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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淹没在民居中的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

admin 2004-09-02 来源:景观中国网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对北京西城区的古建筑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调查,指出了当前在古建筑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在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度和消防设施的同时,从管理和科学方面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对北京西城区的古建筑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调查,指出了当前在古建筑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在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度和消防设施的同时,从管理和科学方面入手,加强古建筑消防安全的几点意见。

  古建筑是珍贵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北京是著名的“北京猿人”的故乡,有文字和文物可考的建城史已有3000多年,曾为辽、金、元、明、清五朝帝都。北京的故宫、长城、周口店猿人遗址和天坛、颐和园被联合国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北京拥有世界上最大的皇宫紫禁城、祭天神庙天坛、皇家花园北海、皇家园林颐和园,还有八达岭、慕田峪、司马台长城以及世界上最大的四合院恭王府等各胜古迹。全市共有文物古迹7309项,其中国家文物保护单位42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22个。此外,还有本身是古建,但因种种原因不在文物保护之列的文物古建筑,术语称其为未经核定为文保单位的不可移动的文物建筑,它们分布在北京城的大街小巷,淹没于民居之中。

  根据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文保单位分为两种:明确公布的文保单位和未经核定为文保单位的不可移动的文物建筑。北京现存不可移动文物3500项,其中区(县)级、市级和国家级的文物保护单位1000项,未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普查登记项目2500项。2004年的6月20日被烧毁的西城区护国寺大院11号的护国寺西配殿建筑就属于不是市区两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未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

  护国寺始建于元代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原为元丞相郭克托托故宅,初名崇国寺。明宣德四年(1429年)更名为大隆善寺,明成化八年(1472年)赐名大隆善护国寺。清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蒙古王公贝勒修缮此寺,又称西寺,与东寺隆福寺相呼应。清初被毁,后又重建,清末又毁,现仅存金刚殿以及西配殿等10处建筑遗存。其中,金刚殿于1984年被列入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西配殿等10处建筑遗存是在1999年第三次文物普查时,在民居和单位占用的建筑中找出的十处建筑遗存,进行了登记,被列入西城区文物普查项目。此次烧毁的是其中之一,该建筑由西城区厂桥街道联社服装厂占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将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但由于界定不清,没有明文规定或细则、条文注释说明,致使这类未被核定为文保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古建筑出租、住人成为“合理利用”,有的文物建筑出租前经报请上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而“合法化”,久而久之,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古建筑的60%被单位和居民不合理使用。液化气的引入、大功率电器的使用、取暖做饭的炉火、无铁管保护的电线等火险隐患滋生,时刻威胁着古建筑的安全。

  回首近年来北京市发生的文物古建筑火灾, 这些淹没于民居中的文物古建筑情况堪忧。1982年2月10日晚7时30分,位于海淀区的万寿寺西路行宫由于小孩玩火引燃致灾,将前行殿、东西配殿游廊、垂花门全部烧毁,过火面积800余平方米,损失约80万元。1983年4月5日凌晨7时许,位于海淀区的大慧寺发生火灾。原因是一所职业高中为安排学生实习测绘,在该殿内引入了电源,由于灯泡挂在木柁上,人员下班后忘记关灯,且无人看管,长时间发热所致。1995年5月8日,位于东城区的故宫坤宁宫东耳房发生火灾,原因是故宫坤宁宫东耳房在室内装修施工结束后,打扫卫生的一民工用棉丝蘸酒精擦拭玻璃,在清理现场时,无意中用打火机点燃棉丝引起火灾。2004年6月20日,位于西城区的护国寺西配殿发生火灾,原因是服装厂变电箱起火,过火面积187平方米。

  由此可看出,加强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工作,确保文物古建筑的安全意义非常重大,是关系到对历史负责、对文化负责、对祖国负责的大问题。文物古建筑是祖先留给后人,留给社会的一份丰厚的文化遗产,所具有的精神价值、文化价值是不可估量的,因此,保护好文物古建筑是当前文化遗产保护的一项紧迫而又重要的工作。

