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城市色彩 改善教学方式
admin
2006-09-19
来源:景观中国网
成功的城市色彩设计会为城市景观增添无穷的魅力,反之将会污染城市,影响城市居民的身心健康进而造成历史文化的记忆断层。掌握城市色彩的设计原则、改善教学方式,有利于培养建筑师的色彩意识和设计能力。
近年来城市色彩越来越被人们所关注。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在“两会”发言中提到,北京城市环境色彩设计缺乏整体性原则,色彩污染随处可见,因此加强对城市色彩规划与整合已迫在眉睫。教授认为,如果一个城市长期以来没有自己的色彩体系,致使该城市与其他城市色彩趋同,那么就会给人们造成历史文化的记忆断层。这种非持续发展的模式是令人难以接受的。问题是提给政府的,可也表明我们的建筑师在解决城市色彩的问题上办法不多,作为培养建筑师的高等院校自然也脱不了“片面”教学的责任。看看各院校的教学大纲,绘画色彩、色彩实习、色彩构成等课程跃然纸上,可见不是建筑院系不重视色彩教育,而是现有教学方式没能遵从城市色彩的设计原则,改革教学方式会从根本上改变色彩教育现状。但前提是理清城市色彩的设计原则。
城市色彩是指城市的外部空间中各种视觉事物所具有的色彩,它是一个广泛、综合的概念,可分为人工装饰色彩和自然色彩两类。城市中附着于建筑物、广场路面、交通工具、标牌、广告、服饰等物上的色彩属人工色。裸露的土地、山石、草坪、树木、河流、海滨、天空等展现的色彩属自然色。人工色还可分为固定色和流动色、永久色和临时色。建筑、桥梁、街道广场、城市雕塑等物体色,构成固定的永久性色彩;交通工具色、行人服饰色构成流动色;城市广告、标牌、路牌、报亭、路灯、霓虹灯及橱窗、窗台摆设等则构成临时色。它们充斥着人们的活动空间,影响着人们的视觉感受。城市色彩是构成城市景观的主要因素,也是改善城市环境功能的主要手段之一,成功的城市色彩设计会为城市增添无穷的魅力。但是实现成功的城市色彩设计不能只凭个人感觉,还要遵循城市色彩设计的以下原则。
1.突出自然美原则
杨曾宪教授认为,人类的色彩美感来自于其“自然向人生成”历史进程中,来自大自然对人的陶冶。对人类来说,自然的原生色总是易于接受的,甚至是最美的。因此,城市的色彩永远不能与大自然争美,而要尽量保护突出自然色,特别是树木、草地、河流、大海甚至岩石的自然色。所以,在城市色彩的设计中,要尽量使大面积的色彩不张扬、不艳丽,并且尽量将自然的色彩融入到建筑之中。城市色彩的制定还要考虑到城市环境的因素。滨海城市有碧海蓝天作为城市的背景,那里空气湿润、清新,灰尘很少,所以,在滨海城市采用一些艳丽的、现代的色彩是颇具视觉冲击力的,也是与自然环境相统一的,这可以使生活在那里的人们精神振奋、充满活力。但是,如果将这些现代的、艳丽的色彩用在内陆城市,诸如北京、西安、洛阳等地,那效果将会是截然相反的。在内陆城市,尤其是西部的城市,那里空气干燥,沙尘较多,再美丽的颜色经过沙尘的“洗礼”后也将变得暗淡,令人沮丧。
2.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原则
