和丰富它们的综合价值。应关注文化遗产对于提升民众生活质量、创造城市文化环境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保护文化遗产不应排斥对其合理利用,而且合理利用恰恰是最好的保护。2007年9月,吴良镛教授在城市文化国际研讨会上提出“积极保护,整体创造”的理论观点。“积极保护”,即将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建设发展统一起来,不仅保护文化遗产本身,还要保持其原有生态和环境,新的建筑可以并且也需要创新,但是应遵从建设的新秩序,而不是“就建筑论建筑”“就保护论保护”。“整体创造”,即通过建设过程中的不断调节,追求城市组成部分之间成长中的整体秩序,把各方面的问题综合起来考虑,化建筑的个别处理为整体性创造, 既保持和发展城市建筑群原有的文化风范,又使新建筑赋有时代风貌,实现有机更新。
文化遗产在社会生活中不能只扮演弱者的角色。尽管文化遗产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呵护,尤其是在过度注重经济利益的社会环境中,但是它们需要的不是人们给与怜悯式的保护,而是需要人们真正认识到文化遗产对于城市发展和改善市民生活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价值,给予积极的保护。在新世纪,应主动发挥文化遗产的多方面综合作用,使文化遗产进一步融入社区生活、融入经济发展、融入城市建设,既给专业人士,但更多地是给民众以精神的、情感的、美的享受和启迪。今天在文化遗产保护和城市文化建设领域,有着诸多亟待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需要运用“积极保护,整体创造”的理论展开实践。例如如何在西安、洛阳以及北京历史城区等大型古代城市遗址特别集中的城市,设立“国家文化遗产保护特区”,给予特殊保护政策的课题;如何实施长城、大运河和丝绸之路等巨型、线型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扩大文化遗产保护视野的课题;如何开展海峡西岸文化遗产、我国早期木结构建筑群等“系列遗产”的整体保护,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综合研究的课题;如何抓住产业结构调整机遇,实现以首钢、江南造船厂等为代表的工业遗产保护性再利用,带动全国工业遗产保护的课题;如何面对全国博物馆建设新的高潮,实现将博物馆社会教育功能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课题;如何借鉴“欧洲文化之都”活动的举办经验,在我国开展“中国文化之都”活动的课题,等等。
5.关于文化遗产与文化资源的思考
今天,在我国城市,一方面精神文化产品的供给相对于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而言,已经形成“战略性短缺”,文化发展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状况尖锐存在,促进文化发展的任务愈来愈紧迫,这关系到国家的文化安全,关系到建设良好城市文化环境。另一方面,随着世界范围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发展变化,文化遗产对国家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重大作用日益显现。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文化遗产多重价值的重要性,各地政府在制定相关文化政策时,也不可回避地要考虑投入维护文化遗产可能带来的综合效益。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精神资本、文化资本、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如果仅仅把文化遗产当做珍稀物品加以保留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深入发掘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将其转化为服务于人类现代和未来生活的文化资源。当人们把文化遗产当做一种经济资源和物质财富,就会随心所欲地处置它们,而如果把它们视为珍贵的文化资源和精神财富,就会永远保护它们,以它们为伴,以它们为荣,甚至把它们作为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我国不少历史性城市,在处理发展与保护之间的关系方面,没有能够充分认识到历史性城市是我国文化遗产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人类共同的宝贵财富,同时也是不可再生和无法替代的文化资源。
