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伦理学视野中的新农村建设:“新桃源”陷阱与出路
引言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方针路线是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理念的体现,本文作者完全理解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的重要意义,完全赞成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二十字方针: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也完全赞成建设新农村规划的技术路线:即保证场地生态、历史、文化和民俗传承的充满活力的和谐新农村。
祸兮福兮,同样美好的愿望和目标,在不同的视野下会有完全不同的景象,看到的是完全不同的挑战和机遇,并会导致完全不同的策略和具体措施,结果也将完全不同。经济学家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作扩大内需、拉动经济的机遇和策略,因此加大资金投入、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农村产业化工程等等,被视为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社会学家把新农村建设当作缩小城乡差别、共享改革开放成果和建立公平、民主社会的机遇,因此呼吁乡村体制改革、建立农民为主体的地方组织、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城市建设者则籍此以推进乡村的城市化建设、以村镇整治为重点,将城市设施扩展到农村,因此便派大量城市规划师和工程师,带着打破一个旧世界,创造一个新世界的豪迈与激情,把一个个美丽的蓝图强加给广大乡村,大到土地利用规划和山河整治,小到农民房的设计,等等。各种视角的讨论可谓多如牛毛,其中不乏真知灼见。
从村镇物质空间规划建设的角度来讨论新农村建设是本文所关注的重点,这方面的论述,许多领导和学者也不乏高屋建瓴的指示和见地(仇保兴,2005,2006;汪光焘,2004,2005;李兵弟,2006;陈刚,2006)。本文则主要从土地伦理学的视野,来认识和预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视野的起始点仍然在物质空间层面上,即新农村城市化建设,但所延展的思考则涉及新农村建设命题的一些本质问题。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中华大地上的一个文明进程,而文明“决不是像人们通常认为的那样,通过奴役一片持续、稳定不变的土地来实现的。文明是一种人与人、人与其它动物、植物和土壤相谐共生的状态,而这种状态随时可能因任何一个共生方的退出而终止”(Leopold,1933)。五千年古老的中国土地上,每一个乡村都是人与土地生命的共生体,高效而脆弱,任何干扰与改变都将给这种漫长时间进程中形成的、暂时的和谐共生状态带来严峻的考验。远的不说,中国近五十年来以大地景观改造为手段的运动多多少少被烙上新农村建设的烙印,诸如合作化、人民公社、农业学大寨、大地园田化等等,它们所描绘的图景曾经是何等美妙,但给大地生态和乡土文化遗产带来的破坏,给国土生态可持续性带来的危害,以及给草根信仰体系带来的破坏,都令那些经历过的人们唏嘘不已,都曾对文明的进程带来事与愿违的阻碍。
一、认识“桃花源”遗产:土地伦理学视野下的中国乡村
东晋时代的陶渊明曾描绘过一个“桃花源”理想景观,这里有夹岸桃花落英缤纷的美景,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的丰饶,有须发童颜的健康和谐,有以酒相邀、不忌内外的邻里关系和友善社会,有只知有秦不知有汉的仁政理想。“桃花源”便是中国农业时代的理想农村,包含了和谐社会与和谐人地关系的双重理想。千百年来,正是这样的理想,指引着世代先民造地开田、引水灌溉、和睦乡里。在与自然及人类自身的相互作用过程中,经历过无数成功和失败,用生命换得与自然和谐之道、与社会和谐之道。当今的广大中国乡村,有的已然如“桃花源”的丰饶、安逸与美丽,有的则在通往“桃花源”的途中,有的则曾是“桃花源”而今却在衰败之中,有的则穷山恶水、远离桃源并永远不可能成为桃源。但无论如何,它们都使中国大地充满了关于天地—人—神和谐共生的遗产与故事,使中同大地充满灵秀与精神。