  目前,排在北京市古建火灾隐患首位的就是文物古建筑的不合理使用问题,极大的加重了古建筑的火灾负载。北京市公布的七批共326个文物保护单位中就有三分之二被占用。仅就北京西城区而言,12片历史文化保护区里居住着3.5万户居民。西城区有103处文保单位,一半以上都是不合理使用,有居民占用、有单位宿舍,有学校、商店、工厂,138个普查登记的未被核定为文保单位的文物古建筑更是不加修葺的带病使用着,由于大量古建筑被单位和居民不合理使用,大量的用火、用电、用气,更大大加重了古建筑的火灾负载;其次,文物古建筑耐火等级低,极易燃烧。文物古建筑大多采用木构架为主的结构方式,基础上立木柱,柱上架木梁,梁上再立瓜柱,瓜柱上再架梁,层层叠叠,垒成一组木构架,加之古建筑的木材经过长期的自然干燥,含水量极低,极易燃烧,特别是一些枯朽的木材,由于质地疏松,在干燥的季节,遇到火星也会起火,火灾危险性极大;第三,文物古建筑多具有特别良好的通风性,燃烧速度快,易火烧联营。古建筑有良好的通风性这与其建筑构造有关,古建筑房屋均采用木质支柱来承托巨大的屋顶,而屋顶又由梁、枋、檩、椽、斗、望板,以及藻井等大量的木构件组成,架于木柱的中、上部。在发生火灾时,氧气供应充足,燃烧速度惊人。又由于屋顶严实紧密,内部的烟气、热量不易散失,迅速导致“轰燃”。第四,使用人员的自防自救能力差。扑救古建筑初起火灾,主要是依靠其自行组织扑救。从目前情况看,文物古建筑普遍存在既没有足够的训练有素的人员,也没有一定数量,一定威力的灭火设备,安全保障系数低。第五,消防通道障碍。古建筑年代久远,所存有的灭火设施不适用于现代,消防通道是普遍缺乏。又由于与民居毗邻,胡同狭窄,市政基础设施陈旧,消防车辆根本无法接近。第六,古建房屋被多个系统,多家单位占用,使用人员、使用用途复杂,管理困难,不便于制定统一的消防管理预案。

  针对古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目前的消防工作就在逐步地加强和改进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在此笔者不打算过多赘述。但笔者认为,在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度和消防设施的同时,还应从管理入手,做到万无一失。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的雍和宫是目前内地规模最大、保存最为完好的藏传佛教寺庙,同时也是首都著名的旅游景观之一。它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上的好的做法可以借鉴。雍和宫在早以前也是淹没于民居中的。它的部分房屋被占用,居民们紧邻古建筑的山墙建了许多的简易棚、临时房用来住人或存放煤炭、柴草、木料等可燃物,私拉乱接的电气线路等隐患颇多。2000年区政府下大力整治,清理在古建筑内设置的单位;拆除毗连古建筑私搭乱建的棚、房;清除在古建筑保护范围内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及柴草、木料等可燃物;改造了在古建筑内未经穿管保护、私拉乱接的电气线路;规范管理宗教活动用火和僧人在古建筑内的生活用火行为;增加和改善古建筑的消防水源和固定消防设施、器材。而今,雍和宫连续多年被评为市、区级消防安全优秀单位。总结雍和宫的好的经验做法有:

  一、在管理制度方面:多年来,雍和宫根据古建筑防火的特点,坚持“人防”为主,形成了较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了各类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保留了一支防火业务水平较高的安保队伍,建立了包括“喇嘛消防队”在内的义务消防组织,从管理上奠定了消防安全工作的基础;

  二、在消防设施方面:雍和宫内主要大殿、部分室内人员聚集场所均加装了烟感自动报警系统及红外报警系统,加强了初期火灾的预防工作;各主要建筑物均设有避雷装置,并设专人坚持定期进行检测;应急灭火水源采用市政消防供水管网,室内外消火栓达到20个,保护半径满足要求;另外多处配有干粉式灭火器、灭火铲等消防器材,基本做到“随手可取”,消防设施和器材每年定期进行维护,保证其完整好用;

  三、严格的用火、用电制度:殿内严格控制使用明火,除少量长明灯外,其他明火一律严禁入殿,香客集中于殿外焚香;殿内基本未敷设电气线路,必须用电的宫殿电气线路经低压处理后穿管接入,有效地降低了电气火灾隐患。

  另一方面,在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度和消防设施的同时,还要从科技入手,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针对文物古建筑大多采用木构架为主的结构方式,耐火等级低,极易燃烧的特点,在保护文物的前提下,进一步对材料进行论证,使用防火涂料对建筑物及内装饰材料进行阻燃处理等科技手段增强建筑物整体的耐火等级;

  二、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增加技防措施,在不破环文物古建筑原有结构的基础上,采用在屋顶、建筑四周等多方位、多角度的安装自动水喷淋系统和多个固定消防拴等灭火系统。

  我国是一个文明古国,中华儿女无不以辉煌灿烂的文化遗产而自豪。要让这种自豪感延续下去并且不断积累升华,全体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保护文化遗产。丰富多彩的古代建筑是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部分,理应得到悉心保护,让淹没在民居中的文物古建筑也能焕发出光彩,为北京这座古老而又崭新的城市再添一份浓浓的历史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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