文化遗产应该作为城市发展的文化资源,成为创造文化城市的不竭动力。文化遗产作为城市文化特征的载体,对它们的保护就是对文化资源的丰富。今天,保护文化遗产的理由,不仅仅取决于它是否还具有以往的使用价值,也不完全取决于它具有多么珍贵的艺术和科学价值,同时还取决于它是否已经成为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促进城市发展的关键因素。合理利用是积极保护的重要内容,作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方式,日益得到世界各国和社会各界的认同。其内容既包括延续与恢复文化遗产的原初功能,也包括开拓有利于其传承的新的功能。长期以来,在文化遗产“保护”,还是“利用”的问题上各执一词,争论不休,而实际上,无论是“保护”还是“利用”,都不是目的,“传承”才是真正的目的。传承是最有效的保护,发展是最深刻的弘扬。文化遗产保护的本质就是文化的传承与发展问题。积极开展文化遗产事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作用的研究,填补长期以来缺乏文化遗产事业综合贡献测算的空白,为各级政府及相关机构提供决策依据,使文化遗产作为城市无比珍贵的文化资源,确立在社会上应有的地位,使社会更加理解和支持文化遗产保护,从而达到文化遗产事业与社会经济的同步发展。正确处理文化遗产保护的各种关系,实际上就是对科学发展观的忠实实践。
6.关于文化积累与文化创造的思考
文化积累与文化创造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种关系从人类诞生起就始终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直至今天。城市是文化的摇篮、文化的土壤、文化的容器,城市不断地培育出新的先进的城市文化。同时,千百年来,文化创造成功地为城市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并将其不断地向更高的成就推进。没有文化创造,就不会有今天这样丰富多彩的城市文化。但是,当前我国城市不仅面临着对既有文化遗产保护不力的问题,更面临着对新的城市文化创造乏力的问题。文化创造是一个城市生产力发展的源泉,是城市发展的精神动力,是城市物质创造最基本的原生动力,城市正是在不断的文化创造中得以传承和发展。正确处理继承和创新的关系,是文化创造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城市文化不是化石,化石可以凭借其古老而价值不衰,城市文化是活的生命,只有发展才有持久的生命力,只有传播才有影响力,只有具备影响力,城市发展才有持续的力量。所以,城市文化不仅需要积累,还需要振兴,需要创新。只有文化内涵丰富、发展潜力强大的城市才是魅力无穷、活力无限的城市。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在当前,不断创造新的城市文化,是满足城市居民精神文化需要的必然要求。面对民众迫切呼唤新的城市文化生活,也要求城市必须提高自己对新的城市文化的创造能力。
要创造当代先进文化,就必须通过对城市传统文化的深刻继承和科学扬弃,来培育和丰富既有独特民族传统、浓郁地方特色,又有鲜明时代精神的城市文化。积累与创造必须统一起来,而且可以统一起来。丧失了保留至今的文化遗产,城市将失去自己的文化记忆;创造不出新的城市文化,城市将迷失自己的发展方向。文化遗产既是昨天的辉煌、又是今天的财富,还是明天的希望。只有积累与创新两者并重,城市才能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发展。今天,在考虑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同时,也要考虑城市文化创造和传承的问题,在考虑城市文化特色的审美要求时,更要考虑可持续发展的增量要求。文化创新的高度往往取决于对文化遗产发掘的深度。城市的发展不仅要有对文化遗产的积累和传承,还要有对新的城市文化的开拓和创造,能够不断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新的文化,这样才能始终保持活力。新的世纪需要激动人心的文化发展目标。吴良镛教授关于“中华文化枢纽工程”的创意使我们得到启示,镶嵌在中华大地上的一座座历史文化名城,就应作为一项项无与伦比的“中华文化枢纽工程”。在我国面向未来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应加大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力度,继承和发扬文化内涵与人文精神,把它们建设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座座灯塔,维系全体中国人民的精神纽带,以保护、继承、发展为核心,创造代表中华文明高度的“中华文化枢纽工程”。