约4000多年前,在中国的黄河岸边,一起包括山洪在内的大规模群发性灾害事件,掩埋了整个利落,留下了一堆惨烈的尸骨(夏正楷、杨小燕,2003)。一位妇女怀中抱着幼子,在她被掩埋的那一刻,双膝跪地,仰天呼号,祈求神的降临。这神灵不是别的,正是大禹,他“左准绳,右规矩,载四时,以开九州,陂九泽,度九山。令益子众庶稻,可种卑湿。”他懂得如何与洪水为友,如何为人民选择安居之所,在合适的地方造田开垦,护理土地。也正因为如此,大禹被拥戴为中国封建时代第一位君主,堪称规划华夏大地景观之大神。也有因治一方之水土有功的而被奉为地方之神者,如修都扛堰的李冰父子,他们懂得与神为约,“深掏滩,浅作堰;”更有遍布大小城镇和乡里的地理术士们,他们“仰观天象,附察地形,”为茫茫众生卜居辩穴,附之山川林木以玄武、朱雀、青龙、白虎诸神。也正因为如此,遍中国大地,无处不为神灵所居,也无处不充满人与自然力相适应、相调和的景观遗产和精神灵光。直到近代,凡亲历过中国广大乡村景观的西方传教士和旅行者,无不以“诗情画意”来描述和赞美(Boemchmann,1906;March,1968;俞孔坚,1998)。
所以,对一个在经历了五千年天灾人祸之后,处于生态危机边缘的中华大地来说,要破坏和调整这种微妙的人地关系,其带来的后果可能是灾难性的。同时必须认识到,中国乡村不但是人地生态关系谐调的基本单元,是国土生态安全的基础,也是中华民族草根信仰体系的基本单元,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我的祖母曾告诉我:当一颗树长大变老之后,会变成神,有精灵栖居,同样,鱼虫鸟兽、山水花木也会因为时间而成为神,有精灵附体;当一块石头陪伴我们的家园,日久也会变为神,有精灵栖居,我们的山、水、林和土地本身又何尝不是?祖辈们修建庙宇神龛用以供奉这些自然和先贤的灵魂,它们保佑着我们的幸福安康:乡民们将祖坟供奉在田间地头、风水林中,看护着山山水水和草木万物;我们曾相信是这些精神庇佑着我们的现世生活,还相信我们未来的生活需要这些精神的指引。正因为这些信仰和精神的存在,我们的生活充满了意义。不管历史上有多少次改朝换代,这种建立在土地上的精神联系,构成了中华大地上众多民族的草根信仰体系,支撑着一个超稳定的社会结构,才使中华文明得以绵延不绝,可谓举世无双。从整个文明长河来看这种超稳定状态,可能有利有弊,但对一个农业人口众多大国来说,破坏这种草根信仰体系所带来的后果是不能不慎重预警并未雨绸缪的。
我们常说,可持续发展须有“全球化的思考,地方化的实践,”中国大地上的每一个乡村便是“地方化的实践”的最基本单元。这种持续稳定的人地生态关系是千百年来我们的农耕先辈们应对诸如洪水、干旱、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及在择居、造田、耕作、灌溉、栽植等方面的经验结晶;是人与土地上的各种自然过程、生物过程及人文过程,经历无数的尝试、适应、失败和胜利而获得的“生存艺术”。这种艺术教导了我们祖先如何构建并维持“桃花源”,使得我们的乡村景观不仅安全、丰产而且美丽;它使我们不但为丰饶富足而生活劳作,而且也为富有意义而生活劳作。如果把这门艺术分解为专项的“工程”或短时的财富“运动”,其破坏性的后果是不言自明的。
二、“新桃源”陷阱:新农村建设的另类预景
二十多年快速的城镇化使中国大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1999年的《北京宪章》中把我们这个时代称做“混乱的城市化”,吴良镛先生用“大建设”加”大破坏”来形容。这种破坏是全面的多方面的,可谓二千年未尝有过,其中尤其以国土生态环境的破坏和乡土文化遗产的消逝最为惨重,并因此影响到社会和文化各个方面(俞孔坚 李迪华,2003)。就在人们反思城镇建设的得失之时,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高潮又将来临,成千上万来自城市的规划师们已经带着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意志、带着他们描绘的“美丽蓝图”,奔向无数的乡村,仅北京就振出了200多名的规划师和建筑师(谈绪祥,2006),这意味着广大乡村也将不再宁静,成千上万个城市边缘和远郊的传统乡村聚落,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冲击。
图1 典型的中国乡村,人与土地的共生体(湖北宜昌,摄影:俞孔坚)
图2 新农村建设名义下的自然河流渠化和“城市化”工程,严重危害自然水系和生态过程
(浙江某地,摄影:俞孔坚)
