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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重要传统建筑群保护区制度

admin 2005-09-24 来源:景观中国网
日本传统建筑群保护区制度体现出居民参与、政府扶持、注重调查、尊重历史等特点。肥前鹿岛地区的保护是这一制度实施的典型例子。
1、制度的概要

1.1重要传统建筑群保护区制度简介

  与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政策一样,日本也有自己的重要传统建筑群保护区制度,简称“重要传建保护制度”。日本的重要传统建筑群保护区制度是日本文部科学省为保护全国各地的历史村落、历史街区等历史建筑遗产,于1975年制定的一项制度。到2003年10月,日本已经有61个地区的10 546栋传统建筑被选定为保护建筑。

1.2“重要传建地区”的申请和认定过程

  重要传统建筑群保护区简称“重要传建地区”,是文化遗产的一部分。日本的文部科学省制定了这项保护“重要传建地区”的制度。在日本,很多具有传统特色的地区都积极申请成为“重要传建地区”,目的是以重要传统建筑为保护中心,促进整个区域的环境治理和改善工作,同时利用传统地区的历史特性,发展区域经济,使本地区充满生机和活力。

  “重要传建保护制度”和其它文化财产保护制度不一样。各保护地区需要先由地方政府和当地居民决定是否申请成为“重要传建地区”,再由有关部门制定保护条例,设置保护审议会,确定保护地区范围,完成具体的保护规划,最后经文化部审批后才能成为“重要传建地区”(图1)。

1.3“重要传建地区”的分类和认定标准

  由于每个“重要传建地区”的地方特色的不同,日本的传统建筑群保护区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①村落;②宿场町(古代的驿站);③港町(即港口地区,如北海岛函馆市的元町、末广町);④商家町;⑤产业町(因地方产业而闻名的地区);⑥武家町(武士集居的地区);⑦门前町(中世纪以后,寺院门前发达起来的地区);⑧城下町(以封建主的城郭为中心,围绕这些城郭发展起来的小城镇);⑨在乡町(农村中自然形成的物资集散地)等。

  “重要传建地区”的选定标准有3条:①全体传统建筑物的设计优秀;②传统建筑物及分布保持完好的原状;③传统建筑物及周围环境有显著的特色。只要符合其中一条标准的地区就有可能被认定为“重要传建地区”。目前,日本总共有61个“重要传建地区”。

2、肥前鹿岛地区实例分析

  肥前鹿岛位于日本九州岛的长崎街道上,靠近有明海(图2)。长崎街道是元户时代(1600年~1868年)长崎至小仓的一条有名的古道,全长约228 Km。当时,海外文化通过长崎港和长崎街道传入日本西部地区。至今这条古道上还保留了大量的历史遗迹。

  肥前鹿岛地区街道的景观主要因其驿站功能而形成。该地区最早是农村和渔村,在江户时代成为长崎街道上的一个驿站,在昭和时代又成为了海上和陆地的交通要道。瓦屋顶的土藏①建筑是该地区最突出的特色。

2.1肥前鹿岛地区街区构成的特点

  该地区街区的框架主要由空间分布与道路两侧的民居建筑形成。沿着河川的可汲水的水路和街区的道路相互交织,形成了一些颇具特色的空间。这些因受道路和河川的制约而形成的空间显现出很明显的线条性(图3)。同时,人们的活动又为这些空间增添了视觉上的可移动特性。沿道路轴线的各个要素在功能上几乎是受相同条件的影响,这就导致了整个街区空间的均质化和统一化。从“八宿”和“中町”的现状平面图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街区构成的这一特性(图4,图5)。

2.2肥前鹿岛地区传统建筑的特色

  日本对传统建筑的定义是:在保护区内的从江户年代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建造的、能反映当地的传统的建筑。

  肥前鹿岛地区的传统建筑主要集中在“八宿”和“中町”两块区域(图6),包括民居、寺庙、神社等,而以民居为主。其中,酿酒业者的瓦屋顶的土藏町家建筑居多。土藏町家建筑的特点主要是“主屋”面街,后面是中庭,中庭的两侧是厨房、厕所和浴室;“主屋”内都设有“土过道”,仓库和“主屋”分开而建;“主屋”的前面有河水流过,出入口架有石板桥。