7.关于文化定位与文化复兴的思考
在我国,城市“文化定位”正在成为许多城市关注的课题,以文化为轴心的城市发展战略,成为越来越多城市的共同选择。今天,人们认识到,城市现代化不应该只体现在建筑的叠加与罗列,道路的延伸与交叉,而应该体现出城市的自然环境、建筑艺术和市民素质的和谐结合,应该体现出城市的传统风情、现实生活和文化创造的和谐共生。城市文化是一个具有多维特质的概念,因此应当从整体的角度入手,对城市文化系统地加以研究。今天,物质生产的能力已经逐渐满足需求,而精神文化需求则前所未有的巨大而突出。当人们的物质生活逐渐由温饱走向富裕,必然对文化品位提出更高的要求。一个城市的发展可以“跨越”经济增长的阶段,但人文特色、人文精神的培育和塑造,必然需要长时期的历史文化积淀,短期“包装”或“打造”难以替代。一方面是发展,一方面是保护;一方面是经济实力的提升,一方面是文化传统的捍卫,只能在这两者之间找到一个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平衡点,共同促进,协调发展。
建设文化城市,应该成为城市发展的鲜明主题,而城市文化特色的维护和发展,则是文化城市建设的先期条件。今天对待城市文化的观念和方式,决定着城市走向未来的步伐。为此,在城市建设中应该注重城市人文生态的平衡和发展,在发展特色城市、魅力城市上下功夫,以突出城市综合竞争力中的文化竞争力,校正当前城市建设中忽视文化的弊端。每一座城市都应该通过深入发掘城市文化内涵,进行融贯的综合研究,对城市“文化定位”做出积极回应,探索实现城市文化复兴之策。城市不仅要在城市化快速进程中为人们身体的栖居提供物质场所,还要为人们心灵的栖息提供精神空间,任何违背人的全面发展的做法,都是与城市追求的终极目标相违背的。每一座城市都不应与其他城市比所谓“日新月异”的景观变化,因为这种竞赛是最糟糕的心态,是不了解自己城市的一种表现。每个城市都应该创造出自己的特色,并让别人尊重你的特色。对于城市文化的发展状况,需要高屋建瓴,远见卓识地加以引导并给予有力的政策回应。以人为本的城市文化必然是积极、健康、向上的,促使人们进步的文化。现代城市应在发展中进行长期和持久的文化复兴,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恢复文化生态的色泽,并在文化复兴中丰富新的城市文化内容,使民众在文化权益上各得其所,在文化享有上各获其利,在文化创造上各尽其能,使文化形态的生成与发展过程成为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过程。
8.关于城市时代与文化时代的思考
目前,我国在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迈进,面临着社会经济的巨大变革,新旧体制的衔接与更替,东西方文化的交融与碰撞;旧的经济秩序和价值观念的解体,新的文化理想和发展战略的酝酿,一切都是如此得急剧。由此可以说,我国正处在极其特殊的历史时期,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中华民族必须抓住这一历史的机遇,实现伟大的复兴。唤起全民族追求城市文化精神应是时代的责任和使命。吴良镛教授指出:“事实上,今天的中国城市无论沿海还是内地都处在大规模的建设高潮之中,可以说已经进入城市的黄金时代;并且,依笔者所见,如果乐观一点说,中国可以有若干城市同时塑造它们的黄金时代。”学术大师的论述启示我们,应该把当今我国城市的发展,放到历史的长河中和全球化的宏阔背景中,有一个更高的定位,塑造城市的黄金时代,为中华文化复兴注入城市文化的时代活力。是努力建设具有伟大理想和抱负的文化城市,还是继续滑向毫无特色和生气的平庸城市,这一重大决策举足轻重,对未来城市的社会走向、民生质量、文化传承以及可持续发展都将意义深远。今天决策正确则可以在今后数十年内面对城市化快速发展进程而立于不败之地,甚至可以奠定今后百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城市繁荣的基础。反之,则可能因为决策失误而付出长期的甚为巨大的代价。
如果说现阶段世界各城市之间的竞争,首先是城市功能和经济地位的竞争,那么,今后世界各城市之间的竞争,必然是文化的竞争。综观世界闻名遐迩的文化城市,无论古代、近代还是现代,之所以能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都是因为它们在立足于本土文化和区域特色的基础上发展。今天我们需要更多理想的文化城市,需要更多比古代“城市黄金时代”更加文明、更加繁荣的现代城市。在实践中人们认识到,现代城市不仅具有功能,更应该拥有文化。今天,无论是城市战略规划的编制,还是城市公共政策的确立,都受到全球化的影响。在这一背景下,具有鲜明文化特色的城市,更具有全球竞争的能力,更能捕捉到发展机遇。应使文化遗产保护和城市文化建设成为城市发展的积极力量,使城市建设从单纯的房屋、设施建设转向更高层次的文化活动,而这种文化活动恰恰体现了城市建设行为的本质意义,即城市不仅要为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物质环境,而且要为市民提供一个高尚的文化空间。如何成功跨越转型期这道门槛,关系到城市未来的发展质量和水平,是横亘在每一个经济发展达到此阶段的城市面前的新挑战,而跨越门槛,战胜挑战的核心力量是城市文化。