在土地伦理学的视野里,在新农村建设高潮中,乡村人地共生体生命的危机体现在两个方面(文爱平,2006;俞孔坚,2006):
(1)原本脆弱的乡村人地生态系统将面临破坏,特别是水系统。村落从选址开基,经过几百年甚至上千年与环境的适应和发展演化,已经成为大地生命肌体的有机组成。山水格局,沟渠阡陌,护坡池塘,林木坟茔等景观元素,都使乡村生态系统维持在一个非常微妙的平衡状态。长期超饱和状态的耕作和人口压力,使这种平衡变得非常脆弱。因此,来自城市规划师们的“手术刀”对这样一个脆弱的人地共生体来说无疑是很危险的。以建设新农村名义进行的拦河筑坝、河道渠化、硬化以及不慎重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等,都会对原有自然水系统和生态系统带来严重破坏,对大地生态系统的自然服务功能带来严重的损害(见图1,2)
图3 典型的新农村规划:呆板恶俗,城市设计师和建筑师设计的理想图景(图象来源:胡伟)
图4 “新农村”样板工程:呆板恶俗,由城市设计师和建筑师设计,当地政府统一建设,
人与土地的割裂,居住与生产过程的割裂(湖北某地,摄影:俞孔坚)
(2)乡土文化遗产景观将面临灭顶之灾,草根社会结构和信仰体系的破坏所谓乡土文化遗产景观,是指那些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得到政府和文物部门保护的,对中国广大乡村的景观特色、国土风貌和民众的精神需求具有重要意义的景观元素、土地格局和空间联系,诸如祖坟,村头的风水树、风水林、风水池塘,等等。每一条小溪,每一块界碑,每一条古道,每一座龙王庙.每一座祖坟,都是一村、一族、一家人的精神寄托和认同的载体,它们尽管不像官方的、皇家的历史遗产那样宏伟壮丽,也没有得到政府的保护,但这些乡土的、民间的遗产景观,与他们祖先和先贤的灵魂一起,恰恰是构成中华民族草根信仰的基础,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稳定的基础,是和谐社会的根基。热爱祖国首先源于热爱自己的祖先和家乡的土地。
号称已进入“第二代欧式别墅”农民住宅的浙江华西村,四车道的宽广马路,兵营式的别墅群,被作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样板,大张旗鼓地在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中宣扬。这对于广大的村镇干部和农民来说,是何等的诱惑!一旦乡村盛行追求起欧式别墅、小洋楼之类(已经如此),其势头会比城市有过之而无不及;而再看看成千上万的、来之城市的设计师们又是怎样将及其恶俗、千篇一律的村镇布局、和建筑模式强加给缺乏鉴别能力的广大乡村干部和村民(见图3,4)。如此等等,将会开启中国乡土文化景观的毁灭历程,中华民族几千年来适应自然环境而形成的乡土遗产、充满诗情画意的乡土村落将成为历史。随之,文化认同将随之丧失,草根信仰体系将随之动摇。
三、“新桃源”之路:“反规划”
目标与战略:“反规划”建立国土生态安全格局与乡土遗产景观网络
本文强调中国乡村的山水格局、生态景观、乡土文化遗产和草根信仰体系,是中国乡土聚落“天地—人—神”和谐的基础。像以往历次关于土地的建没和改造运动一样,目前开展的、自上而下的新农村建设,对中国乡村人地共生体来说是一种干扰,必将给这一脆弱的人地关系带来巨大的冲击,如果能避免上述两方面的破坏,中国乡村大地生命和文明进程将得以延续,那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是中国社会发展的一大机遇,否者,这样的新农村运动则很可能成为危险,危害文明的进程,重蹈“农业学大寨”,“人民公社”,之覆辙。所谓“危机”正包含了这样两层含义。正是出于这样的认识,作者提出新农村建设中的“反规划”途径(俞孔坚 李迪华,等2001,2005):在进行土地整理、拆村建镇、拓路开渠和各种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之前,先进行“不建设”规划;应该首先从土地伦理学的角度,关照国土生态安全和维护乡土遗产景观。前者从物质上保障人民的栖息和安宁,后者从精神上保障人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皆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基础。
为此,提出以下两大策略:
1.建立国土生态安全格局,在各个尺度上维护国土生态安全。