每个城市在发展过程中,都会因为社会和自然条件的原因,形成特殊的、并为本地居民所喜爱的色调。在城市色彩设计中必须考虑色彩的地方性,顺应当地的气候环境,尊重人们的色彩盲好传统,注重本地历史文脉的延续和气候特点,用色彩来体现城市的风格和文化气质。城市色彩积淀着城市历史。有些色彩是城市历史或政治、经济文化的反映,像北京皇城的金黄屋顶与民居的灰褐屋顶对比,便是中国封建社会皇权至上的写照;上海外滩建筑凝重的铅灰色,则透视着国际金融资本的威严;有些则是城市建筑自然选择的结果,像中国江南城市的灰瓦白墙,德国城市的红瓦黄墙等。无论白墙灰瓦还是黄墙红瓦,这些符合美学规律的色彩搭配,既是不同民族审美趣味的结晶,也形成了不同的文化传统。像欧洲城市,如果仅看其教堂,似乎有许多共同点。但如果看民居色调,无论是威尼斯或阿姆斯特丹,人们一眼便会辨析出来。尽管一些外墙涂料是新的,但其色彩却是历史的。城市色彩一旦积淀成型,便成为城市文化的载体,代言着历史的进程。所以随意破坏传统色调,则等于割断城市历史。这也是当代中国某些历史文化名城的悲哀所在。
3.服从城市功能分区的原则
规划设计城市色彩要服从城市的功能要求。功能有两方面含义,一是城市的整体功能,一是城市的分区功能。一座商业城市与一座文化或旅游城市,其色彩自然应该有所区别,一座大城市与一座小城市,其色彩原则也应有区别。对于像香港这样的商业大都市来讲,城市色彩服从于商业目的,即便色彩有些混乱,人们也能容忍。但对于巴黎、维也纳这样的文化名城,假如其城市色彩混乱,便对城市形象有绝大损害。米兰作为意大利最早的金融中心,其老城色调非常凝重,而威尼斯,作为旅游城市,其老城色彩则活泼得多,这两者是不能置换的。现代城市由于功能分区的不同,色彩基调也要有所不同,市行政中心(或广场)的色彩,一般应凝重一些;加工业区的色彩一般简洁、明快;商业区的色彩一般醒目、鲜艳力求吸引眼球,刺激消费;文化区的色彩要求雅致含蓄,能够展现当地的文化特色;娱乐区的色彩要求活泼、鲜明、富有朗气,能够调动乐观的情绪;居住区一般采用明亮、温暖、柔和色调,以应宜人的环境需求;办公区则为了体现理智、冷静的工作比质,倾向中性或偏冷的颜色。如此服从城市功能分区的原则
4.城市色彩的和谐原则
德国哲学家谢林在《艺术哲学》中指出:“……个别的美是不存在的,惟有整体才是美的。”同样城市的建筑群、道路、桥梁、小品、绿地、花卉等具有各种各样的色彩,城市色彩必须从整体上考虑,把这些色彩和谐地组合在一起,处理好人工装饰色彩之间、人工装饰色彩与自然色彩之间、单体与周边环境之间的色彩关系,达到和谐统一。对城市要确定一个统一的风格,注重主色调的选择,并在不同的功能区之间适当的辅以中间色,使城市色彩有所变化,而功能区之间的色彩也渐变过渡、协调一致。这里的和谐,是变化中、差异中的统一或协调。如果色彩没有变化,没有差异,也就无所谓和谐;但变化、差异过大,也就没有了和谐。和谐是色彩运用的核心原则,也是城市色彩的核心原则。
从以上四种原则可以看出,目前建筑院系开设的诸如绘画色彩、色彩实习、色彩构成等课程仅能对原则四——城市色彩的和谐起到启发和指导作用,而城市色彩的前三个原则却不能通过现有课程授予学生。笔者认为,只有改革教学方式才会改变建筑学专业的色彩教育现状,所谓改革教学方式,就是将城市色彩设计的原则补充到专业课中去。如:突出自然美原则可以补充到建筑设计、城市设计、景观设计的课程;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原则可以补充到建筑历史课程;服从城市功能分区的原则以补充到城市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居住区规划设计等课程。将城市色彩设计原则作为教学内容,作为课程设计内容,作为评定成绩的内容。做到课课有色彩,堂堂见颜色,使重视城市色彩的观念深入人心。只要建筑院系真正将城市色彩的设计原则,贯穿于专业课之中,明天的建筑师定会为消灭色彩污染,延承城市历史,加强对城市色彩的规划与整合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杨曾宪,试论城市色彩规划设计的意义及原则[J],城市2004,1