1.关于遗产大国与遗产强国的思考
我国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但是保存下来的文化遗产数量并不值得骄傲。土地面积相当于我国1/74的英格兰,登录保护建筑50万处,保护区8000多处。而我国登录的不可移动文物仅40万处,保护区仅数百处。我国列入国家层面保护的文化遗产数量明显偏少,即使与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也存在较大差距。例如埃及由中央政府 管理的文物古迹有2万余处;印度由国家管理的文物古迹有5000处左右;越南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也有2823处,而我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数量仅为2351处。这一严峻的现实,应该引起足够的关注,不能再自我陶醉于“文物大国”的称号。进入新世纪,通过文化遗产保护的大量实践,人们对文化遗产价值认识日益深化,促进保护领域日益扩大,乡土建筑、工业遗产、农业遗产、文化景观、文化线路、系列遗产、20世纪遗产、非物质遗产等新成员不断涌现,几乎涉及到“与人类有关的所有领域”,不仅包括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物质遗产和非物质遗产,及其文化遗产环境在内的整体,而且有向动态化、巨型化、线型化和生活功能化等方向扩展的趋势。伴随着人类对文化多样性和生物多样性的尊重愈加突出,文化遗产保护的对象必将继续扩大。
我们没有必要担心列入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容和数量太多,与当代人应该承担的历史使命相比,与子孙后代的文化需求相比,在每日每时都在发生变化的城市中,今天可供保护的文化遗产已经不是太多,而是太少。因此需要紧急行动起来,争分夺秒地为当代、更为后代把那些有幸留存至今,反映城市发展进程的文化遗产抢救下来,把更多的文化遗产列入国家保护之列。文化遗产不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凝固不变的对象,对于文化遗产的认识也将永远处于发展变化之中。今天,应不断总结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的成果,研究保护内涵的深化和保护外延的拓展,推动文化遗产的概念更加清晰完整,城市文化的内容更加丰富多彩,也使人们更加体验到,“城市本身就是文化遗产”的深刻含义。面对不断丰富变化的文化遗产概念,不能囿于传统的思维定势,就事论事,以物论物,特别是对文化遗产的价值认知要避免狭隘性、片面性、主观性和封闭性。应建立起整体、系统、综合的文化遗产观,使文化遗产保护不再是单纯的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而是更多地立足于对自然生态环境、历史变迁轨迹、人的内心世界的尊重。重新认识复合系统中的文化遗产资源,是新时期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任务。同时,需要我们不断对文化遗产的发展趋势进行前瞻性思考,做出全面的分析判断,提出整体的保护对策,实现文化遗产事业的战略转型,大步迈向“遗产强国”之列。
2.关于单体保护与整体保护的思考
文化遗产依赖于背景环境而存在。有背景环境的烘托,文化遗产才能全面彰显其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才能真正成为城市文明的载体。文化遗产保护应遵循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原则。真实性原则,就是要求不得改变文化遗产的历史原状,要尽可能地保护文化遗产所拥有的全部历史信息。完整性原则,则是要求将文化遗产及其周边环境作为一个整体,保护不仅限于其本身,还要保护其背景环境,特别是对于历史性城市更要保护好历史城区的整体环境。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的升温,许多历史性城市出现了持续的大规模改造热潮,在历史城区内采用一般性城市的改造方式,实施大拆大建,将传统街区成片推倒,建设大体量的建筑物和大规模的建筑群。针对当前历史城区保护面临的重重困境,应综合考虑历史性城市特殊的社会、经济、历史、自然条件,从整体上保护特色风貌和文化遗产。必须明确,保护各类文物建筑、文化遗址和历史街区,都只是保护历史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而不能取代历史城区的整体保护。