  日本的传统建筑物基本上是木结构,其墙壁结构分为“真壁”和“大壁”两类。“真壁”是建筑物的柱子不做隐藏,在柱子之间建造的墙壁。“大壁”是柱子不在外部显露的墙壁,一般土藏的墙壁都是这种类型。传统建筑物邻接道路的形式有“妻入”和“平入”两种,屋顶的形式有“妻入造”“寄栋造”和“入母屋造”三种(图7)。

  按屋顶的材料和墙壁的构造,该地区的民居建筑可以分4类:①瓦屋顶“大壁”构造;②瓦屋顶“真壁”构造;③瓦屋顶“真壁”和“大壁”混合构造;④草屋顶“真壁”构造。

  几所大学的建筑系历史教研室在对该地区的建筑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考察和分析归纳等工作之后,发现了该地区的建筑立面上的一些显著特点:①邻接道路的建筑以“入母屋造”的“妻入”形式为主,其幅度都在3间~5间②的距离之间;②土藏建筑的第二层一般用带铁板的单个小窗,住居一般用推拉的连续窗,而且带有窗袋③;③土藏建筑的第一层,有大门和折叠门,而且采用的是日本传统建筑中最常用的“格子”。从“中町”的民居建筑立面的复原图可看出这些建筑立面的特点。复原图修复了一栋现有的民居建筑,除去了一栋非传统建筑,完全复原了一栋传统民居建筑(图8)。

2.3景观要素和保护规划

  最主要的景观要素当然是传统的建筑物,其次是前面所提到的“工作物”(如石雕塑、石台阶、墙等)。同时“环境要素”也很重要。“环境要素”指的是和建筑连成一体的环境,它包括树木、庭园、池塘、河流,以及土地等自然形成的要素。在肥前鹿岛地区的景观要素中,传统民居建筑占绝大多数(图9)。

  在对整个地区的特色和景观要素进行调查和分析后,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制定该地区的保护规划,进行适当的“修理”和“修景”。

  “修理”的目的是把传统建筑物修复成原来的样子。其标准是使传统建筑在外观上得到修复,同时在结构上增加必要部分的强度。在“修理”过程中必须注意两个方面:一是要尊重建筑物的本来面貌,二是要以科学的调查为根据。

  “修景”的对象是保护区内的非传统建筑,其目的是尽量使非传统建筑与传统建筑相统一和协调。相对于“修理”,“修景”有一些难度,它包括对现有的非传统建筑的修缮及对新建项目的规范。传统建筑群保护地区都制定了自己的“修景”规划,对非传统建筑的样式、高度、幅度,以及颜色、材料都有很详细的规定,并邀请一些建筑师、城市规划师做一些样板设计及街区的规划设想。整个“修景”规划都是为了能形成一个良好的具有地区特色的传统景观。

2.4重要传统建筑群保护区制度在肥前鹿岛地区的实施

  肥前鹿岛地区从1997年开始就在申请成为重要传统建筑群保护区,鹿岛市教育委员会(政府机构)主持申请工作,一开始就组织有志于参与街区规划的居民成立了肥前鹿岛街区振兴会。为了促进该地区保护规划、经济发展和提高地区知名度,街区振兴会开展了许多活动,并且对该地区的规划及传统建筑的保护展开了全体民意调查,以调动全体居民参与规划的积极性。全体居民的理解和支持,为申请国家重要传统建筑群保护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999年3月,政府在得到文化部经费上的援助后,邀请了周围几所大学建筑系历史教研室的教授,组织完成了传统建筑保护对策的调查工作,编写了《肥前鹿岛传统建造物保存对策调查报告》。这次调查对肥前鹿岛地区的历史文化价值有了更全面的分析和肯定,初步认定该地区为宿场町,并认为其传统建筑物及周围环境具有显著特色;同时也对该地区土地利用的现状和基础设施(如道路、公园、下水道、消防设施等)状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并针对保护规划展开了民意调查,从专业的角度对一些意见进行了整理和归纳。