[2] 张惠东,关于城市色彩的思考[J],山西建筑 2004年12月
[3] 尚 磊,城市色彩设计与色彩应用[J],小城镇建设 2003.8
[4] 邓清华,城市色彩探析[J],现代城市研究 2002.4
作者单位:胡伟 杨曦 贾宁 中国矿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江苏 徐州 221008
城市色彩是指城市的外部空间中各种视觉事物所具有的色彩,它是一个广泛、综合的概念,可分为人工装饰色彩和自然色彩两类。城市中附着于建筑物、广场路面、交通工具、标牌、广告、服饰等物上的色彩属人工色。裸露的土地、山石、草坪、树木、河流、海滨、天空等展现的色彩属自然色。人工色还可分为固定色和流动色、永久色和临时色。建筑、桥梁、街道广场、城市雕塑等物体色,构成固定的永久性色彩;交通工具色、行人服饰色构成流动色;城市广告、标牌、路牌、报亭、路灯、霓虹灯及橱窗、窗台摆设等则构成临时色。它们充斥着人们的活动空间,影响着人们的视觉感受。城市色彩是构成城市景观的主要因素,也是改善城市环境功能的主要手段之一,成功的城市色彩设计会为城市增添无穷的魅力。但是实现成功的城市色彩设计不能只凭个人感觉,还要遵循城市色彩设计的以下原则。
1.突出自然美原则
杨曾宪教授认为,人类的色彩美感来自于其“自然向人生成”历史进程中,来自大自然对人的陶冶。对人类来说,自然的原生色总是易于接受的,甚至是最美的。因此,城市的色彩永远不能与大自然争美,而要尽量保护突出自然色,特别是树木、草地、河流、大海甚至岩石的自然色。所以,在城市色彩的设计中,要尽量使大面积的色彩不张扬、不艳丽,并且尽量将自然的色彩融入到建筑之中。城市色彩的制定还要考虑到城市环境的因素。滨海城市有碧海蓝天作为城市的背景,那里空气湿润、清新,灰尘很少,所以,在滨海城市采用一些艳丽的、现代的色彩是颇具视觉冲击力的,也是与自然环境相统一的,这可以使生活在那里的人们精神振奋、充满活力。但是,如果将这些现代的、艳丽的色彩用在内陆城市,诸如北京、西安、洛阳等地,那效果将会是截然相反的。在内陆城市,尤其是西部的城市,那里空气干燥,沙尘较多,再美丽的颜色经过沙尘的“洗礼”后也将变得暗淡,令人沮丧。
2.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原则
每个城市在发展过程中,都会因为社会和自然条件的原因,形成特殊的、并为本地居民所喜爱的色调。在城市色彩设计中必须考虑色彩的地方性,顺应当地的气候环境,尊重人们的色彩盲好传统,注重本地历史文脉的延续和气候特点,用色彩来体现城市的风格和文化气质。城市色彩积淀着城市历史。有些色彩是城市历史或政治、经济文化的反映,像北京皇城的金黄屋顶与民居的灰褐屋顶对比,便是中国封建社会皇权至上的写照;上海外滩建筑凝重的铅灰色,则透视着国际金融资本的威严;有些则是城市建筑自然选择的结果,像中国江南城市的灰瓦白墙,德国城市的红瓦黄墙等。无论白墙灰瓦还是黄墙红瓦,这些符合美学规律的色彩搭配,既是不同民族审美趣味的结晶,也形成了不同的文化传统。像欧洲城市,如果仅看其教堂,似乎有许多共同点。但如果看民居色调,无论是威尼斯或阿姆斯特丹,人们一眼便会辨析出来。尽管一些外墙涂料是新的,但其色彩却是历史的。城市色彩一旦积淀成型,便成为城市文化的载体,代言着历史的进程。所以随意破坏传统色调,则等于割断城市历史。这也是当代中国某些历史文化名城的悲哀所在。
3.服从城市功能分区的原则