当前文化遗产环境保护的认识水平亟待提高。如果文化遗产的保护只停留在具体的、互不联系的物质形态上,那么在改造后的历史城区中,文化遗产的整体性、系统性和综合性就将被割断,一处处文化遗产就将沦为“文化孤岛”。这些散布于城市之中、被混凝土建筑森林所包围着的点点“孤岛”,在人们眼中就会再次沦为“古董”或“古玩”,既孤立,又不协调,失去了文化遗产应有的尊严,失去尊严的文化遗产将难以焕发活力,难以体现出应有的价值和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文化遗产不但具有不可替代性、不可再生性,而且具有不可分割性。今天,需要对历史城区整体保护的概念进行准确界定,认真分析其文化特色,从全局的角度研究文物建筑、文化遗址和历史街区的空间分布规律和空间整合关系,以及各自在历史城区中的作用和特色定位,将孤立散存的点状和片状结构变成更具保护意义的网状系统,充分发挥出文化遗产对提升历史城区整体价值的重要作用。同时,每个历史性城市均应明确历史城区整体保护的方针,制定整体保护规划,对于过去大拆大建式的 “旧城改造”政策做出方向性扭转,形成符合整体保护原则的保护目标、保护内容及保护措施,成为各方面都应遵守的保护纲领。
3.关于政府保护与全民保护的思考
文化遗产保护需要文物工作者和文物管理部门以“守土有责”的精神承担起庄严使命,但是,更需要广大民众的积极支持与参与。今天我们在专注于通过工程技术手段遏制文化遗产破坏的同时,却忽视了另一方面的变化,即伴随原有生产、生活方式的消失和原有人文、自然环境的改变,当地民众与文化遗产之间的文化情感日趋淡漠。而我们在保护工作中往往漠视民众分享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权利,忽略重建民众与文化遗产之间的情感联系,由此造成民众与文化遗产之间距离感的加大,其后果严重地影响着文化遗产事业的持久健康发展。今天,文化遗产在使人们了解自己以及生活的意义等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文化遗产只有通过合理地发挥作用,通过特定的方式,为民众所关注与分享,才会得到可持续的保护,也才会具有更加强盛的生命力。对于历史街区来说,积极稳妥的更新模式应该是适合当地具体社会经济状况的、充分听取公众特别是当地居民意见的、循序渐进的、注重差异化和分散化的更新模式,而不应该是主观和强制性的、一厢情愿的、过于刚性的、一刀切的集中拆迁改造模式,应给居民提供更多有针对性的、具有选择余地的更新方案,特别是在去留问题上给居民多种选择,尊重他们的自主选择。
随着时代的发展,文化遗产保护也在向深度和广度方向发展,与社会生活的关联度越来越高。文化遗产保护的深度发展,即意味着使文化遗产在人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中深深扎根,使人们对文化遗产价值的认识日益深化,与广大民众建立起更为紧密的文化与情感联系。文化遗产保护的广度发展,即意味着使人们更多地拥有合理利用文化遗产的选择和机遇,更加全面地接受文化遗产教育并从中受益,使保护成果不断惠及广大民众文化生活的各个层面和所有方面。今天,应以新的观念对待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探索更积极、更合理、更有效的途径,为保护文化遗产提供更广泛、更强大的舆论支持和更丰富的物质保障,使文化遗产真正为社会公众所共享,有力地推动文化遗产所在地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应将“沟通关联”和“培育情感”作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应尽职责,积极倡导民众成为文化遗产保护的知情者和受益人的理念。同时,从某种意义上说,历史街区中传统生活方式的消失与传统建筑的消失同样可怕。真正的保护不应使原有居民成分发生急剧变迁,不应让传统的生活方式骤然消失,而应该在整体上保持一种渐进演化,让历史街区和其中的居民共同讲述真实的故事,把历史遗存、传统记忆与地域文化同时留下。
4.关于有效保护与积极保护的思考
面对城市化的快速进程,今天文化遗产保护处于最危险、最紧迫、最关键的历史阶段。文化遗产资源是一座城市最珍贵的资产,城市的魅力和发展动力来自于文化的积淀。在城市文化的公共性、公益性日益加强的今天,文化遗产不应该仅仅是专业工作者呵护的对象,而应融入社会生活,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进一步诠释和丰富它们的综合价值。应关注文化遗产对于提升民众生活质量、创造城市文化环境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保护文化遗产不应排斥对其合理利用,而且合理利用恰恰是最好的保护。2007年9月,吴良镛教授在城市文化国际研讨会上提出“积极保护,整体创造”的理论观点。“积极保护”,即将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建设发展统一起来,不仅保护文化遗产本身,还要保持其原有生态和环境,新的建筑可以并且也需要创新,但是应遵从建设的新秩序,而不是“就建筑论建筑”“就保护论保护”。“整体创造”,即通过建设过程中的不断调节,追求城市组成部分之间成长中的整体秩序,把各方面的问题综合起来考虑,化建筑的个别处理为整体性创造, 既保持和发展城市建筑群原有的文化风范,又使新建筑赋有时代风貌,实现有机更新。