  2001年,肥前鹿岛地区的传统建筑群保护规划被纳入“第四次鹿岛市综合规划”,传统建筑群保护审议会设立,保护区域的范围也基本确定。目前,由当地政府(教育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居民代表、有经验的专家学者组成的规划工作组(Workshop)正在编制保护区的基本规划及具体的传统建筑物的认定、修理和复原规划。该地区将被认定为国家重要传统建筑群保护地区,同时该地区将得到国家的经费支持和各项优惠政策。

  由此可见,肥前鹿岛地区的重要传统建筑群保护区的申请过程是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的,这在日本的重要传统建筑群保护区中也是非常典型的一例。

3、结语

3.1日本传统建筑群保护区制度的特殊性

  传统建筑群保护区制度在日本已经实行了将近30年,该制度的特殊性在于居民的意愿得到了充分的重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传统建筑群保护区内的居民有决定该地区是否申请成为保护区的表决权,并且由当地政府、居民代表及专家共同组成的规划工作组定期举行研讨会。因此,保护区的认定和保护区的规划在很大程度上不受国家的干预,国家只是通过投入资金和提供优惠政策来引导,而不强加干预。二是传统建筑物的所有者不是该建筑物的管理员,作为所有者的普通居民仍然生活在被保护的建筑物中,这样,他们就能积极地参与保护活动。

3.2传统建筑群保护区制度制定的根本目的

  虽然传统建筑群保护区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日本全国各地的历史村落、历史街区等历史建筑遗产,但是是否申请将其所在地区列入保护区,是由当地居民根据自己的切身利益来决定的,保护活动的主体也是当地居民。因此,实行这项制度的目的还是以当地居民的利益为根本。发挥传统地区的历史优势,发展区域经济,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才是该制度的根本目的。

3.3传统建筑群保护区的发展趋势和将来的课题

  如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对象已经从单个的艺术品、建筑物扩展到了与人们当前生活息息相关的历史地区,以及整个城镇、村落;保护的形式从建筑师、规划师、文物专家等单方面参与转变为更广泛的社会调查和公众参与。

  另外,在振兴地方产业,提高地区知名度的同时,旅游观光成了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不加限制地开发旅游资源必然会给保护区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如何减少旅游开发对传统建筑保护区的危害是日本“重要传建地区”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3.4日本传统建筑群保护区制度的启示

  我国也有自己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国务院分别在1982年、1986年、1994年分3批公布了共计99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其核定标准基本上和日本的传统建筑群保护区的核定标准一致。

  借鉴日本传统建筑群保护区制度的经验,笔者认为我国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应该注意以下3点:

  一是发动普通居民参与规划。在政府和专家的指导和建议下,让普通居民对于如何保护和利用好本地区的历史文化遗产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力。

  二是在资金和政策上的扶持。资金的援助,特别是对该地区的基础设施的建设上的投资,是该地区发展的关键。同时在税收方面、建筑规范方面给予一些宽松的政策也十分重要。

  三是尊重历史。历史街区的复原要在科学调查和科学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只有这样,传统保护区的特色才会越来越突出、越来越有魅力。

  当然,日本的传统建筑群保护区制度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有些保护区的传统建筑物的选定标准不明确,有些保护区的保护规划条例在制定时目标不明确等。这些也是我国在制定历史街区保护规划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注 释]
①土藏:为了防火,用土和石灰厚厚地堆砌成的仓库建筑。这类建筑的木柱子一般隐藏在土和石灰墙内。
②间:长度单位。一间约为1.818m。
③窗袋:建筑物中为了保护门窗,防止风雨侵袭,在门窗外侧设置了一层推拉式的防雨窗,而收藏这些防雨窗的建筑装置被称为窗袋。

[参考文献] 
[1]鹿岛市教育委员会.肥前鹿岛传统建造物保存对策调查报 告[R].1999.
[2]白川村教育委员会.白川村荻町传统建造物保存地区调查报告[R].1975.
[3]太田博太郎.民居的调查方法[M].日本:第一法规出版社,1967.
[4]安藤邦广他.住宅的传统技术[M].日本:建筑资料研究社,1995.
[5]城市设计研究所.日本的城市空间[M].日本:彰国,1968.
[6]李德华.城市规划原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0.
[7]陈志华.外国建筑史[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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