规划设计城市色彩要服从城市的功能要求。功能有两方面含义,一是城市的整体功能,一是城市的分区功能。一座商业城市与一座文化或旅游城市,其色彩自然应该有所区别,一座大城市与一座小城市,其色彩原则也应有区别。对于像香港这样的商业大都市来讲,城市色彩服从于商业目的,即便色彩有些混乱,人们也能容忍。但对于巴黎、维也纳这样的文化名城,假如其城市色彩混乱,便对城市形象有绝大损害。米兰作为意大利最早的金融中心,其老城色调非常凝重,而威尼斯,作为旅游城市,其老城色彩则活泼得多,这两者是不能置换的。现代城市由于功能分区的不同,色彩基调也要有所不同,市行政中心(或广场)的色彩,一般应凝重一些;加工业区的色彩一般简洁、明快;商业区的色彩一般醒目、鲜艳力求吸引眼球,刺激消费;文化区的色彩要求雅致含蓄,能够展现当地的文化特色;娱乐区的色彩要求活泼、鲜明、富有朗气,能够调动乐观的情绪;居住区一般采用明亮、温暖、柔和色调,以应宜人的环境需求;办公区则为了体现理智、冷静的工作比质,倾向中性或偏冷的颜色。如此服从城市功能分区的原则
4.城市色彩的和谐原则
德国哲学家谢林在《艺术哲学》中指出:“……个别的美是不存在的,惟有整体才是美的。”同样城市的建筑群、道路、桥梁、小品、绿地、花卉等具有各种各样的色彩,城市色彩必须从整体上考虑,把这些色彩和谐地组合在一起,处理好人工装饰色彩之间、人工装饰色彩与自然色彩之间、单体与周边环境之间的色彩关系,达到和谐统一。对城市要确定一个统一的风格,注重主色调的选择,并在不同的功能区之间适当的辅以中间色,使城市色彩有所变化,而功能区之间的色彩也渐变过渡、协调一致。这里的和谐,是变化中、差异中的统一或协调。如果色彩没有变化,没有差异,也就无所谓和谐;但变化、差异过大,也就没有了和谐。和谐是色彩运用的核心原则,也是城市色彩的核心原则。
从以上四种原则可以看出,目前建筑院系开设的诸如绘画色彩、色彩实习、色彩构成等课程仅能对原则四——城市色彩的和谐起到启发和指导作用,而城市色彩的前三个原则却不能通过现有课程授予学生。笔者认为,只有改革教学方式才会改变建筑学专业的色彩教育现状,所谓改革教学方式,就是将城市色彩设计的原则补充到专业课中去。如:突出自然美原则可以补充到建筑设计、城市设计、景观设计的课程;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原则可以补充到建筑历史课程;服从城市功能分区的原则以补充到城市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居住区规划设计等课程。将城市色彩设计原则作为教学内容,作为课程设计内容,作为评定成绩的内容。做到课课有色彩,堂堂见颜色,使重视城市色彩的观念深入人心。只要建筑院系真正将城市色彩的设计原则,贯穿于专业课之中,明天的建筑师定会为消灭色彩污染,延承城市历史,加强对城市色彩的规划与整合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杨曾宪,试论城市色彩规划设计的意义及原则[J],城市2004,1
[2] 张惠东,关于城市色彩的思考[J],山西建筑 2004年12月
[3] 尚 磊,城市色彩设计与色彩应用[J],小城镇建设 2003.8
[4] 邓清华,城市色彩探析[J],现代城市研究 2002.4
作者单位:胡伟 杨曦 贾宁 中国矿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江苏 徐州 2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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