文化遗产在社会生活中不能只扮演弱者的角色。尽管文化遗产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呵护,尤其是在过度注重经济利益的社会环境中,但是它们需要的不是人们给与怜悯式的保护,而是需要人们真正认识到文化遗产对于城市发展和改善市民生活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价值,给予积极的保护。在新世纪,应主动发挥文化遗产的多方面综合作用,使文化遗产进一步融入社区生活、融入经济发展、融入城市建设,既给专业人士,但更多地是给民众以精神的、情感的、美的享受和启迪。今天在文化遗产保护和城市文化建设领域,有着诸多亟待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需要运用“积极保护,整体创造”的理论展开实践。例如如何在西安、洛阳以及北京历史城区等大型古代城市遗址特别集中的城市,设立“国家文化遗产保护特区”,给予特殊保护政策的课题;如何实施长城、大运河和丝绸之路等巨型、线型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扩大文化遗产保护视野的课题;如何开展海峡西岸文化遗产、我国早期木结构建筑群等“系列遗产”的整体保护,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综合研究的课题;如何抓住产业结构调整机遇,实现以首钢、江南造船厂等为代表的工业遗产保护性再利用,带动全国工业遗产保护的课题;如何面对全国博物馆建设新的高潮,实现将博物馆社会教育功能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课题;如何借鉴“欧洲文化之都”活动的举办经验,在我国开展“中国文化之都”活动的课题,等等。
5.关于文化遗产与文化资源的思考
今天,在我国城市,一方面精神文化产品的供给相对于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而言,已经形成“战略性短缺”,文化发展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状况尖锐存在,促进文化发展的任务愈来愈紧迫,这关系到国家的文化安全,关系到建设良好城市文化环境。另一方面,随着世界范围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发展变化,文化遗产对国家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重大作用日益显现。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文化遗产多重价值的重要性,各地政府在制定相关文化政策时,也不可回避地要考虑投入维护文化遗产可能带来的综合效益。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精神资本、文化资本、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如果仅仅把文化遗产当做珍稀物品加以保留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深入发掘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将其转化为服务于人类现代和未来生活的文化资源。当人们把文化遗产当做一种经济资源和物质财富,就会随心所欲地处置它们,而如果把它们视为珍贵的文化资源和精神财富,就会永远保护它们,以它们为伴,以它们为荣,甚至把它们作为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我国不少历史性城市,在处理发展与保护之间的关系方面,没有能够充分认识到历史性城市是我国文化遗产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人类共同的宝贵财富,同时也是不可再生和无法替代的文化资源。