生态安全格局是指对维护生态过程的健康和安全具有关键意义的景观元素、空间位置和联系,包括连续完整的山水格局、湿地系统、河流水系的自然形态、绿道体系,以及中国过去已经建立的防护林体系等等。它是一个多层次的、连续完整的网络。包括宏观的国土生态安全格局、区域的生态安全格局、和城市及乡村的微观生态安全格局。这些不同尺度上的生态安全格局,共同构成保障国土生态安全和健康的生态基础设施。
2.建立乡土遗产景观网络,保护中华民族民间信仰基础。
乡土遗产景观是指那些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得到政府和文物部门保护的、对中国广大城乡的景观特色、国土风貌和民众的精神需求具有重要意义的景观元素、土地格局和空间联系。如古老的龙山圣林、泉水溪流、古道驿站、祖先、前贤和爱国将士的陵墓遗迹,等等。它们应该得到系统完整的保护,形成连续、完整的景观网络。成为人民教育后代和开展游憩的永久空间,并与未来遍布全国的自行车和步行网络及游憩系统相结合。
在中国广大乡村,在漫长的人地共生体的互动和演化过程中,生态安全格局往往和乡土文化遗产景观相叠加而存在,如村落背后的“龙山”,村落前面和边上的“风水池”和“水口”,都是关键的生态景观,也是村落民间信仰的重要依托,因而往往得到时代村民的保护。而对于外在者来说,这些景观元素可能都被视而不见,以致于在建设过程中、和国土整理中彻底破坏。
四、措施
1.尽快由国务院领导成立专门机构,协调国土资源,建设,文物,环保,林业,水利,宗教,等部门,来统筹“国土生态安全格局与乡土遗产景观网络”建设;
2.尽快组织编制“国土生态安全格局与乡土遗产景观网络”保护规划。这项工作必须在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之前,或至少同时进行,并优先实施;
3.尽快组织制定《乡村景观保护法》,以及《生态安全格局保护法》,作为对文物保护法和环境保护法规及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法规等的补充。
4.尽快成立组织机构和专家指导机构,制定工作导则,开展相关规划和调研人员的培训工作,避免使这项事关国土生态安全和中华民族草根信仰基础的工作流于形式或不够细致。
五、结语
广大乡村是中华大地生态与社会文化生命系统的基本细胞,每一个这样的细胞都与中国大地上的山水格局和自然过程紧密相连,是国土生态安全网络的基本单元;也正因为这种人与自然的紧密联系,使大地充满了文化含义,大至“龙山”“龙脉,”江河湖海,小至一石一木,一田一池,无不意味深长;分布于中国乡村的乡土文化景观是中国草根信仰的基础,是每一家、每一族、每一村民的精神寄托和认同基础,是和谐社会的根基,也是土地上文明进程的保障。因此,国土生态安全格局与乡土遗产景观网络保护规划,事关国土生态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它是对国家既有的、局部的、国土生态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完善和提高,是个系统化的工作,事半而功倍,虽非显赫工程,却事关每个乡村和平民,润物无声,泽及万代。
当然,上文的全部讨论是在“新农村城市化建设”命题下展开的,更侧重于物质空间的城市化问题的讨论。命题本身是一种外源需求导向的、政府意志下的运动,而非内源需求导向的、乡土或民间过程,与中国广大乡村的人地共生体德的形成、发展、和演变历史是相悖的,轰轰烈烈的新农村建设对这个人地共生体来说是一种外来的干扰,其成效如何本身值得怀疑;更不用说连自己生活的城市都没有规划和建设好的城市设计师们,会把我们的美丽乡村糟蹋成什么样子(见图1—4)。毕竟,我们的目标应该是把城市建成生态化、人性化的宜居城市,而不是把乡村建成城市。
另一种更值得期待的“新农村城市化建设途径”是将物质建设过程留给农民自己,而将政府的美好意愿通过教育培训、鼓励和改善农民进城、改善它们进城就业的机会和条件来完成,把同等量的资金投入给农民及其后代的城市化和文明化,增强其在现代城市中的生存能力,授之以渔。这是一个关于如何将被动的、自上而下政府意志转化为积极主动的、民间意志和草根行动的过程,关于这一点,历史上的徽商在皖南大地上的新村建设,可以给我们许多启示,这方面的讨论已离本题太远,不再展开。
作者简介:
俞孔坚,哈佛大学设计学博士,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教授,院长,博士生导师,北京土人景观与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首席设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