文化遗产应该作为城市发展的文化资源,成为创造文化城市的不竭动力。文化遗产作为城市文化特征的载体,对它们的保护就是对文化资源的丰富。今天,保护文化遗产的理由,不仅仅取决于它是否还具有以往的使用价值,也不完全取决于它具有多么珍贵的艺术和科学价值,同时还取决于它是否已经成为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促进城市发展的关键因素。合理利用是积极保护的重要内容,作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方式,日益得到世界各国和社会各界的认同。其内容既包括延续与恢复文化遗产的原初功能,也包括开拓有利于其传承的新的功能。长期以来,在文化遗产“保护”,还是“利用”的问题上各执一词,争论不休,而实际上,无论是“保护”还是“利用”,都不是目的,“传承”才是真正的目的。传承是最有效的保护,发展是最深刻的弘扬。文化遗产保护的本质就是文化的传承与发展问题。积极开展文化遗产事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作用的研究,填补长期以来缺乏文化遗产事业综合贡献测算的空白,为各级政府及相关机构提供决策依据,使文化遗产作为城市无比珍贵的文化资源,确立在社会上应有的地位,使社会更加理解和支持文化遗产保护,从而达到文化遗产事业与社会经济的同步发展。正确处理文化遗产保护的各种关系,实际上就是对科学发展观的忠实实践。
6.关于文化积累与文化创造的思考
文化积累与文化创造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种关系从人类诞生起就始终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直至今天。城市是文化的摇篮、文化的土壤、文化的容器,城市不断地培育出新的先进的城市文化。同时,千百年来,文化创造成功地为城市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并将其不断地向更高的成就推进。没有文化创造,就不会有今天这样丰富多彩的城市文化。但是,当前我国城市不仅面临着对既有文化遗产保护不力的问题,更面临着对新的城市文化创造乏力的问题。文化创造是一个城市生产力发展的源泉,是城市发展的精神动力,是城市物质创造最基本的原生动力,城市正是在不断的文化创造中得以传承和发展。正确处理继承和创新的关系,是文化创造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城市文化不是化石,化石可以凭借其古老而价值不衰,城市文化是活的生命,只有发展才有持久的生命力,只有传播才有影响力,只有具备影响力,城市发展才有持续的力量。所以,城市文化不仅需要积累,还需要振兴,需要创新。只有文化内涵丰富、发展潜力强大的城市才是魅力无穷、活力无限的城市。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在当前,不断创造新的城市文化,是满足城市居民精神文化需要的必然要求。面对民众迫切呼唤新的城市文化生活,也要求城市必须提高自己对新的城市文化的创造能力。
要创造当代先进文化,就必须通过对城市传统文化的深刻继承和科学扬弃,来培育和丰富既有独特民族传统、浓郁地方特色,又有鲜明时代精神的城市文化。积累与创造必须统一起来,而且可以统一起来。丧失了保留至今的文化遗产,城市将失去自己的文化记忆;创造不出新的城市文化,城市将迷失自己的发展方向。文化遗产既是昨天的辉煌、又是今天的财富,还是明天的希望。只有积累与创新两者并重,城市才能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发展。今天,在考虑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同时,也要考虑城市文化创造和传承的问题,在考虑城市文化特色的审美要求时,更要考虑可持续发展的增量要求。文化创新的高度往往取决于对文化遗产发掘的深度。城市的发展不仅要有对文化遗产的积累和传承,还要有对新的城市文化的开拓和创造,能够不断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新的文化,这样才能始终保持活力。新的世纪需要激动人心的文化发展目标。吴良镛教授关于“中华文化枢纽工程”的创意使我们得到启示,镶嵌在中华大地上的一座座历史文化名城,就应作为一项项无与伦比的“中华文化枢纽工程”。在我国面向未来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应加大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力度,继承和发扬文化内涵与人文精神,把它们建设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座座灯塔,维系全体中国人民的精神纽带,以保护、继承、发展为核心,创造代表中华文明高度的“中华文化枢纽工程”。
7.关于文化定位与文化复兴的思考
在我国,城市“文化定位”正在成为许多城市关注的课题,以文化为轴心的城市发展战略,成为越来越多城市的共同选择。今天,人们认识到,城市现代化不应该只体现在建筑的叠加与罗列,道路的延伸与交叉,而应该体现出城市的自然环境、建筑艺术和市民素质的和谐结合,应该体现出城市的传统风情、现实生活和文化创造的和谐共生。城市文化是一个具有多维特质的概念,因此应当从整体的角度入手,对城市文化系统地加以研究。今天,物质生产的能力已经逐渐满足需求,而精神文化需求则前所未有的巨大而突出。当人们的物质生活逐渐由温饱走向富裕,必然对文化品位提出更高的要求。一个城市的发展可以“跨越”经济增长的阶段,但人文特色、人文精神的培育和塑造,必然需要长时期的历史文化积淀,短期“包装”或“打造”难以替代。一方面是发展,一方面是保护;一方面是经济实力的提升,一方面是文化传统的捍卫,只能在这两者之间找到一个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平衡点,共同促进,协调发展。
建设文化城市,应该成为城市发展的鲜明主题,而城市文化特色的维护和发展,则是文化城市建设的先期条件。今天对待城市文化的观念和方式,决定着城市走向未来的步伐。为此,在城市建设中应该注重城市人文生态的平衡和发展,在发展特色城市、魅力城市上下功夫,以突出城市综合竞争力中的文化竞争力,校正当前城市建设中忽视文化的弊端。每一座城市都应该通过深入发掘城市文化内涵,进行融贯的综合研究,对城市“文化定位”做出积极回应,探索实现城市文化复兴之策。城市不仅要在城市化快速进程中为人们身体的栖居提供物质场所,还要为人们心灵的栖息提供精神空间,任何违背人的全面发展的做法,都是与城市追求的终极目标相违背的。每一座城市都不应与其他城市比所谓“日新月异”的景观变化,因为这种竞赛是最糟糕的心态,是不了解自己城市的一种表现。每个城市都应该创造出自己的特色,并让别人尊重你的特色。对于城市文化的发展状况,需要高屋建瓴,远见卓识地加以引导并给予有力的政策回应。以人为本的城市文化必然是积极、健康、向上的,促使人们进步的文化。现代城市应在发展中进行长期和持久的文化复兴,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恢复文化生态的色泽,并在文化复兴中丰富新的城市文化内容,使民众在文化权益上各得其所,在文化享有上各获其利,在文化创造上各尽其能,使文化形态的生成与发展过程成为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过程。
8.关于城市时代与文化时代的思考
目前,我国在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迈进,面临着社会经济的巨大变革,新旧体制的衔接与更替,东西方文化的交融与碰撞;旧的经济秩序和价值观念的解体,新的文化理想和发展战略的酝酿,一切都是如此得急剧。由此可以说,我国正处在极其特殊的历史时期,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中华民族必须抓住这一历史的机遇,实现伟大的复兴。唤起全民族追求城市文化精神应是时代的责任和使命。吴良镛教授指出:“事实上,今天的中国城市无论沿海还是内地都处在大规模的建设高潮之中,可以说已经进入城市的黄金时代;并且,依笔者所见,如果乐观一点说,中国可以有若干城市同时塑造它们的黄金时代。”学术大师的论述启示我们,应该把当今我国城市的发展,放到历史的长河中和全球化的宏阔背景中,有一个更高的定位,塑造城市的黄金时代,为中华文化复兴注入城市文化的时代活力。是努力建设具有伟大理想和抱负的文化城市,还是继续滑向毫无特色和生气的平庸城市,这一重大决策举足轻重,对未来城市的社会走向、民生质量、文化传承以及可持续发展都将意义深远。今天决策正确则可以在今后数十年内面对城市化快速发展进程而立于不败之地,甚至可以奠定今后百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城市繁荣的基础。反之,则可能因为决策失误而付出长期的甚为巨大的代价。
如果说现阶段世界各城市之间的竞争,首先是城市功能和经济地位的竞争,那么,今后世界各城市之间的竞争,必然是文化的竞争。综观世界闻名遐迩的文化城市,无论古代、近代还是现代,之所以能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都是因为它们在立足于本土文化和区域特色的基础上发展。今天我们需要更多理想的文化城市,需要更多比古代“城市黄金时代”更加文明、更加繁荣的现代城市。在实践中人们认识到,现代城市不仅具有功能,更应该拥有文化。今天,无论是城市战略规划的编制,还是城市公共政策的确立,都受到全球化的影响。在这一背景下,具有鲜明文化特色的城市,更具有全球竞争的能力,更能捕捉到发展机遇。应使文化遗产保护和城市文化建设成为城市发展的积极力量,使城市建设从单纯的房屋、设施建设转向更高层次的文化活动,而这种文化活动恰恰体现了城市建设行为的本质意义,即城市不仅要为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物质环境,而且要为市民提供一个高尚的文化空间。如何成功跨越转型期这道门槛,关系到城市未来的发展质量和水平,是横亘在每一个经济发展达到此阶段的城市面前的新挑战,而跨越门槛,战胜挑战的核心力量是城市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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